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部分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
《意见》提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要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监管政策的协同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支持各地区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
《意见》提出,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一般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要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不断优化组织方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参与部门等;要推进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以及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大数据分析,形成社会多元共治合力;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根据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的属性和风险特点,积极探索符合行业监管需要的信用监管模式,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配置监管资源、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意见》提出,要加强部门与地方监管联动,加强跨区域监管联动,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区域性地方标准,加强调查取证和案件处置合作,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地区要积极探索创新联合监管模式。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赴宁波、温州、湖州三地开展优化营商工作专题调研
2月6日-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杨洁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调研组分别在浙江宁波、温州和湖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调研。
2月6日至7日,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杨洁司长一行赴宁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调研。根据调研要求,面向宁波市政府部门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工作座谈会,面向企业召开了外资企业座谈会和内资企业座谈会。与会部门和企业就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打造、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和平等保护等领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作了深入汇报和交流。
2月8日至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杨洁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一行赴温州开展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赴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鹿城区检察院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工作中心等地,调研基层治理情况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分别召开部门和企业座谈会。
杨洁对温州在营商环境建设上作出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鼓励温州要把营商环境工作做深做专。她强调,要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个城市集聚市场要素、激发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要对照国务院101项营商环境任务举措,对标对表推动各领域开展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把改革成果固化上升为制度规范,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提供鲜活温州经验。
2月10日下午,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杨洁司长一行赴湖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调研。杨洁充分肯定湖州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作出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成效。她说,这次来浙江调研,充分感受到了这里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创设的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等工作机制令人印象深刻。下一步,希望湖州市对照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要求和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各领域创新实践,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提供鲜活湖州样本。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将把湖州市作为工作联系点,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给予更多指导和支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地方行动
陕西:推出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全面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近日,陕西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部门信息孤岛打通率超过80%、数据归集率达到90%;进一步深化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到1个工作日内,获得用水时间压减到7个工作日内,无外线施工获得用气时间压减到3个工作日内;巩固拓展工作成果,打造更多营商环境“单项冠军”,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到40个工作日,企业年均纳税时间压减到70个小时,“交地即交证”新模式全面推广。
《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流程,推进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网上办,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推进单位参保登记和员工参保登记一网通办,试点探索对多年吊销未注销市场主体实行强制注销,探索企业“注册地址变更,保留原有名称”,实现企业注册地址变迁便利化;要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落实国家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加强与RCEP、CPTPP、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经贸规则对接,支持企业到国际市场打拼,压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交地即交证”改革,强化数据互通、信息畅通、流程联通,深化“一窗办理、集成服务”,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开展“一码管地”,在企业和群众办理用地手续前先行介入、靠前服务,将有关环节从“供地后”提前到“供地前”,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在市、县(区)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全面实施“交地即交证”,实现交地与交证办理“双同步、零时差”;要加强县域园区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实现全覆盖,促进政务服务与公共服务有机融合,以政府服务为支撑,以园区保障为核心,打造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构建涵盖政务事项办理、人才招聘、政策兑现、法律服务、政企沟通交流等园区公共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水平,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等交易新模式,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动以信用承诺和工程信用担保代替投标保证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个工程,促进企业交流互动,广泛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支持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和培育壮大。