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45期)|我国2021年反垄断成绩单公布,长沙开展营商环境六大升级行动

2022年06月13日 20:41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赵子健,索寒蕾
长沙市通过打造投资服务、政务服务、要素服务、权益保护、亲清关系、普惠包容六大“升级版”,全力打造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

时政要闻

  • 国常会:对督查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6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听取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专项督查情况汇报,要求打通堵点、完善配套,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会议指出,近期国务院派出督查组,对12个省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开展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多数地方出台了配套举措,助推经济运行向好因素增多、市场信心增强。同时也发现有的地方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不精准、工作简单化“一刀切”、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会议强调,经济下行压力依然突出,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地要切实负起保一方民生福祉的责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动稳经济政策再细化再落实,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确保二季度经济合理增长,稳住经济大盘。一是督促抓紧整改。国办要把督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地方和部门,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各方面要举一反三梳理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国办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运用“互联网+督查”持续跟踪政策落实、推动解决新问题。对未纳入此次督查的省份,结合国务院年度大督查对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进行督查。二是地方要结合实际抓落实。聚焦保市场主体、稳岗保就业强化政策支持。确保夏粮颗粒归仓和夏种顺利开展,保障煤炭电力稳定供应,支撑物价稳定。进一步畅通交通物流,解决好复工不达产、产业链复产不协同问题。清理不利于恢复市场信心的政策和管理措施。三是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对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地方尚未出台配套政策的、部门尚未出台实施细则的,要尽快推出。对这次督查中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部门要认真研究,政策该完善的完善。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年反垄断成绩单,及时查处“二选一”垄断行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

2021年是反垄断执法力度较大的一年,市场监管总局加挂“国家反垄断局”牌子。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查处各类垄断案件 175 件,同比增长 61.5%,罚没金额 235.92 亿元。其中,垄断协议案件 11 件,罚没金额 16.73 亿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 11 件,罚没金额 218.47 亿元;公开处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 107 件 , 罚款 7235 万元;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46 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 727 件,同比增长 53%,其中禁止 1 件、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 4 件,有力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实现经济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加快修订《反垄断法》,完善配套立法,形成以反垄断法为核心、多部法规规章和指南指引组成的较为系统完备的法律规则体系,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供清晰明确指引。推动制定《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平竞争政策框架和实施机制。 

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及时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二选一”垄断行为,禁止网络游戏直播领域头部平台企业损害竞争的并购行为,解除广受诟病的网络音乐领域独家版权,促进大中小企业良性互动、协同发展。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及时纠正和废止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大力查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交通、住建等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不断优化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坚决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还突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重点加强医药、建材、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

  • 银保监会:抓紧落实小微客户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6月9日,银保监会举行小微金融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帮扶力度,各级监管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抢抓时间窗口,加快政策细化落实进度。

会议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具体执行者,要主动向小微客户公示优惠政策内容、条件和申办渠道,提升客户对政策的知悉度,确保应知尽知。主动跟进了解客户需求,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等服务。各级监管部门要组织做好政策宣讲辅导和监测督促,密切跟踪落实情况。

会议要求2022年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确保个体工商户贷款增量扩面。银行机构要层层抓实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执行,向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进一步倾斜信贷资源。国有大型银行要确保全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6万亿元。股份制银行要在完成现有信贷计划的基础上,对具备条件的地方进一步增加投放。地方法人银行要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小再贷款等政策,进一步做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

地方行动

  • 上海:世界排名前50院校留学生在沪工作可直接落户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从“政策创新突破”和“服务保障提升”两方面实施一系列助力复工复产的人才特殊支持举措。

《通知》明确,2022年7月—2023年6月,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中涉及“平均工资”的事项,仍维持现有基数标准作为参考水平;针对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落户,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针对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最迟于2022年年底前补缴的情形,《通知》明确,完成补缴后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不受影响。在经办服务方面,《通知》提出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于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人才以及国(境)外名校留学人员等,在申办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优先办理;针对疫情管控等特殊情况,继续实施“书面材料暂缓递交、线上流程正常办理”的支持措施。

此外,《通知》指出,上海将进一步加大上海市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计划的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猎头机构加强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选聘以及对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人才的支持。推出一批公益性人力资源免费服务项目,推行“告知承诺”服务模式。

  • 云南: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6月9日,云南省对外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

意见提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上述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以及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意见提出,加大送政策进企业力度。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梳理停减产企业和重点企业名单,开展“一企一策”联系服务,主动送政策到企业、到园区、到各类政策发力点,推动政策落实到“最后零公里”。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场所)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发布、创业培训、用工对接、金融支持、政策申领等服务。

意见提出,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库”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给予财政奖补,推荐免费入驻省级孵化平台。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并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1500元,支持1.5万名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典型案例

  • 长沙:开展营商环境六大升级行动,力争2023年在国家评价中再争先进位

6月6日,《长沙市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加快建设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行动方案》发布,将通过开展六大“升级”行动,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力争在2023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再次争先进位。

《行动方案》提出39项共计212条具体举措,通过打造投资服务、政务服务、要素服务、权益保护、亲清关系、普惠包容六大“升级版”,全力打造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

《行动方案》针对新要求、直面新问题,回应市场主体的新期待,更加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突出全要素保障、全领域便利、全系统优化,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供应链“五链融合”,着力打造环节更少、流程更快、成本更低、政策更优、服务更好、获得感更强的一流营商环境。

具体而言,长沙将突出公平简约,打造投资服务“升级版”,全方位深化简政放权,大力破除市场准入障碍;推进提质加速,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力推数据融通共享;立足降本增效,打造要素服务“升级版”,优化融资信贷服务,深化人才服务,全面提升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便利度;彰显法治温度,打造权益保护“升级版”,全面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强化企业家权益保护,全面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强化政策落地,打造亲清关系“升级版”,着力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持续强化惠企政策服务;紧扣宜业宜居,打造普惠包容“升级版”。

