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43期)|海南建立土地超市制度,广州黄埔区推出算力算法10条

2022年05月30日 14:53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赵子健,索寒蕾
广州黄埔区推出的“算力算法10条”是全国首个国家级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专项扶持政策,涵盖强化高端项目引领、支持原创技术创新、构建公共服务平台、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等8个方面。

时政要闻

  • 国常会: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包括6方面33项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许多市场主体十分困难。对此,会议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会议决定,实施6方面33项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财政及相关政策。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

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增加退税1400多亿元,全年退减税总量2.64万亿元;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并扩围至其他特困行业,预计今年缓缴3200亿元;将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扩大至所有困难参保企业……会议部署了多项措施。

二是金融政策。将今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暂时遇困个人房贷消费贷,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汽车央企发放的900亿元商用货车贷款,要银企联动延期半年还本付息。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推进平台企业合法合规境内外上市。

三是稳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复工达产政策,完善对“白名单”企业服务。保障货运通畅,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通行限制,一律取消不合理限高等规定和收费。客货运司机等在异地核酸检测,同等享受免费政策。增加1500亿元民航应急贷款,支持航空业发行2000亿元债券。有序增加国内国际客运航班,制定便利外企人员往来措施。

四是促消费和有效投资。放宽汽车限购,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审批,新开工一批水利特别是大型引水灌溉、交通、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引导银行提供规模性长期贷款。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支持发行3000亿元铁路建设债券。加大以工代赈力度。

五是保能源安全。落实地方煤炭产量责任,调整煤矿核增产能政策,加快办理保供煤矿手续。再开工一批水电煤电等能源项目。

六是保障基本民生。做好失业保障、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视情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地方行动

  • 海南: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破解“项目等土地”问题

5月24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破解“项目等土地”问题,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水平,促进项目“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土地超市”制度是指通过建立“土地超市”信息平台,实现归集产权明晰的存量建设用地、发布公开透明的土地信息、配对有效精准的项目要素、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选择、实施规范高效的服务监管为一体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体系。

《意见》提出,海南将深化标准地供应。大力推行标准地模式,进一步推动将标准地拓展至省级、市县产业园区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成片开发区域。市县和园区管理机构应加快落实区域评估评价。在各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用地审批等环节严格审查,从源头上保障各项标准落实,合理确定用地规模,防止无效项目。

《意见》明确,将实现“土地超市”与多平台互联互通。包括与项目策划生成平台、海南自贸港招商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对接,将项目策划生成平台生成项目、招商引资确定的项目进入“土地超市”进行智能选址和项目用地配对,实现信息共享;与国土空间规划一体化平台对接,土地征收和农转用手续经批复后进入“土地超市”,做到实时更新、及时入库;与土地统一交易平台对接,市县按照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从“土地超市”选取拟供应地块定期向社会发布,并将其纳入土地统一交易市场进行公开交易,为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选择。

此外,《意见》提到,实施土地批后常态化监管。严格监管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违法调整规划、不按照规划建设、土地闲置等问题,对文旅康养项目应当在土地出让时明确自持要求,不得分割销售,防止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圈占土地。

  • 上海:推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6月1日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审批

5月29日,在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介绍了《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相关情况。《行动方案》共包括八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大致可分为“四大板块”:

第一板块主要是全力助企纾困。针对企业实际困难,从阶段性缓缴“五险一金”和税款、扩大房屋租金减免范围、多渠道为企业减费让利、加大退税减税力度、发放援企稳岗补贴等方面,综合实施“缓免减退补”政策,多管齐下为企减负。

第二板块主要是复工复产复市。针对复工复产卡点堵点,提出了分类指导、动态修订复工复产复市疫情防控指引、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不合理限制,6月1日起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制度,扩大企业防疫和消杀补贴范围、建立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互保机制、畅通国内国际物流运输通道等政策措施,支持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复市,稳步提高企业达产率。

第三板块主要是稳外资外贸、促消费投资。围绕稳外资稳外贸、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力度的政策举措,全面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其中,在稳外资方面,建立重点外资企业复工复产专员服务机制,启用重大外资项目线上服务系统。

第四板块主要是强化支撑保障。围绕资金、土地、人才、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批支撑保障性的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研究储备一批新的政策措施。其中,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开展各层各级领导干部“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回应和解决问题的服务机制,实施市场主体纾困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提高“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率,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

典型案例

  • 合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鼓励以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

2021年以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交易中心”)坚持以深化平台整合共享和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精简办事环节,优化业务流程,着力打造阳光、精准、高效的交易服务平台。

以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为目标,交易中心通过信息技术标准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便捷化。精简公共资源交易环节,做到流程环节清晰、材料时限具体,为服务对象办事提供精准服务。

