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魏笑 深圳报道 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深圳医改”在专科护士处方权问题上有重大突破。2022年6月23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修订后的《医疗条例》授予专科护士一定的执业权限,允许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在护理专科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外用类药品处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专科护士有限处方权的确立充分发挥了专科护士的作用,也极大地方便了患者,为其提供更专业、更全面、更优质的护理。但深圳市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罗伟香发现,专科护士在专科护理门诊出诊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罗伟香表示,一是对于专科护士开具的相关处方,患者不能使用医保记账,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且这些患者多为长期带管的慢性病人,家庭经济负担重。
比如乳腺癌患者手术后需继续化疗,留置了一条打化疗药的“救命管”――经外周静脉中心静脉置管(简称PICC)。当此管出现问题时专科门诊护士就要为患者开具血管B超检查单、换药单,但患者凭专科门诊护士开具的这些单据去缴费时,不能用医保记账,只能自费。
二是增加患者等候时间。如果上述患者不愿意自费,则需再挂一个肿瘤内科医生的门诊号,不仅需要另外支付诊查费25~33元,还得来回反复折腾;此外,由于目前各家医院都在推行预约挂号就诊,临时现场加号往往要等2~3个小时,大大增加了病人就医的时间成本。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因为这些肿瘤内科医生并不了解这些患者的具体情况,给患者和医生均带来较大困扰。
三是专科护士有限处方权的政策未配套,“医保、医疗、医药”未同步。2022年《深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内容包括,医保医师和处方权的定义,但尚无“医保护士”和处方权的定义,需重新修订2023年的服务协议书。
此外,现行的医保系统需要上传门诊和住院的开具处方/医嘱的医护人员的信息,医院也已经将医保医师和医保护士的信息上传至国家医保平台,但目前的政策只有医保医师才有处方权,医保护士未授予处方权,政策未配套,三协同未同步,导致专科护理门诊的病人需自费支付诊查、诊疗费用。
四是不利于护理诊所、护理站或护理院的开设。原国家卫计委颁布的《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明确提出,发展专科护士队伍,提高专科护理水平;明确护士发展路径,拓宽护士职业发展空间;在90%以上的地市级城市设立护理院、护理站或护理诊所。
由于专科护士开具的处方不能医保记账,将严重影响病人前来就诊的数量与积极性,也严重影响开设护理诊所、护理站或护理院的积极性,更加影响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投诉,甚至影响病人的安全。
罗伟香表示,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特区,又作为双区驱动的核心城市,主动与国际接轨,已经在专科护士处方权方面在全国走出了先行示范的重要一步,接下来,要尽快出台相关配套举措,解决人民看病难问题。
对此,她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尽快授予专科护理门诊医保护士处方权,使其可以和医保医师一样,上传相关数据,为病人解决专科护理门诊费用医保记账问题,打通专科护士为病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明确医保护士处方权的资质:取得专科护士证书、在护理专科门诊或或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出诊的专科护士,无违法记录及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三是规定医保护士处方权内容: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里的规定,在护理专科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出诊的专科护士开具的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外用类药品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