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20期)|2022年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长沙营商环境报告2021》发布

2021年12月13日 16:38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赵子健,索寒蕾
21世纪经济研究院编写的《长沙营商环境报告2021》由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发布,这是长沙连续第二年发布营商环境年度报告。

时政要闻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新的减税降费

12月8日至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力度,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

会议提出,要继续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新的减税降费,帮助他们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抓好重点群体就业,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推动财力下沉,更好支持基层政府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加强煤电油气运等调节,促进电力充足供应。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运用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等等。

  • 科技部等十部门: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

近日,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国防科工局、中国科协等十部门联合启动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将围绕“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来开展,统筹科研项目和团队评价,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打造改革示范样板。试点期限为1年。

试点工作将分为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两类。

综合试点以省为单位,要求全面落实《指导意见》,制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集中各方面资源力量,系统完善本地区科技成果评价体系。

专项试点主要涉及建立科技成果五元价值评价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坚决破除科技成果评价“四唯”,深化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评价改革,健全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改革科技奖励提名制和评审机制,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等方面任务,由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等法人单位推动落实。

地方行动

  • 山东:11部门联合深化僵尸企业处置成果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拓展僵尸企业处置成果 深化处置工作成效的指导意见》,聚焦“僵尸企业”破产资产处置难、权益保障难、信用修复难等,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简化注销登记程序、保障职工权益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简化注销登记程序,明确了绿色通道、简易程序的实施条件和情况,分别规定了企业破产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缴存等办理方式和保障措施。

《意见》完善了土地等破产资产处置政策,明确土地资产处置条件和相应政策,对“僵尸企业”破产过程中税收注销办理和相关税费优惠予以明确,对企业破产资金在一定条件下予以保障。对破产重整成功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信贷审批和投放业务。

山东将建立健全府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司法程序、行政程序的衔接,细化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在政策供给、事务办理、信息共享等方面的职责,协同解决企业破产后衍生的职工安置、税收优惠、企业注销、信用修复、财产接管、破产费用保障等难点堵点问题,推进资源优化整合和管理服务接续衔接。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山东省纳入名单的僵尸企业已全部处置完成。截至今年10月底,山东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294.7万户,同比增长11.72%。

  • 厦门: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

近日,《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进行三审。

《条例》草案修改稿增设“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并要求人大应履行监督职责,推动政府落实法规规定。

增设“产业发展环境”一章,从产业规划、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用地保障等方面推动形成良好产业发展环境,并做出许多具体规定。比如,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厦门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产业链群、重点实体经济项目提供政策支持;在土地、资金、人才、保障性租赁房等方面制定扶持和鼓励措施;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通过中介服务机构代办行政许可、产业补贴、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用事业服务等事项。

典型案例

  • 长沙:发布《长沙营商环境报告2021》, 优化营商环境“长沙经验集”出炉

12月13日,21世纪经济研究院编写的《长沙营商环境报告2021》由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发布,这是长沙连续第二年发布营商环境年度报告。报告旨在以标杆引领、信息公开推动区域发展,以期进一步提升长沙营商环境便利度,增强投资吸引力。

长沙营商环境报告的发布,是长沙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长沙持续推进营商环境的优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在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长沙获评营商环境提升最快的十大城市之一,7个指标进入全国标杆, 9个指标进入全国优秀行列,居中部第二。

《报告》有总论篇、长沙入选国家报告篇、最佳实践篇和改革亮点篇四大部分,集中展现了2020年以来长沙在营商环境方面的改革举措,发布了一批原创性改革探索的“长沙模式”。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比如长沙市物流口岸办打造国际邮件、国际快件和跨境电商业务集约式发展新模式,大幅提升了日均处理邮件量,并实现24小时全天候通关,95%的进出境邮件通关时间由24小时压缩至12小时。与此同时,长沙邮政企业还开通了直封功能,降低综合运输成本。这种新模式带动了长沙跨境电商全产业链的发展。黄花国际机场开通定期货运航线9条,国际邮件运输直封线路通达23个国家和地区,涌现出了大批沿海跨境电商卖家回流湖南的趋势。

长沙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营商环境优无止境,长沙将更高标准、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全力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长沙重要的竞争力,下一步将抢抓“强省会”和长株潭都市圈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扛牢主体责任,自我加压奋进,围绕市场主体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打造“投资中部、看好长沙”的营商口碑,以优无止境的营商环境助力长沙在“强省会”战略和创建国家中心城市中谱写新篇章。

  • 广东东莞:推出新一轮人才工程行动,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最高奖励1.5亿

12月8日,东莞推出《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

所谓“十”,是指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计划。东莞将依托龙头企业、大科学装置、高等院校等,3年引进10个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战略科学家团队,每个团队给予5000万至1.5亿元资助。

所谓“百”,是指百名博士专业人才计划。东莞将对已选拔的100名博士实行“一人一策”精准培养,继续引进至少300名博士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和科研院所、重点民营企业,新引进的博士人才最高可享受100万元综合补贴。

所谓“千”,是指千名拔尖领军人才计划。东莞将实施省级以上人才配套资助,在东莞市申报并成功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的人才,给予国家标准200%的配套资金。引进重点行业领域特色人才,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购房补贴和35万元生活补助。进入科技人才创业培育库的科技人才和企业,可以获得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奖励。

所谓“万”,是指万名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引进培育高素质创新人才,对博士后工作站给予新招收博士后人才进站资助与出站博士后人才来莞工作创业出站资助。吸引高学历人才在莞留莞发展,对新引进硕士、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新引进本科学历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补贴。创新人才载体建设,对新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按照招收人数最高给予120万元建站资助。

所谓“百万”,是指百万技术技能人才计划。引进培育工匠型高技能人才,对于技能领军人才给予最高600万元购房补贴和30万元生活补贴。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成功备案并开展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贴。

  • 广州开发区:每年5000万元专项支持跨境电商拓展进出口业务

近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升级出台跨境电商扶持政策2.0版,从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发展、扶持跨境电子商务载体发展等多方面给予跨境电商产业真金白银的扶持,旨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助力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具体而言,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专项扶持该区跨境电商企业拓展进出口业务,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发展壮大。其中,对跨境电商主体,给予每年最高240万元的业务扶持。对新设立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给予300万元的落户扶持。对区内发展壮大的跨境电商监管中心,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的扶持。支持打造具有一定规模、产业配套齐全、多功能、多业态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园区,对辖区面积达2万平方米、入驻跨境电商企业超过20家且每家跨境电商企业对外贸易额500万美元以上的园区、商务楼宇,给予管理运营方一次性招商扶持30万元。

该政策还将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把握RCEP发展机遇,打造国际物流网络,鼓励企业建设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全球中心仓,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分拨业务,面向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多种贸易方式融合发展,推动贸易便利化。对建设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全球中心仓且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建设海外仓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扶持。

近两年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占广州市一半以上。今年1-10月,黄埔区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超过2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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