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全国法院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成果新闻发布会。会上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 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和一批涉执信访案例。
最高院新出台的两份关于执行的文件,有诸多新的做法。比如,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拍卖财产为不动产且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无权占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不得在公示信息中载明“不负责腾退交付”等信息。
还有针对股权执行中的评估难问题,最高院这次明确,在评估机构无法出具评估报告时,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股权实际情况进行“无底价拍卖”,但起拍价要适当高于执行费用。
此外,12月19日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明确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