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纪委书记连续3次发文剑指城投腐败问题,江苏融资平台迎来强监管

2022年07月13日 15:54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杨志锦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  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常松近日在《群众》杂志发表署名文章《勇于自我革命,建设廉洁江苏》一文,再度指出了融资平台领域的腐败问题。

文章称,要抓住典型案件“解剖麻雀”,摸清腐败路径,找准发案诱因,总结共性规律。其中平台公司领域的违纪违法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类:少数党员干部收受中介贿赂高成本融资、利用“影子公司”充当融资中介、收购民企不良资产、违规出借资金和对外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7个月内王常松第三次发文剑指城投腐败问题。此前,他于2021年1月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表的《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今年3月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表的《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释放“三不”一体推进叠加效应》也谈及城投腐败问题。江苏城投也在近期迎来强监管。

六大问题

Wind数据显示,当前江苏城投平台1000多家,城投债券余额约3万亿,居各省份首位,超过排名第二的浙江省1.1万亿。如果再加上贷款、非标等融资,江苏城投债务规模将更高。

在去年12月发表的文章中,王常松表示,前些年,江苏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举债搞建设,通过政府平台公司高成本融资,造成债务大幅增长,政府债务风险比较突出。如果不能有效稳妥化解,容易演变为系统性风险。

他还介绍,江苏省纪委监委通过对部分债务问题严重地区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摸清了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债务总量大、增长快,有的地方债务规模和增长速度超出还款能力。

二是债务结构不合理,银行债务比例低,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务占比高。

三是短期借款用于长期投资,形成债务恶性循环。

四是融资成本高,实际利率远高于名义利率。

五是违规决策或盲目投资,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浪费。

六是有的党员干部以“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服务费”等中介费名义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违规融资、赚取“利息”的方式收受贿赂。

在今年3月发表的文章中,他表示,通过查处政府平台公司腐败案件,摸清政府隐性债务“出血点”:主要有违规支付中介服务费、以补充协议提高承销费率等常见问题,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通过“影子公司”参与地方平台融资业务,以“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服务费”等中介费名义谋取非法利益,推高了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和成本。

查处一批案例

在对融资平台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分析后,王常松指出,腐败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资本泛滥和权力贪婪深度结合,要聚焦国资产权交易、开发区招商引资、地方平台公司融资、企业上市发行等领域腐败案件,深入剖析资本和权力勾连的内在机理,为查办案件提供实践指引,为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夯实基础。

王常松介绍,聚焦平台公司“钱袋子”,重点查处了省发改委原副主任祁彪、南通市原副市长陈晓东、南京市浦口区委原书记祁豫玮、南京市溧水区委原书记薛凤冠、靖江市委原书记赵叶、泰州市高港区委原书记顾萍等典型案件。

其中,祁彪先后担任大丰市副市长、盐城市建设局局长、阜宁县委书记、东台市委书记、连云港市常务副市长、江苏经信委副主任、江苏发改委副主任等职,2020年11月被调查。其余5人被调查的时间分别为2021年6月、2021年7月、2022年1月、2022年4月、2021年12月。

2021年6月,祁彪被“双开”。据江苏省纪委监委当时披露,祁彪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充当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中介,通过虚增中介环节收取中介费的方式,收受巨额财物,推高地方政府债务。

此外,伙同其子违规开展融资业务,募集公众资金高息投向地方政府平台,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增加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中国纪检监察报》去年12月曾报道,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主动沟通、动态跟踪、提前介入,帮助厘清认定思路、强化取证引导,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效。如,江苏省纪委监委审理的某省管干部通过其子与地方国有融资平台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虚增交易环节,违规获取手续费和利息的问题,经过与案件承办部门全过程沟通配合、多方面引导取证,该问题被认定为受贿,并得到检察机关认可。

不止政府官员被调查,江苏一些融资平台高管也被调查。据记者梳理,今年前4月至少有43位城投高管被调查,涉及江苏、贵州、湖南、浙江、四川等省份的融资平台。

江苏城投反腐,不止盯着城投高层领导,一批城投中层干部也被调查。比如,常州市纪委6月1日网站消息,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融资部副经理黄俊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黄俊1982年6月出生,2005年5月参加工作。2011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民生银行常州支行中小企业信贷科科长;2018年9月至2021年6月,任常州钟楼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财务融资经理;2021年7月开始,任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融资部副经理。

迎来强监管

针对融资平台领域的问题,除了反腐之外,江苏还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王常松介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制度机制漏洞。在政府平台公司领域,江苏省纪委监委向省委、省政府提出降低融资成本、控制无效投资、清理不良资产等建议。江苏省政府出台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的意见,从源头规范治理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举债行为,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据记者了解,江苏省去年5月印发《关于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提高贷款和标准化产品比重,压降非标规模;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总量控制;探索开展二级市场债券估值管理等措施。

意见还提出,融资平台公司要加强融资成本管控,禁止以咨询费、顾问服务费等名目,违规向第三方支付各类居间费用。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以变相集资方式融资。各地政府要组织国资监管部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对县级及县级以下融资平台公司开展专项排查,重点约束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属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变相参与融资平台公司集资行为。

江苏某地一债务系统人士表示,按照省里的要求,现在要大幅压降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制定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及整合、撤并方案。此外,对融资平台公司实行债务总量和资产负债率“双管控”。

王常松还表示,聚焦平台公司这个地方政府“钱袋子”,要坚决整治平台融资背后的腐败问题和行业乱象,斩断伸向国有平台公司资金的“黑手”。

今年3月,十四届江苏省委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在南京召开,部署对22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聚焦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情况,重点关注融资成本、融资中介、盲目投资和虚假化债。

5月以来,江苏多地开展专项行动追缴国有平台融资领域违规获利行动。记者获得的一份江苏某地国有平台企业融资中介领域违规获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敦促违规获利退缴的通告》进一步了揭开了此次追缴行动的细节。

通告要求,根据省委巡视组关于开展国有平台公司融资中介领域违规获利追缴专项行动要求,深挖细查2016年以来国有平台公司融资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要求相关机构和个人在通告发布之日(5月1日)起15天内,将2016年以来获取的介绍费、顾问费、咨询费等不当利益主动上交至专门账户,允许匿名存缴。

(统筹: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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