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国常会:狠抓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 为明年经济增长打好基础
1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部署深入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经济巩固回稳基础、保持运行在合理区间;确定加强重点商品保供稳价措施,保障群众生活需求;部署持续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工作,兜牢民生底线。
会议指出,今年稳就业稳物价、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成果,来之极为不易。当前经济运行保持恢复和回稳态势,但基础还不牢固。要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促进经济进一步回稳向好、实现明年好的开局。
会议指出,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为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推动经济运行由下滑转为回稳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这些政策措施仍有释放效应空间,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对扩投资带消费仍将发挥重要作用。现在工作做好了对明年稳增长也会起更多成效,要抓住时间窗口,狠抓政策落实。一是对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抓好填平补齐,确保全面落地。二是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符合冬季施工条件的项目不得停工。三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提振信心、更好发展。支持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实际促进服务消费有序恢复。落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交楼和房企融资等16条金融政策。为国际贸易投资洽谈提供最大程度便利。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序推进落实,要统筹协调保持经济回稳态势,为明年经济增长打好基础。会议强调,近期有关部门要再次督导地方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扛起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会议指出,在全球高通胀背景下,今年我国物价保持平稳。元旦春节临近,要继续抓好生活品保供稳价。一要保障交通物流畅通,尽快解决有的地方物流“最后一公里”不畅问题。二要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双节”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和物价平稳。切实保障群众防疫和医疗物资需求,支持相关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并加强国际合作,合理进口急需品。三要确保生活生产用能和群众温暖过冬。
会议指出,今年新增城镇就业1200万人,但当前稳就业压力依然较大,要进一步抓实稳就业保民生。一是突出保市场主体稳就业,落实好助企纾困、稳岗拓岗各项举措。二是扎实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三是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帮助农民工节后及时返岗。四是支持以创业带就业。五是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该扩围的扩围,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等各类救助金。六是对因疫困难群众予以临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先行救助,户籍不在本地的由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占比应高于上年电量80%,各地优先给与煤炭和运力保障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坚持电力中长期合同高比例签约。市场化电力用户2023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高于上一年度用电量的80%,并通过后续季度、月度、月内合同签订,保障全年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高于上一年度用电量的90%。燃煤发电企业2023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发电量的80%,月度(含月内)及以上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发电量的90%。水电和新能源占比较高省份签约比例可适当放宽。对于足额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的煤电企业,各地应优先协调给予煤炭和运力保障,支撑电力中长期合同足额履约。
《通知》指出,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根据电源结构变化、近三年电力供需形势及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计划,考虑2023年本地区电力供需形势,进一步优化时段划分方式,交易时段数量由3—5段增加至5段以上,结合各地实际用电负荷与新能源出力特性,按需明确划分尖峰、深谷时段。
《通知》指出,引导市场交易电价充分反映成本变化,合理拉大峰谷价差,在日内平段价格和加权平均交易价格均不超过国家允许的价格浮动范围的前提下,鼓励探索自行约定日内各时段价格;健全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形成机制,高耗能企业交易价格不受燃煤基准价上浮20%限制。高耗能企业与其他企业同场交易的,供应紧张时可优先出清其他企业交易电量;完善绿电价格形成机制,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年度及以上的绿电交易合同,为新能源企业锁定较长周期并且稳定的价格水平。
《通知》指出,按时完成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各地要充分考虑市场建设进度及市场主体承受能力,做好组织协调,稳步推动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避免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在时段划分段数、偏差结算机制、交易频次和周期等方面分阶段推进实施,与现货市场建设有效衔接。各地应在12月20日前完成2023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并于年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2023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情况。
地方行动
宁夏: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体系 力争3年金融信贷服务25万家中小微企业
日前,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建设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体系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体系,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5年的努力,全区深度贯通、高效对接、以信促贷的“1个数据中心+N个服务平台+X个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体系基本建立。力争3年新增信用贷款500亿、服务25万家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5年新增信用贷款1000亿、服务30万家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
《实施方案》提出,聚焦信用信息归集,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健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上联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横向对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和各有关行业领域信息系统,向下贯通区内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国家数据、行业数据、地方数据互通共享,形成全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体系“数据枢纽”。
《实施方案》提出,聚焦服务功能提升,以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为基础,以各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为支撑,引入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以下统称接入机构)上线服务,形成全区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网络;发挥“信易贷”宁夏总站信用信息全、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的优势,以信用为核心要素,重点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以及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人力资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融资场景,引导接入机构创新开发基于信用信息和大数据技术的“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要充分利用平台信息资源和政策性融资资源优势,围绕重点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创业创新基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聚焦电子信息、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等重点产业,引导接入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金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实施方案》还提出,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全覆盖信用评价,供银行等接入机构参考使用。鼓励接入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市场定位,充分利用内外部信息资源,完善信用评价模型,强化企业信用画像、关联分析,实现融资精准对接、有效风控,对中小微企业进行精准“画像”。