  • 广州: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临时困难小微企业

6月8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广州市金融行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支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通知》鼓励各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对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开展摸查,主动响应金融服务需求,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同时加大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保障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运用好广州市“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等融资对接平台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各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线上融资对接活动,建立多渠道产融对接机制。

《通知》引导金融机构对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存在临时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采取合适措施给予支持,保障其合理流动性。与此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出台政策指引,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款客户提供延期还款等支持服务,做好个人征信保护,降低疫情不良影响。

《通知》提出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降准释放资金、发行债券、开展转贷款业务等方式,拓宽银行机构资金供给。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等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广州市企业转贷服务中心的作用。

  • 广州南沙新区:推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政策体系

6月6日,广州南沙新区召开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推介南沙新区全新的政策体系。

“四链”融合政策体系包含了共性核心政策和特色专项政策两个主要板块。22条共性核心政策文件,从现有政策要素中筛选出实施率高、对企业经营发展较为关键的共性条款,聚焦企业经营、市场拓展、研发创新、资本融通、人才培育等核心环节。8条特色专项政策,结合重点产业领域、重大功能平台及急需紧缺人才的发展需求,针对重点企业、重点平台机构、高精尖人才团队提出最具特色、最有竞争力的条款,形成若干专项政策。比如此前推出的独角兽“黄金牧场九条”“科技创新十条”等,以及将要出台的“元宇宙九条”,就属于这一类专项政策。除了上述政策之外,“总部经济八条”“港澳青创十条”等政策正在制定中。

南沙将以“四链”融合互促为基本路径,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和现代产业体系。

创新链方面,“四链”融合政策文件将从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培养孵化等全过程给予企业扶持。其中,新型研发机构补贴最高1亿元;研发投入奖励最高1000万元。此外,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破解科技成果转化堵点,解决从创新到市场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南沙将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的标准提高至最高1000万元。

产业链方面,“四链”融合政策文件将从龙头企业奖励、落户、经营贡献、固定资产投资、提升能级、办公用房、高成长企业扶持、推介交流、上级资金配套、产业联动等方面给予企业扶持。其中,对于落户南沙的龙头企业,最高奖励3000万元。

资金链方面,为匹配各类产业的融资需求,推动金融与实体产业融合发展,“四链”融合政策文件将从股权投资、贷款及贴息、企业上市、并购、跨境贸易投资等方面给予企业扶持。值得一提的是,为有效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南沙将成立总规模50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给予企业股权投资支持。

人才链方面,“四链”融合政策文件将从高层次人才奖励及团队、产业人才、人才引进等三方面设定扶持模块。此外,“四链”融合政策文件还将从用地支持、办理落户、员工安居、交通出行、项目审批、企业挂点服务、市场推广、人才一站式服务等方面给予企业和人才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国家营商环境报告—办理破产

办理破产,主要衡量参评城市的企业办理商业破产所需经历的政府审批和外部办事流程,包括办理程序、办理时间、成本费用、收回金额,以及适用于清算和重组程序的法律框架等情况。

  • 最佳实践

根据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参评城市不断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考核;设立破产援助资金,保障无产可破案件顺利启动破产程序;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建立对破产类案件的单独考评机制,推动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表现优异及优秀城市

1、优异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沈阳市、上海市、南京市

苏州市、南通市、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

衢州市、厦门市、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

郑州市、洛阳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

东莞市、南宁市、重庆市、成都市、西安市

2、优秀城市

石家庄市、太原市、大连市、长春市、无锡市

常州市、舟山市、芜湖市、福州市、泉州市

烟台市、济宁市、许昌市、长沙市、珠海市

佛山市、桂林市、北海市、贵港市、德阳市

绵阳市、贵阳市、安顺市、宝鸡市、银川市

《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选取广州、上海、温州、淄博、天津、青岛、南通、郑州、南宁等9个城市典型做法,供各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学习参考借鉴。

  • 任务要求

任务要求一: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

2019年∶(1)建立单独绩效考核机制。(2)鼓励条件成熟的法院通过设立破产审判庭、破产法庭的方式,不断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

任务要求二:完善管理人制度

2019年∶进一步细化完善管理人职责,明确管理人履职过程中发现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行为时依法提请法院移送侦查的职责,进一步优化破产管理人名册制度、管理人选任机制和管理人报酬制度,积极开展管理人履职能力培训工作,支持和推动管理人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强化对管理人的履职考核和动态监督管理,督促管理人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任务要求三:加强办理破产府院联动

2019 年∶(1)完善司法与行政协调机制。(2)明确政府部门破产行政管理职能。(3)推动国有"僵尸企业"破产退出。(4)优化企业破产重整税收政策环境。(5)探索研究破产经费筹措机制。

任务要求四: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

2019 年;(1)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2)继续完善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降低制度性成本,提高破产制度效率。

2020年∶(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者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2)构建简单案件快速审理机制。

任务要求五:妥善审理涉疫破产案件

2020年∶(1)积极引导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协商,通过采取分期付款、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变更合同价款等方式消除破产申请原因,或者引导债务人通过庭外调解、庭外重组、预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对企业尽早挽救。(2)审查企业是否符合破产受理条件时,要注意审查企业陷入困境是否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所致而进行区别对待。(3)推进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4)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减少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对债权人权利行使造成的不利影响。(5)要最大限度维护债务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充分发挥共益债务融资的制度功能,为持续经营提供资金支持。

注:该部分内容选自《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报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编著,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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