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国常会: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
7月2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
会议指出,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执法畸轻畸重。一是坚持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稳定社会预期。二是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必须于法于规有据。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有权不能任性,做事要合法合规,解决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等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会议决定,取消29个罚款事项,用其他方式规范管理;对24个一般或轻微违规行为,按过罚相当原则降低罚款数额。严禁乱收费乱罚款。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各财政供养单位要勤俭办一切事业,腾出资金优先保障基本民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
7月1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发言人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多措并举积极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
一是设立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涉企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的同时,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做实既“厚爱”又“严管”,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一批涉案企业脱胎换骨,走上依法合规经营轨道。
二是制定实施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等多个意见和举措。梳理了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条执法司法标准。2020年7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特别对保企业作出部署。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合规案件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的案件1584件。对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例如,湖北一民营企业在经营中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促其合规整改。6个月后,经第三方严格评估,确认合格,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该企业整改后,生产经营步入正轨,增加投资上亿元,并以此带动就业上百人。
国家发改委: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方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截至目前,除西藏自治区外,其他省份均已完成作为信用信息归集枢纽的省级节点建设,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和辖区内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通,并机制化向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据统计,全国平台已通过各省级节点联通地方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104个,其中省级平台26个、市级平台(站点)78个。
二是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快步伐。截至6月末,全国平台与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实现系统对接,已共享10项市场主体登记信息、4项司法信息、A级纳税人名单信息、海关注册信息、海关信用等级信息、企业商标信息、企业专利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共计21项信用信息。同时,各地正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对辖区内企业纳税、水电气费、不动产、生态环保、科技研发等信息归集共享。
三是深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实合作。推动全国平台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联通,加快全国层面数据共享。推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地方开展试点,选取上海、浙江、安徽、湖南、广东、重庆、大连、大庆、青岛、广州等10个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银行联合建模。截至2022年6月末,全国通过已联通的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累计发放贷款8.8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2.1万亿元。
地方行动
辽宁:推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建立数据库防范虚假住所
日前,辽宁省印发《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改革创新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将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范围。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建立健全住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建设标准化住所数据库,防范虚假住所等风险。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探索建立自动制售设备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和新模式准入准营标准。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简易程序退出市场。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
《方案》提出,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流程。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企业可以申请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促进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推动生产经营高频事项跨区域通用。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数字证书、电子证照、企业生产经营高频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逐步实现全省互通、互认、互用。
天津:守住制造业用地底线,重点项目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
近日,天津市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规划利用管理规定》(下文简称《管理规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管理规定》提出,加强整体规划引导,新增产业项目原则上应当进产业园区,促进产业效应聚集和加速产业链形成。按照本市工业布局规划,产业园区内应当规划工业集中发展控制线,工业集中发展控制线内,除其他商务用地外的产业用地面积应当不低于可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的70%,守住制造业用地底线。加速产城融合,鼓励将产业园区内各产业项目的配套集中起来建设,形成产业园区的“生活圈”。
《管理规定》提出了新型产业用地概念,即符合本市重点发展产业,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无干扰、无污染和安全隐患,原则上应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C(制造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
《管理规定》提出,加强项目遴选,合理利用土地,对于需分期建设的产业项目,首期建成后方可供应二期土地。延期缴纳出让金,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对于符合国家及本市重点发展产业的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可以分期缴纳,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在不动产登记前缴清。
《管理规定》明确对产业项目的产业准入、项目落地、建成运营等全流程进行产业发展监管。在产业准入阶段,园区管理机构定准入要求、定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在项目落地阶段,园区管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对开工、竣工、投产、达产等约定要求进行事中监管;建成运营阶段,园区管理机构按照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开展日常监管,区产业主管部门定期对产业准入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履约情况进行核查。在产业项目建成投产后1年内、投产后每隔5年、租赁转为出让前1年内等阶段,区产业主管部门对履约情况进行核查。
典型案例
黑龙江:实行重点工作十个“马上就办”
黑龙江省制定《推进重点工作十个“马上就办”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更新,推进重点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马上就办”。黑龙江省印发了《黑龙江省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省发改委以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头部企业项目为重点,大力推进央企、总部招商。
二是在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上“马上就办”,省发改委牵头编制《黑龙江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推动深海数字装备、正威新一代材料、全省5G基站等103个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快建设,以产业振兴为引领,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三是在重大规划政策设计上“马上就办”,省发改委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着力打造龙江经济发展新引擎,实现“换道超车”。
四是在重点项目要素保障上“马上就办”,省发改委做好煤电油气运、人地钱技数等要素保障,降低企业要素成本,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对重大项目实行周调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是在纾解经济运行困难问题上“马上就办”, 省发改委完善包保服务举措,抓住重要时点、关键节点,专人专责蹲点驻守重点地区现场调度服务,积极推动哈尔滨敷尔佳北方生物美谷、大庆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二期等项目达产达效。
六是在服务市场主体需求上“马上就办”,会同有关部门梳理出272家有用工需求的重点企业。
七是在响应基层诉求上“马上就办”,仅用2个工作日,完成富裕县塔哈综合产业园区燃煤生物质耦合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引进华北制药、哈药等企业,与富裕县共建生物医药产业园等。
八是在抢抓机遇向上争取上“马上就办”,向国家发改委申报超过2000个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16亿元,用于藏粮于技、民航、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
九是督办督查整改上“马上就办”,实行周调度、月总结、季晾晒、年考核的推进机制,强化督办督查抓落实,推动问题整改提质增效。
十是对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马上就办”,高质量答复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意见、建议达12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