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22期)|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立法,到2025年培育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1年12月27日 13:54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赵子健,索寒蕾
我国《“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出,力争到2025年,推动形成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时政要闻

  • 工信部等19部门:到2025年培育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19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

《规划》围绕“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发展环境”三个领域,聚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两个重点,紧盯“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一个目标,构建“321”工作体系,支持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提出,力争到2025年,中小企业实现整体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的5大发展目标,并提出一系列定量目标,如中小企业人均营业收入增长18%以上;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0%以上,专利申请数年均增长10%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数年均增长15%以上;推动形成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2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10个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

  • 市场监管总局:“十四五”期间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立法,打击新兴传销行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纲要》明确,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信用监管、价格监管等方面立法;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惩治损害营商环境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纲要》指出,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尤其是数字经济领域立法。持续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律体系,统一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基础性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信用监管、价格监管等方面立法,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加强立法协调,积极推进反垄断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认证认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

《纲要》还指出,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惩治损害营商环境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借助技术手段甄别新形势下以电商、微商、消费返利等名义开展的新型传销行为,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地方行动

  • 湖南省:探索招投标负面行为清单制度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

意见提出,探索负面行为清单制度,对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规避招标、违规编制招标文件以及违反有关招标文件备案、开标评标、合同签订及履约、异议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的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依法依规追究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人员责任。

意见还提出,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项目,除涉密等特殊工程外,一律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取消发售标书和投标报名环节,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无门槛免费查阅和下载,积极完善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电子保函、在线签约、电子归档等技术规范。采取电子化招标投标的,不得收取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

  • 广东:准入准营规则与港澳有效衔接,重点领域推进大湾区标准互认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稳步推进广东与香港、澳门地区在准入准营退出领域相关规则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率先建立以告知承诺制为主的市场准营和更加弹性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优化粤港澳商事登记“银政通”服务,支持深圳实施个体工商户自愿登记制度,持续激发湾区市场和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探索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竞争政策实施规则衔接,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实施框架,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

《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大湾区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推动各类创新主体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强化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强粤港澳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大力推进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加快建立“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人才港,加快在大湾区打造知识产权国际化专业服务集聚发展区。

《行动方案》提出,在新兴消费、传统优势产业实施重点产品质量国际比对研究,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选择重点产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湾区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大湾区标准确认机制,推进大湾区标准互认。夯实大湾区质量基础,推进三地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行动方案》提出,加强大湾区食品安全合作与交流,加快建立大湾区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平台,推进粤港澳三地农产品追溯平台对接共享。推动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推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使用的满足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指定医疗机构使用,落实简化港澳传统外用中成药上市审批及注册审批流程。推进大湾区消费维权一体化建设,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共创放心消费环境。

典型案例

  • 重庆:实现新房买卖事项全程网办、一次不跑

近年来,重庆市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按照“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成本”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四减三化”工作思路,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大幅提升,获国务院推广。

在购房人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后,不动产登记系统即时生成电子申请材料,经买卖双方电子签名(签章)可在线一次性提交申请,同步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实现新房买卖事项“全程网办,一次不跑”。企业群众在购房现场即可完成签约、缴税和预告、抵押、转移登记申请,既避免购房人反复跑,也有效降低了期房交易可能存在的“一房二卖”、“房屋查封”等交易风险。

重庆在全市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启用电子签批屏、推广“无纸化”申报,窗口统一受理后,申请信息通过共享方式在住建、不动产登记、税务等多部门间自动传递和校验,相关部门通过系统反馈办理结果后,登记机构当场登簿缮证,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缴税“一窗办理,即办即取”。

重庆还推行“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改革。建立覆盖132家银行、小贷、担保等金融机构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专网,把登记窗口延伸到全市近800个金融网点,企业群众可在网点通过专网直接办理融资抵押登记,金融机构从网上获取电子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实现土地房屋融资抵押全市全域全网一次通办。

重庆还开展了“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改革,建设不动产登记远程查控系统,通过专网与公检法机构办案系统对接,全程网上办理不动产查询、查封、解封和裁定过户等业务,在线实时获取电子版查询结果和查封回执。

  • 广州南沙:推进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改革

南沙按照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的要求,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改革,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南沙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了技术审查服务单位开展规划审批技术审查服务。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后,技术审查工作由专业性强的技术审查单位承担,使技术审查更专业、更有效、更具服务性。行政审批局负责研究制定技术审查的细化标准,并依据技术审查单位的审查意见作出行政审批行为,既大大提高审批效率又有效约束行政审批人员自由裁量空间,进一步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此次改革还大幅压缩审批时间。南沙区行政审批局积极响应,通过推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等改革举措,将工业和仓储用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设计方案审查)政府审批时间由18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从取得用地到获得不动产权证全流程6个环节18天全搞定,企业建设零成本。

在改革过程中,南沙还积极推行新技术新方法。为避免以往报建过程中出现规划指标“超标”的情况,南沙区行政审批局在工作中创新引入“动态总图”工作模式,并试点将BIM技术引入到技术审查过程中,通过将审批信息动态录入到BIM平台中,建立二三维一体化的智能化技术审查模式,实现对规划指标的动态管控与预警,助力工程建设全流程管控,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及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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