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国常会:千方百计提高医疗防疫物资供给能力,做好春耕备播准备和农资保障服务
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和能源保供稳价等工作,保障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需求;要求抓实抓细重点民生工作,确保群众过好春节。
会议指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重要民生商品、医疗物资、能源等保供稳价,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保障群众医药需求和温暖过冬。一要进一步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及时做好市场调配,丰富小包装粮油品种,加强南菜北运、西果东输,合理进行储备调节,同时抓好其他重要民生商品生产和供销对接。做好春耕备播准备和化肥等农资保障服务工作,进一步抓实粮食生产、夯实稳物价基础。二要千方百计提高医疗、防疫物资供给能力,对重点企业建立清单支持满负荷生产,及时协调解决原辅料供应、用工、资金等方面遇到的困难,确保生产和供应不间断。加强药品等医疗物资调配,保障医疗机构、居家患者、养老院、农村地区等需求,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对纳入医保范围的看病和药品费用,要应报尽报。三要进一步抓好能源保供。持续释放煤炭先进产能,落实帮扶煤电企业纾困政策,支持能源企业节日安全正常生产,强化能源调度,做好电力、天然气顶峰保供预案,确保民生用能,加强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用能保障。四要持续做好交通物流大动脉、微循环保通保畅。支持物流企业合理调配运力,补充一线力量,关心关爱快递、外卖等人员,及时打通末端服务可能遇到的堵点,保障春节期间邮政快递稳定运行。五要指导地方对困难群众按规定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六要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推出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2023年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先行推出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诉求响应提质。组织开展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税直达”试点,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探索推出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
二是政策落实提效。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创新政策服务与管理方式,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
三是精细服务提档。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不断提高智能咨询服务水平。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开展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试点,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
四是智能办税提速。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税务可信身份账户体系,方便纳税人通过多种渠道办理业务。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在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
五是精简流程提级。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开发上线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功能,为试点城市纳税人填报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提供便利。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
六是规范执法提升。优化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地方行动
福建:出台若干举措力争一季度经济指标好转,对规上企业增产和新投产给予奖励
日前,福建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经济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力争2023年一季度主要指标增速好于2022年四季度增速,实现全省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若干措施》提出,促进工业稳定增长,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三明、南平、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速达到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地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手拉手”活动,帮助企业开拓产品市场。
《若干措施》提出,明确扩大投资工作任务,聚焦基础设施投资、工业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等领域重大项目,跟踪建设进度。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要制定针对性的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举措;强化招商项目落地,各地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亲情招商”“主官招商”等活动,围绕产业链精准招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吸引上下游企业落地配套。深化央地合作,积极推动与中央企业签约,组织好重大招商活动,争取更多合作项目落地福建。
《若干措施》提出,推动外贸提质增效,持续完善重点外贸企业监测机制,做好重点外贸企业跟踪服务,稳住存量,保证基本盘;推动宁德时代、上汽整车等重点企业项目扩大进出口;持续挖掘国有企业增长潜力;持续开展“福品销全球”系列活动,用好各类春季展会平台,在全省推进组团包舱、代参展等,帮助企业抢订单、拓市场,开展春季广交会前期筹备工作;促进外资保稳做优,贯彻落实国家外资准入政策,以制造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加大重点国别、重点领域招商引资力度,为外商来华从事贸易投资洽谈提供最大程度便利。
《若干措施》提出,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鼓励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和银行业机构不断丰富银担合作产品类型,大力开展“见贷即担”批量担保业务合作,进一步拓宽银担合作面,力争2023年一季度末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4倍、融资担保费率低于1%;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对文旅、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行业和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无还本续贷、展期等方式应延尽延,适当予以利率优惠;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实施“百家企业”上市攻坚行动,力争2023年一季度全省新增上市公司(含已注册待发行)3—4家。
江苏:发布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 打造以南京、无锡、苏州为核心的大数据产业发展
近日,江苏省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成为江苏省基本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年营业收入增速力争高于江苏省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两业融合标杆引领示范典型、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创建数量中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占比超过70%。到203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达到6万亿元左右,比202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一倍,实现倍增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打造以南京、无锡、苏州为核心,以苏中、苏北为辅助的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支持南京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苏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积极发展在线研发、数字金融、智慧物流、在线检测、工业电商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在线新经济,推广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区块链等技术在咨询、信用、知识产权、广告等服务业领域的应用。