浙江:出台元旦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举措,外省籍参保员工一次性补助不低于500元
日前,浙江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稳工稳产并开展对留浙过年省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提出18条举措,进一步做好企业稳工稳产工作,加强对留浙过年省外员工的生活保障。
《通知》明确,要切实做好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稳工稳产。各地应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引导和鼓励企业员工、重点项目建设者自愿坚守岗位、就地过节。
《通知》提出,各地应大力开展送温暖送关爱活动,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切实为留浙过年省外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当地政府可结合实际,对春节期间留工的企业,按外省籍参保员工每人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通知》指出,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余缺调剂,对缺工比较严重的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安排专人跟进帮扶。此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社保费缓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政府有关部门要保障各类要素稳定供应。
各地要提前谋划、关口前移,制定工作预案,对节后返岗招工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充足准备。充分利用大数据,及时掌握企业开复工和员工返岗情况。对企业支出的点对点接返服务包车费用,各地可给予不低于50%的补助。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
广西:2023年新增工业项目用地不低于40%为“标准地”,促进土地要素高效配置
近日,广西印发《关于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和2024年底,自治区级以上产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按“标准地”供应比例分别不低于40%和70%;自2025年起,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全部按“标准地”供应。
《意见》明确,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实施范围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广西将通过开展“标准地”区域评估和普查、构建“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等六大重点任务,全面简化、优化工业项目用地审批程序,促进土地要素精准高效配置,促进工业项目快落地、早达产。
《意见》提出,创新“标准地”弹性供应方式,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创新“标准地”混合供应方式,鼓励工业项目“标准地”与研发、办公、商服等功能用途互利的用地混合供应,共享服务设施;创新“标准地”竞价供应方式,鼓励企业通过竞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竞买项目用地。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创新“标准地”立体供应方式,综合确定地上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件及控制指标并纳入供地方案,实现地上地表地下“立体供应”;支持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供应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用地。
典型案例
广东:推进市场准入等规则制度衔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
广东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以规则标准机制衔接为主线,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以提升发展动能为核心,推出42条创新举措,涵盖市场准入、质量提升、知识产权、安全监管多方面,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统筹组织方面突出深谋划。推动省政府与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围绕大湾区建设开展部省共建,推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等一批国家资源或项目落户大湾区,为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带动和促进作用。高规格建立质量强省、知识产权强省等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不断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和政策体系,从全局高度谋划市场监管服务大湾区工作部署。
二是在规则衔接方面突出一体化。聚焦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充分考虑内地和港、澳在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监管规则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积极探索具体领域“一策三地”“一事三地”“一规三地”的具体做法,梳理实施一批规则衔接创新举措,推动三地市场监管领域高标准接轨取得突破。围绕食品、粤菜、中医药、交通、养老等25个领域,公示110项“湾区标准”,在“圳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等基础上,会同港、澳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推进食品“湾区标准”体系建设,创造性提出了高品质食品的概念,研究制定不低于供应港澳食品标准的高品质食品标准31项,有效保障三地食品安全,推动三地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组织粤港澳三地家电零部件、食品、口罩等社会关注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针对部分验证结果差异召开技术分析会,对技术问题达成共识,推动三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结果互认。围绕家电、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玩具、卫浴等行业,组织开展技术标准和检测认证比对分析,提供内外贸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并积极应对产品主要目标市场的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助力湾区大市场建设。
三是在产业发展方面突出高质量。在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方面,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争取省级财政出资5亿元设立广东省质量提升发展基金,支持提高制造技术及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研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设应用现代质量管理体系等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行为。2022年以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实施关键共性问题攻关467项。建立“粤品通”公益性产品质量技术帮扶线上平台,12家“产品医院”的1067名产品专家入驻平台提供线上“问诊”服务,为广大企业提供“零跑动”“零距离”“全天候”的常态化质量技术帮扶服务。开展产品企业质量问题根源“清零”行动,建立“清零”企业名单,制定问题“康复”评估标准。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方面,联合港、澳举办四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吸引上千个粤港澳三地和国内专利项目参赛,树立了一批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标杆,助推了一批专利组合在大湾区转化实施。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示范省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围绕大湾区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和20个重点区域,构建“二十纵二十横”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体系,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先进产业集群。
四是在市场监管方面突出高效能。推动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率先开展全省范围“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推广跨境商事登记“银政通”,欧洲投资者可通过“银政通”渠道在巴黎申请在中国广东的营业执照,横琴将服务拓展到相关葡语系国家;构建随机抽查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关联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的准确性和靶向性。推动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健全“一单两库”,建成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归集全省市场主体数据信息1628.85万户,公示各类企业信息63987.9441万条,推行抽查领域由群众网上票决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网络直播”等,实现“一网统管”。
广东市场监管创新做法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2022年11月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623.44万户,较上年末增长6.35%。至10月底,发明专利有效量、商标有效注册量分别达到52.31万件和757.1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累计达25.21万件。“商事登记确认制试点”、“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主体登记一体化”、“‘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等5项改革举措获国务院督查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