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庞华玮 报道
近年来高速发展的量化私募,再度受到监管关注。
近日,量化私募圈传出消息,2021年12月部分托管方收到窗口指导,后续私募管理人在客户亏损的情况下不得计提超额收益部分的业绩报酬,而且计提完成后客户持有份额不能为亏损状态。同时要求量化私募在备案新产品时,基金合同中不允许出现1元以下计提超额业绩报酬的规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此事咨询私募人士、第三方平台和券商托管机构人士,多个渠道确认此消息属实。
“消息属实。”一位做量化私募的人士告诉记者,“主要是过去两年指数上行,赚钱效应好,就出现了以跑赢指数一定幅度作为基准的业绩计提方式。”
上述量化私募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估值持续下修,均值回归,亏损效应使得很多机构或投资人对这个模式非常担心,进一步导致了政策指导给予纠正。”
政策纠偏
有券商托管部近期产品备案政策中明确提及,指数增强产品在客户亏损的情况下不得计提业绩报酬。同时,私募管理人需要确保计提超额部分的业绩报酬后投资人持有份额收益为正。
这意味着,以前那种超过指数部分计提业绩报酬的做法变成不合规。
据了解,量化私募的指数增强策略的业绩报酬提取方式包括绝对收益计提和相对收益按照超额收益计提,如果按照相对收益的超额收益计提报酬模式,有可能出现亏损状态下还要被管理人计提业绩报酬的情况。
比如,中证500指数在某一时间段跌幅为20%,如果投资人购买的指数增强产品同期跌幅为10%,那么私募管理人可根据合同规定提取基金10%的超额收益部分的业绩报酬。
也即是说,在该产品负收益之下,投资人不但要交基金管理费,还要被计提超额业绩报酬。
“本次的规定其实是回归普通的业绩计提模式,即除了管理费外,赚钱才能计提业绩报酬。”上述量化私募人士表示。
私募基金行业的费用基础一般是1-2-20%(1%认申购费、2%管理费、20%业绩报酬)。
一家大型量化私募机构的产品合同显示:
申购费:1%左右;
管理费率:2%/年;
托管费率:0.025%/年;
运营服务费:0.025%/年;
业绩报酬:超额收益的20%;
假设一位投资者一年收益率为15%,那么,按上述费用计算,这位投资者大约付出成本为6.05%(其中包括超额收益计提3%),即投资者实际收益为8.95%左右。
再假设某指数一年下跌20%,如果投资人购买的指数增强产品同期跌幅为10%,这位投资者大约付出成本为5.05%(其中包括超额收益计提2%),即投资者实际损失为15.05%。
一位中小型量化私募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这种负收益还计提超额业绩报酬的现象在私募行业内确实是存在的。
“当指数下滑过大,而量化指数增强产品跑赢一定点数,获得超额,如合同有按超额收益计提报酬的约定,就会计提报酬。这是按合同契约行事,至于道义上、道德上,就不好说了。但投资人等资金方肯定很难接受,相当于是雪上加霜,伤口上撒盐。但在利益面前,还是有一些机构如此行事。”
一家头部百亿私募人士向记者表示,指数增强型产品提取超额业绩作为报酬的产品在市场上不是太多,该公司没有此类产品。
而另一位量化私募人士则指出,负收益时的超额收益提成,理论上行得通,但实际操作中,有时也计提不了,因为有时候券商需要投资者同意才允许私募机构计提。其认为,负收益情况下超额业绩报酬提成只是个别现象,所以限制量化私募计提产品负收益时的超额业绩报酬的规定,对私募影响不太大。
格上旗下金樟投资投研总监付饶表示,监管机构限制量化基金负收益计提超额收益的设计“有利于保护投资者,而相对计提型产品原本就偏少,即使是相对计提也仅仅是少数情况会在亏损情况下计提,对于整体的影响不大”。
据业内人士介绍,与私募对比,公募指数产品的设计相对简单,比如以某只中证500指数公募基金为例,该基金费率结构为:申购成本0.12%(申购费为1.2%,一般官网、第三方平台打一折,即为0.12%)+管理费率0.5%/年+托管费率0.1%/年=0.72%。
而公募的量化专户产品, 相当于私募量化产品,据一位公募量化基金经理表示,前述中基协对私募量化的窗口指导,公募行业并没接到,这可能与公募公司管理普遍相对规范,公募专户一般是按高水位法提取业绩报酬有关。
大回撤下的整改
量化私募在客户亏损时计提超额业绩报酬,与此前中基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出的业绩报酬中的原则有出入。
对于此次监管纠偏,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这有助于理顺与投资者的关系,减少冲突。
根据此前中基协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计提方法介绍,计提方法主要分为高水位法、业绩比较基准法和门槛收益率法三类。
1、高水位法,计提基准为基金历史高水位,业绩报酬计提基数为基金管理人取得超过历史高水位的绝对收益;
2、业绩比较基准法,计提基准为与投资策略相匹配的市场指数或指数组合,计提基数为超出相应指数或指数组合的相对收益;
3、门槛收益率法,计提基准为固定的年化收益率,即门槛收益率,计提基数为基金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固定年化收益率的相对收益。
2020年6月,中基协对外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指引(征求意见稿)》。中基协称,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切实履行信义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制定和执行业绩报酬规则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 利益一致原则。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以与投资者利益保持一致为前提,不得采用对自身明显有利、不公平或不恰当的业绩报酬计提规则。
(二)收益实现原则。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实现自身收益的同时,也应尽可能确保投资者拥有对等的实现自身收益的权利。
(三)公平对待原则。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公平对待同一只基金中的不同投资者,以及其管理的不同基金的投资者。
(四)信息透明原则。
此次对私募量化监管的加码,也与量化私募近期产品收益大回撤,私募管理人与投资者矛盾日益突出有关。
截至2021年11月底,去年26家百亿级量化私募平均收益高达21%。
但近期却表现不佳。截至1月13日,2022年以来仅仅8个交易日,私募量化产品去年热衷于跟踪的中证500指数下跌了3.56%,中证1000指数下跌4.56%。
近期量化基金的收益也在缩水。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近一个月有业绩记录的4851只量化基金整体收益为-0.55%,其中2193只基金实现正收益,占比为45.21%。
而近期多家量化私募公司已为业绩不佳道歉和做出业绩说明。
事实上,如果考虑前述隐性的量化基金投资成本——申购费、管理费、超额收益业绩提成等,近一个月私募量化产品给投资者带来的体验感确实不佳。
而随着私募量化基金的收益变化,其发行量也随之变化。
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2021年量化基金平均每月发行726只,全年发行了8717只。其中7-10月为量化基金发行高峰,月均发行接近1000只。
但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私募量化发行量有所回落。2022年情况更不乐观,2022年1月来,量化基金备案数量为52只,环比大幅缩水(2021年1月全月发行565只)。
付饶指出,量化基金虽然在2021年四季度表现偏弱,但2021年全年表现不错。近期的收益下滑主要源于量化持仓的风格回撤导致,整体风格切换期间的波动也有所放大。
对此,一位百亿私募量化公司人士认为,以往私募量化收益很高时,投资人并不介意支付较高的业绩报酬,但在私募量化产品的收益出现较大回撤时,负收益计提超额业绩报酬引发的矛盾凸显。
私募量化近两年高速发展,但其规模增速与其相关资源并不匹配,此时,部分私募量化开始放慢扩张脚步,改善投资策略提升业绩,同时也需要改革不合理的报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