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全面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数字政府云网体系建设,完善“两地三中心”云网架构。建设省级政务大数据平台,建成数字政府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态势感知平台和运营协调指挥平台;优化推广“秦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逐步实现全省公务人员全覆盖;迭代升级“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广州:出台38条措施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近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服务市场主体、扩大有效需求、推动产业提质增效等三个维度,梳理形成9方面38项具体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一系列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措施,聚焦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提升贷款可获得性,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比如对于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鼓励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交通物流、养老服务、会展等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与金融机构共享信息,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信用信息等数据,发放更多信用贷款。
《若干措施》关注市场主体不可或缺的水、电、气、物流、用地等生产要素,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包括完善用水用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供水价格改革,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比如,对新开通定期国际、国内货运航线首个运营年最高补贴4000万元、500万元,基地货运航空公司落户补贴标准为1000万元,每家航空公司新注册全货机投放最高补贴1000万元。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加大工业用地供应力度,严格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制造业重大项目按程序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2023年工业仓储用地供应量不少于815公顷,占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不少于26%。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促投资力度,发挥广州市推进重大项目稳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并联审批要素保障专班等机制作用,举办重大项目开工签约活动,争取287个新开工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推进1722个“攻城拔寨”项目完成年度投资5261亿元,争取带动固定资产投资超万亿元;要促进外贸提质扩量,组织企业参加100场“粤贸全球”境外展会,走出国门拉订单。发挥南沙出口汽车监管仓作用,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海外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外贸新业态发展,加大财政资金对保税物流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化妆品试点。
《若干措施》提出要实施稳产增产奖补政策,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加大首台套、首版次奖补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首版次软件研发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30%的奖励,最高300万元;出台实施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挥好300亿元汽车产业及零部件产业发展基金作用,近地化构建“432”汽车产业园区,提升车规级芯片、动力电池等核心零部件近地化率。
典型案例
首届中国数字营商环境高峰论坛:发布创新实践报告选取26个数字化营商环境案例
近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指导,中国信息协会主办,中国信息协会营商环境专委会承办的“首届中国数字营商环境高峰论坛”在京召开。
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吴小雁在致辞中表示,数字技术以波澜壮阔的迅猛态势影响和改变着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营商环境已成为衡量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数字赋能营商环境是必然要求,也是大势所趋。新业务市场准入、数据要素治理等,制度规则调整以及网络基础能力建设、算力协同等,都是数字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需要把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开放环境等有机衔接、统筹兼顾。
首届论坛聚焦数字营商环境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发布了《中国数字赋能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实践报告2022》、《中国数字赋能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实践报告河北卷2022》等系列成果,报告选取了全国各地26个数字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从政府创新改革视角讨论数字技术对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影响。
四川、重庆:打破省级行政壁垒 累计推出311项“川渝通办”政务服务事项
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启动以来,川渝两地着力打破政务服务的地域阻隔和行政壁垒,相继推出3批共311项“川渝通办”政务服务事项。两地紧盯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频次高、办件量大、反映强烈的事项,采取“政府端菜+群众点菜”的方式,逐年分批发布“川渝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推进实施。其中,2020年推出首批95项“川渝通办”事项,2021年推出第二批115项“川渝通办”事项,2022年推出第三批101项“川渝通办”事项。
这3批共311项“川渝通办”政务服务事项中,除了国家要求推动“跨省通办”的140项事项外,川渝两地新拓展了171项川渝特色通办事项,涵盖民政、税务、交通、商务等30个行业领域,包括营业执照申办等企业生产经营事项144项、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个人日常生活事项167项。如,围绕群众跨省市异地安家就业需求,推动迁移户口、转接档案等事项“一站式”办理等。这让川渝两地企业和群众办事从过去的“折返跑”,变为了现在的异地办、“指尖办”、随时办,“办事路”越跑越少。
在市级层面,重新两江新区政务中心与成都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早在2020年就签署了政务服务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双方通过深化“电子居民”境外开办企业试点改革,实现跨域外资企业离岸注册互通,并就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海外电子居民互认共享展开了合作。
在省级层面,2020年以来,川渝两地以“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导向,加强川渝公共政策协同和标准衔接,共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信息共享、数据共享、结果互认,最大限度延伸服务半径,缩短了企业和群众等待周期。其中,在数据资源共享方面,川渝两地已实现公安、人社、交通和自然资源等44个部门317类数据资源的落地共享,“渝快办”“天府通办”平台累计归集电子证照数据1.7亿条。
数据显示,自2020年首批“川渝通办”事项推出以来,截至2022年12月底,“川渝通办”累计办件量(含查询访问类)超过1300万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