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周报(28期)丨九部门发文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2022年将出台《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5年底省级园区全部循环化改造

2021年12月27日 11:16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晨,李德尚玉
本期看点: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发文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保障能源安全放首位,出台《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两部委发文:2025年底,省级园区全部循环化改造;发改委环资司:2022年加速构建“1+N”政策体系,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

临近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下一步,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趋势?

21碳中和课题组推出的碳中和周报,梳理盘点近期碳中和宏观政策、绿色金融等重点消息,致力于发现绿色低碳发展背后的价值。

本期看点: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发文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保障能源安全放首位,出台《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两部委发文:2025年底,省级园区全部循环化改造;发改委环资司:2022年加速构建“1+N”政策体系,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

一、碳中和政策周报

1、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保障能源安全放首位,出台《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12月24日下午,2022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21年全国能源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效。会上,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发布了明年能源工作的七大重点任务,包括全力保障能源安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坚定不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能源监管效能、全方位拓展能源国际合作以及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首先要求,全力保障能源安全,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有效发挥煤电基础性调节性作用,扎实提升电力安全保供能力。会议提到,必须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加强政策措施保障,出台《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及各分领域规划。2022年将加快推进技术装备攻关,力争绿色低碳前沿技术取得突破;着力构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推进数字化技术创新等。

21低碳快评:在“双碳”目标下,我国能源体系正由单一结构向多元化结构加速转型。但中长期来看,煤炭在我国未来的能源格局中仍然扮演着较为重要的角色,为我国能源生产供应提供兜底保障。

2、两部委发文:2025年底,省级园区全部循环化改造

12月20日,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显著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

通知提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推动节能降碳,推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加强污染集中治理的主要任务,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经信委)通过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固体废物、废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

21低碳快评:今年以来,国家多次以园区为单位进行低碳绿色布局,主要是因为园区本身集约化程度高,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排放监测管理等关键领域,都可以通过园区管理工作集中处置。

3、发改委环资司:2022年加速构建“1+N”政策体系,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

12月23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以视频方式组织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环资工作会议,提出明年将大力推进环资工作法制建设,加快推动修订节能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做好资源综合利用法立法研究,开展碳中和专项立法研究。

会议指出要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速构建“1+N”政策体系,扎实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高水平做好节能工作。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严格能耗强度管控,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进一步加强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合理用能保障;狠抓绿色发展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好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加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成果总结推广;要着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此外,还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抓好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持续抓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要大力推进环资工作法制建设。加快推动修订节能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做好资源综合利用法立法研究,开展碳中和专项立法研究。

21低碳快评:明年,环资法制建设将成为一项重要工作,这是基于“双碳”目标“1+N”政策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进行的工作推进,也是目前各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实际需求。未来,随着更多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各领域的转型建设工作将有更切实可行、更科学的依据。同时,在相关制度明确权责后,有关行业和单位也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监督。

4、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规划印发,推两三百项国家级科技支撑项目

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35 年,完成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国家级科技支撑项目200-300项,生态保护和修复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达到全球领先水平,适用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全国综合性生态监测监管和评价体较为完备,生态保护管理设施装备水平和综合能力基本满足现代化需求,工程建设长效监管机制和保障服务体系高效有力,为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效支撑。

其中强调,要大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生态保护和修复关键技术攻关;全面提高自然生态监测监管水平;切实增强森林草原等重点生态资源和保护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建设,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林草种植资源保护;逐步提升生态气象保障能力,加强生态气象监测评估能力、预报预警能力、服务能力建设。

21低碳快评:长期以来,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一直面临技术、研究方法等方面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我国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提出了更高质量、更科学、更系统化的要求。与此同时,相关能力建设也将对各地的产业升级与转型提供有力支持,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

5、谎报瞒报光伏电站消纳数据,情节严重将通报

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国家能源局组织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依托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光伏电站消纳监测工作。

《办法》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光伏电站消纳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统一光伏电站消纳利用率计算方法。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应按照《办法》计算光伏电站消纳情况,如实完整报送统计数据,未按要求报送、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

21低碳快评:由于成本不断降低、政策推动等因素,我国的光伏装机规模不断扩大。进入平价时代,消纳压力开始成为制约光伏装机规模增长的重大制约因素。新能源市场化并网规模、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及利用率,成为相关单位的考核压力来源。依托全国监测预警平台,将保证光伏能源供应与用电用能平衡统筹与协调的有效性,保障相关决策落地生效。

6、年底将实现20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履约目标

12月17日,中国签署《斯德哥尔摩公约》二十周年暨2021年度履约技术协调会在北京召开。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邱启文在讲话中表示,签署《斯德哥尔摩公约》以来,在建立国家履约机制、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绿色替代、参与全球治理等方面,为履约贡献了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到今年底,将实现全面淘汰六溴环十二烷等20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履约目标。

会议强调,近期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将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十四五”时期,中国将进一步强化履约顶层设计,深入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淘汰和削减POPs。

21低碳快评:在工信部日前印发的《“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到要严格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和有关标准要求,推动重点行业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新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减排具备一定的技术门槛,仍需在基础理论和方法、技术创新方面加大投入。我国也正在围绕新型POPs建立新型污染物风险防范体系。生态环境部2020年提出,要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纳入全国环境监测体系。未来,对于POPs的监管将会随着相关体制机制完善不断收紧。

