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局:新冠疫情流行期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紧急防控措施

2023年01月08日 18:06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尤方明
一旦疫情得到缓解,当地政府应该及时宣布紧急防控措施的解除。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尤方明 北京报道

1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下称第十版防控方案)。

1月8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疾控局传防司司长雷正龙就第十版防控方案进行了解读。

雷正龙表示,第十版防控方案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疫苗接种,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机构及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进行了几个主要方面的调整。

一是更新了疾病名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常态化情况下,主要开展病毒变异监测、个案报告、哨点医院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城市污水监测等。应急情况下,增加核酸和抗原检测监测、发热门诊监测、重点机构监测等。

三是调整检测策略。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在疫情流行期间要定期开展抗原或者核酸检测。社区重症高风险人员出现相关症状后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等。

四是调整传染源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不再实施隔离措施,实施分级分类收治;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五是流行期间可以采取紧急防控措施。即在常态化情况下,一般不需要采取紧急防控措施;在疫情暴发流行期间,结合病毒变异的情况,疫情流行的强度、医疗资源的负荷和社会运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可以根据人群感染率和医疗资源紧张程度等,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防控措施,目的就是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人员流动,减少发病率,减轻感染者短期内剧增对社会运行和医疗资源等的冲击,有效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所谓紧急防控措施,雷正龙介绍称,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传染病在暴发、流行的时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要时报经上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采取一些紧急疫情防控措施,并予以公告,新冠疫情同样如此。

第十版防控方案中列举了部分措施,包括暂缓非必要的大型活动、暂停大型娱乐场所的营业活动;博物馆、艺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采取适量的限流措施;严格管理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场所;实行错时错峰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采取居家办公等措施;教育机构采取临时性线上教学等。

“一旦疫情得到缓解,当地政府应该及时宣布紧急防控措施的解除。”雷正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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