一是交易事项全流程“线上”办理。构建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交易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模式,靠前服务,积极对接各交易主体,全面实现中标通知书在线发放、合同在线签订,极大提高交易便捷度。

二是交易数据全流程“线上”呈现。探索建立数据“流程链”,从进场受理、发布公告到评标结果公示、合同签订,实现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全流程线上运行,推广“文件无纸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系统辅助评、全过程留痕”的全链条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方式,努力实现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

三是保证金全流程“线上”留痕。不断完善保证金递交形式,积极推进电子保函平台建设。鼓励投标人以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电子保函办理无需存款、抵押、冻结资金等,办理流程简单便捷、真伪方便查验、全程电子留痕,极大提升了投标保证金办理的效率。

  • 广州黄埔区:推出“算力算法10条” 促进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

5月28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正式发布《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提升算力算法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算力算法10条”)。

“算力算法10条”是全国首个国家级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专项扶持政策,涵盖强化高端项目引领、支持原创技术创新、构建公共服务平台、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等8个方面,强调核心算法成果推广和数字产业集群建设,首次在人工智能领域打通数字经济“要素聚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政策通道,打出面向产、学、研、用的政策组合拳,将极大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服务链”深度融合。

根据“算力算法10条”,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从原创技术创新、产业数字升级、人才引进等三个层面进行奖励,最高补贴分别达1000万元、3000万元、1亿元不等。如高端人才引进方面,对院士入驻该区认定的开展提升算力、突破核心算法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建设重大科研平台的全国唯一工作站,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

国家营商环境报告——纳税

纳税,主要衡量参评城市企业必须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及企业所需经历的政府审批和外部办事流程、因缴纳税费和进行税后合规生产的行政负担,包括办理次数、申报时间、成本费用等情况。

  • 最佳实践

根据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参评城市积极探索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疫情期间不断拓宽"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优化报税流程,减少纳税次数,提高纳税便利度,实现纳税人"最多跑一次";多渠道普及辅导,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表现优异及优秀城市

1、优异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上海市

苏州市、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衢州市

舟山市、合肥市、芜湖市、福州市、厦门市

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

东莞市、重庆市、绵阳市、安顺市、兰州市

2、优秀城市

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晋中市、包头市

大连市、哈尔滨市、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

烟台市、济宁市、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

贵港市、成都市、德阳市、乐山市、贵阳市

遵义市、昆明市、曲靖市、西安市、乌鲁木齐市

《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选取宁波、重庆、武汉、舟山、芜湖、福州、安顺、绵阳、合肥、鄂尔多斯、兰州、德阳、桂林、遵义、晋中、昆明、包头等17个城市典型做法,供各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学习参考借鉴。

  • 任务要求

任务要求一:提升纳税便利度

1.减少纳税次数

2018年:(1)拓宽一次办结事项。各级税务机关要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2018年年底前,实现 5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2019年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2)强化顶层设计,减少纳税次数,打造集约化营商环境。实行主税附加税同步征缴。2019年6月月底前,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动计算申报,纳税人一次性完成主税附加税申报缴纳。

2019年: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税务总局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

2.压缩纳税时间

2018年:(1)继续压缩办税时间。在上年度已较大幅度压缩的基础上,2018年再压缩 10% 以上,并持续推进为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提速工作。2018年年底前,实现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覆盖所有地域和所有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良好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将审核办理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从目前 13个工作日压缩至 10个工作日。(2)精简压缩办税资料。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和精简涉税资料报送。2018年年底前,税务总局再取消20项涉税证明事项。2019年,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简并优化增值税、消费税等纳税申报表,并推进实施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消费税"一键申报"。(3)实施精准服务,压缩纳税时间,打造便捷化营商环境。简并资源税征期,将资源税按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申报,调整为按月或按季申报。(4)清理涉税(费)证明。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2019年:(1)推动办税事项容缺办理。税务总局明确"容缺办理"事项、适用对象及其标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资料不齐全时,只要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可"先办理、后补缺",纳税人、缴费人作出资料补正书面承诺,可按正常程序办理。(2)探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税务总局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对纳税人需提供的有关涉税证明,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可免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20年: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强化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研究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缴税。强化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和重组事项协调。

3.降低总税收和缴费率

2019年:(1)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 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 的,可降至 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各省具体调整或过渡方案于2019年4月 15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2)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自 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 2020年4 月30日。自 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 月 30 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 18至 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 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4.提升报税后流程指数

2019年: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且不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的、被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未处理的、取得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未处理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任务要求二:优化办税流程

2018年:(1)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2020年12月月底前主要涉税服务事项90%实现网上办理。2022年12月月底前涉税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电子税务局对接各省级政务平台。(2)推进"一门"办税。2018年12 月月底前,将房地产交易、车辆购置税征收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需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优先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对于具备条件的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整体进驻,9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可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2019 年 12月月底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进驻后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全部涉税事项。(3)推进"一次"办税。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省、市、县(区)、乡全覆盖。2018年 12月月底前,50% 以上涉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2019年 12 月月底前,70% 以上涉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4)推进"一窗"办税。所有办税服务厅实现"一窗一人"办税模式,综合窗口可办理所有各类涉税事项。