《实施方案》提出,坚持生产性服务业科技创新,系统开展基础研究,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加强与上海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提升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能力,支持南京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苏州创建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积极推动太湖湾科技创新圈及G312、G328科创走廊建设;围绕江苏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重点提升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产业、高端新材料产业、高端纺织产业、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产业集群的生产性服务能力。
《实施方案》提出,引培高质量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招引知名跨国公司、国内企业在江苏省内设立企业总部,鼓励有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展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并购重组;优化供应链产品流、信息流、资金流管理,拓展品质溯源、知识产权服务、虚拟生产、报关报检等各类专业化供应链业务。
《实施方案》提出,优化现代物流枢纽布局,以南京都市圈多类型国家物流枢纽叠加优势为物流枢纽增长极,以苏锡常通和徐连淮物流枢纽组团为两翼,以省级物流枢纽为支撑,形成“一极两翼多节点”的物流枢纽布局;创建江苏生产性服务业特色品牌,开展“江苏精品”品牌认证工作,形成一批生产性服务相关产品、企业、行业品牌,支持和指导设区市加快区域品牌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数字贸易提升计划,深化南京、苏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梯度培育一批数字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推进服务业全方位开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综合交通体系拓展计划、国际产能合作深化计划、“丝路贸易”促进计划、重点合作园区提升计划、人文交流品牌塑造计划,扩大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引领效应,建成一批服务业对外开放强支点。
辽宁:发布2023年纪委监委“一号文件” 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行动
近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了2023年“一号文件”——《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辽宁省在全面起底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将开展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问题清单由辽宁省纪委监委分期分批交办、领办、督办、核办。
据介绍,自2022年辽宁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公开发布《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以来,全省共立案62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47人,移送司法机关439人;督促政府兑现承诺2641条、清偿拖欠账款101.52亿元;推动司法机关拨付逾期执行款20.68亿元。辽宁招商项目数量、签约额度强势增长,营商环境监督行动产生了强大的监督效能,达到了“一年攻坚突破”的预期目标。
2023年,辽宁将由省市县乡四级纪委书记牵头负责,“室组地”协同联动,统筹推进“万件清理”“微腐败”大清扫和“万件化访”行动。采取“一把手”亲自抓、带头抓,三级联动查处案件、督促履职,以台账化管理办理、“双向督办”推动问题动态清零,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扎实清理政府拖欠账款问题,坚持以高质量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典型案例
山东泰安:发挥重点行业龙头企业招商主体作用,打造“产业基金+资本招商”新模式
泰安市商务系统立足实体经济发展,扎实推进产业链精准招商,以优质项目打造经济发展“强引擎”。2022年,泰安市共签约项目238个,总投资1702.6亿元,其中已落地开工项目175个;在建内资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预计450亿元,同比增长15.75%。前三季度,全市7个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完成税收收入74.8亿元,同比增长54.6%;固定资产投资449.3亿元,增长49.1%;实际使用外资总额4.15亿美元,增长26.1%;外贸进出口总额216.5亿元,增长57.2%;产业集聚度达到82.2%,比上年同期增长10.2个百分点;“十强”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75.2%。主要做法包括:
一是围绕构建“441X”现代产业体系和13条重点产业链,集聚优势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拓展合作空间、释放发展动能,发挥输变电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等龙头企业招商主体作用,主动对接行业龙头、央企强企等,结合产业优势和发展方向,引进了碳纤维及玻璃纤维拉挤板、零碳智慧新能源开发项目、宁夏汉尧锂电正极材料修复项目、赫里欧绿色智能发电建材产业园等一批产业关联性强的优质项目,“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成效显著。2022年1至11月份,泰安市实际使用外资53102万美元,增幅37.65%。纽维智能终端电子产业园、天合光能新能源等项目加快推进,加速到资进度,为泰安市利用外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体系,面向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组建了驻北京、上海、深圳3个驻点招商联络处,充实壮大市级专业招商队伍,与各县市区驻点招商工作同步开展、上下联动,做好宣传推介、拓展人脉、搜集信息、项目跟踪等工作,引领更多项目投资落地;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利用各种渠道,交好“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各地商会、央企国企”四类朋友,聘请了一批产业招商顾问,联系了一批行业协会,对接了洪泰、中晟汇银、清泰等一批基金组织,发挥各地山东商会作用,大力开展乡情招商、委托招商、代理招商。
三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位推动、带头抓招商,主动寻找“城市合伙人”,项目推进明显加速。202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出访7次,洽谈推进项目63个,各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累计103次,见证签约次数67次;搭建节会平台,在组织参与第三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连线世界500强专场等省级重大经贸活动的同时,2022年8月份和12月份分别成功举办泰安市“项目签约大比拼”活动,集中签约8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95.2亿元。
四是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加强与泰安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洪泰、中晟、清泰等基金合作,打造“产业基金+资本招商”新模式,利用产业基金撬动企业投资,为引进国际国内行业龙头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成功举办“2022洪泰企业家泰山论剑”活动,邀请洪泰基金携31家契合我市产业链产业规划的对标企业来泰安市考察,推介拟投资项目,对接交流投资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