7月26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南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是国家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和过去在某一些具体行业、比较零碎地作出一些服务业的开放安排不相同的是,《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明确列出针对境外服务提供者的11个门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这个清单可以说是对服务贸易管理模式的重大突破,是一项制度型开放安排,有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提升我国整体开放水平,它将会很好地服务于构建新发展格局。
7月23日,商务部印发第3号令,发布《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之所以发布该清单,是因为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中国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向不变、决心不变,不断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比如说在货物贸易方面,多次自主降低关税总水平,取消或简化非关税措施,货物贸易自由化程度持续提高。又比如在投资方面,出台并且持续压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自由化水平不断提升。但是在跨境服务贸易方面,目前在签署的自贸协定中作出的开放安排还是比较有限的,只是在部分领域。总体跨境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水平相比,进展不是非常大。
王受文表示,除了去年之外,近十年来,全球跨境服务贸易年均增速是货物贸易平均年增速的两倍,这说明未来的趋势,随着技术进步,服务贸易特别是跨境服务贸易的发展潜力将得到进一步激发。“我们认为,未来的跨境服务贸易将成为全球贸易的关键驱动因素。”
王受文透露,在制定《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一年多的过程中,国家部委和海南省方面一直考虑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负面清单模式是国际高标准自贸协定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作出开放安排的一个主要模式。在此之前,自贸协定对服务贸易的规定,包括WTO对服务贸易的规定都是正面清单,但是今天高标准的自贸协定采取的主要方式是负面清单。目前,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相关的减让表,以及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采取的都是正面清单方式作出承诺,去年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之中,我国也是采用正面清单,但是成员们承诺,要在RCEP生效之后6年之内把正面清单转为负面清单。
而《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对接国际高水平的经贸规则,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对跨境服务贸易开放作出安排,可以说是对现有服务贸易管理模式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中国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一项具体实践。
王受文还透露,编制过程中始终考虑作出主动开放安排。《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放宽了服务贸易领域内的准入限制,在专业服务、交通服务、金融等领域作出了水平较高的开放安排。这个开放度不是双边协议的要求,而是我国自己主动而为,它超过了我国入世的承诺,也高于目前我国已经生效的主要自贸协定相应领域的开放水平。
另外,在制定负面清单时,体现了海南的特点。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是海南的三大主导产业,《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更好地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了放开外籍游艇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引航限制等一系列开放措施,这将有助于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合作竞争新优势,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同时,清单还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实施高水平开放的同时,《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保留了必要的特别管理措施。清单出台以后,海南省将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加强跨境服贸统计监测预警,将会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商务部将加强支持指导,根据职责做好各自领域内的监管工作。
王受文表示,下一步,商务部、海南省和有关部门将积极推进《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的落地实施,及时总结评估经验做法,为在下一步自贸试验区以及后续全国实施跨境服贸清单管理制度探索路径、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