7、履约截止日期临近,全国碳市场碳价上涨

12月20日至12月24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20,122,764吨,总成交额925,019,811.11元。

挂牌协议周成交量4,589,368吨,周成交额226,812,682.52元,最高成交价51.33元/吨,最低成交价45.01元/吨,12月24日收盘价为49.52元/吨,较12月17日上涨6.13%。

大宗协议周成交量15,533,396吨,周成交额698,207,128.59元。

截至12月24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50,718,838吨,累计成交额6,281,746,564.54元。

根据今年1月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截至12月22日,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4亿吨,累计成交额58.02亿元。

21低碳快评:履约截止日期临近,本周全国碳市场碳价有所上涨,同时成交量和成交额也保持高位。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作为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政策工具的作用得以初步显现。

二、绿色金融周报

1、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决定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并组织编制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气候投融资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提出了八大重点任务:编制试点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发展碳金融;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强化模式和工具创新;强化政策协同;建设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

其中,在碳金融领域,鼓励试点地方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包括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

21低碳快评:通过方案的实施,将形成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培育一批气候友好型市场主体,探索一批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打造若干个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平台,使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向气候投融资领域聚集。研究和推动碳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对接,也有助于进一步激发碳市场交易活力。

2、交易商协会:金融机构要参与绿色债券标准建设,提升第三方评估认证水平

12月2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发布《“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NAFMII会员在行动”倡议书》,明确要积极参与绿色债券国内标准建设工作,提升绿色债券的第三方评估认证水平,强化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力度,踊跃投身绿色债券的承销、发行、投资工作,严格与国际标准接轨,推动绿色债券市场的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工作,树立行业典范;主动进行绿色金融宣传,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行业倾斜,共同促进绿色金融的长足、有序发展。

21低碳快评:环境信息披露是绿色金融体系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国环境信息披露要求逐步提高,金融机构不仅按要求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还通过参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主动加入“负责任银行原则”。

3、人民银行营管部:推动碳减排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政策工具落地

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召开辖内主要银行信贷工作会议,就推动落实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进行再部署。会议要求,各银行要充分认识绿色金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碳减排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两项政策工具落地作为重要抓手,加快项目储备和对接,全力推进。会议要求,各银行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前提下,向支持范围内符合标准的项目发放贷款;引导相关企业科学、精准计量碳减排量;做好信息公开披露,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1低碳快评:碳减排支持工具在北京的落地将发挥政策示范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更充分地认识绿色转型的重要意义,鼓励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向企业和公众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循环经济等理念。11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设立碳减排金融支持工具基础上,再设立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此举旨在提高传统能源利用效率,在中国经济对煤炭等传统能源依存度仍比较大的背景下,这也是推进绿色发展的一大现实路径。

4、北京绿金院发布中国首个ESG尽责管理综合研究报告

北京绿金院与奕图资本共同发布中国首个ESG尽责管理综合研究报告《中国ESG投资尽责管理之探索—理念、框架与展望》,提出了中国市场践行ESG尽责管理的建议。建议资产所有者推动“尽责责任链”机制建设;制定适用于国内发展阶段的投资者ESG尽责管理原则,明确投资者开展尽责管理的内涵;建立协同发展的ESG尽责管理联合参与机制,发挥第三方专业服务优势;建设ESG尽责管理促进股东利益保障机制;培育个人投资者加强ESG尽责管理投资理念;鼓励公司制定低碳发展战略规划、完善以长期发展为目标的ESG管理框架。

21低碳快评:ESG投资领域逐渐步入发展新阶段。国际成熟市场已经基本形成一套以ESG理念为核心,以监管机构为顶层引导,以投资机构需求为驱动,以配套第三方专业服务为支撑的尽责管理。在此框架下,部分国际投资机构从治理机构、政策规划、内部流程机制、产品与服务等方面建立或整合内部机制与流程,以确保投资机构高质量地践行尽责管理。

5、交银国信设立外资CCER碳资产服务信托

2021年12月20日,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与新加坡金鹰集团合作,成立了外资机构非资金募集型CCER碳资产服务信托。该项目由新加坡金鹰集团下属境内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将持有的国家核证碳减排量(CCER)作为信托基础资产,受托人交银国信主要负责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管理、销户以及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账户、CCER账户的开立、管理等工作。

21低碳快评:交银国际信托通过绿色信托贷款、绿色发展基金、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债券投资等多种方式丰富了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对于盘活CCER资产,碳交易市场活跃有助力作用。

6、中基协黄丽萍:将适时完善绿色投资指引,规范绿色产品发行

12月2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黄丽萍表示,协会将积极加强基础研究,服务资产端环境治理;适时完善绿色投资指引,规范绿色投研制度、绿色投资方法和绿色产品发行;持续推动绿色资产估值方法、绿色投资组合比较基准,完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资金尤其是长期资金进入绿色投资领域。

21低碳快评:完善绿色投资指引,有助于投资机构深入挖掘绿色、可持续的经济金融内涵,找准投资端功能定位。在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基础上,深化绿色投资的本土价值,才能形成有真实意义的技术方法和指标,发展出与市场选择相适应的政策路线。

 

撰写:21世纪经济研究院碳中和课题组研究员 王晨、李德尚玉(实习生赵宇心亦有贡献)

统筹策划: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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