2019年:(1)规范统一自助办税事项。税务总局规范统一自助办税终端(机)的服务功能、应用界面、运行管理等,拓展纳税人、缴费人自助办理事项,逐步实现90% 的常办涉税事项可在自助办税终端(机)办理。有条件地区可探索与金融机构场地共用等合作模式,增加自助办税终端(机)布局及数量。(2)推行税收优惠清单式管理。税务总局推行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式"管理,不定期公布税收优惠事项清单,除依法须税务机关核准和向税务机关备案的特定情形外,一律由纳税人、缴费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任务要求三:创新服务模式

2018年∶实现智能化、一体化税法宣传。以纳税人行为轨迹分析为基础,实现纳税人个性化信息自主定制,智能精准推送,逐步形成自主定制到智能推送的个性化宣传辅导模式。

2019年∶(1)提供纳税申报提示提醒服务。各省税务机关在电子税务局"我的消息"中增加对临近申报期限还未申报纳税人的提示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2)大力推广智能咨询。税务总局加快推出智能咨询系统,推广智能咨询平台网页端、APP端和小程序端,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各省税务机关积极探索开发语音智能咨询,为纳税人提供便捷咨询服务。

任务要求四:拓宽纳税渠道

1.扩展纳税缴费渠道

2020年:(1)优化网上办税缴费平台。加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办税缴费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应用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优化电子税务局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接的相关应用功能,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网上办理发票业务。拓展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缴纳税费业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的“掌上办税”便利。(2)丰富多元化非接触办理方式。各地税务机关在拓展网上线上办税缴费服务的同时,要积极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其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不断拓宽“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以及通过传真、邮寄、电子方式送达资料等业务范围,扩大非接触办税缴费覆盖面。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贯彻实施“尽可能网上办”原则。

2.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

2020年:(1)明确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凡是清单之内的事项均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不得自行要求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清单列明的相关业务。(2)拓展网上办税缴费范围。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拓展丰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实现更多业务从办税服务厅向网上转移,进一步提高网上办理率。(3)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扩大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的覆盖面,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从2019年的50%提升到2020年的70%。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和拓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服务。充分运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网站、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使各项政策易于知晓。

3.线下办税建立人员分流机制

2020年:拓展预约办理。全面梳理分析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情况,主动问需,主动对接。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主动提供预约服务,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办税服务厅每天要根据人员流量情况和业务紧急程度,及时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电话、微信联系沟通,提示其错峰办理,减少人员集聚

4.针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建立办税便利化机制

2020年:(1)加强帮扶精准纾困。提高支持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发挥税收数据搭桥作用,对上下游衔接不畅的企业加强税收数据分析助力企业实现供需对接。对重点企业推行“一企一策”“一对一”“点对点”帮扶等服务措施。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2)着力支持小微企业。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地可根据疫情情况,合理调整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的定期定额。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在税务网站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畅通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渠道,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3)开辟直通办理。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税费事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稳产保供。

任务要求五:发挥“银税互动”作用

2019年:各省税务局积极与银保监部门沟通,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为纳税信用A级和B级的小微企业创新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如"无还本续贷"等,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20年:(1)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数量扩大一倍,在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基础上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积极推进银税数据直连,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网上"一站式"办理。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2)创新信贷产品。根据小微企业贷款需求急、金额小、周转快的特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银税互动"信贷产品,及时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信贷产品。进一步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适当增加信用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加大对此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无贷款记录的"首贷户"的信贷投放力度。(3)落实扩围要求。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紧密合作,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13号)关于扩大"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至纳税信用 M级的要求,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风险防控要求,可逐步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企业范围扩大至纳税信用C级企业;纳入各省税务机关纳税信用评价试点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实行。(4)提高服务质效。税务部门和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发挥网上渠道优势,提供安全便捷的"非接触式"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银税互动"平台运行、信息推送、申请受理业务不中断,并在2020年9月月底前实现"银税互动"数据直连工作模式。

任务要求六:优化发票服务

2019年:(1)推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税务总局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开具等基本公共服务。(2)优化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功能。税务总局优化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功能,纳税人可查询5年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信息。集成各省税务机关发票查验平台登录界面,纳税人可通过统一入口查询各省税务机关自印发票信息。

2020 年:优化发票服务。对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拓展升级,力争年底前在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上取得实质性明显进展。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对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 Ukey,推进解决税控设备第三方收费问题。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允许纳税人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方便纳税人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自 2020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注:该部分内容选自《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报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编著,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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