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80期)|整治违规收费和落实涉企优惠政策结合促发展,湖北将打造综合成本洼地

2023年02月28日 13:40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申美怡,李鹏
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落实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和整治违规收费情况汇报,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治乱收费成果。

时政要闻

国常会:把整治违规收费和落实涉企优惠政策结合起来,推动经济企稳回升

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落实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和整治违规收费情况汇报,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治乱收费成果。

会议指出,去年直面市场形势变化和市场主体需求,实施大规模退税减税降费、缓税缓费等政策,公平普惠帮扶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难关,为稳就业保民生、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发挥了关键支撑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着眼大局,以富有成效的工作和专项整治,推动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包括阶段性缓缴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分保证金、减免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并港口收费、给予用水用电用气费用补贴等,督促指导金融机构下调计费服务价格、行业协会商会减免收费,专项整治涉及金额超过2100亿元;同时严肃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全国共查处相关问题7700多个,涉及金额50多亿元,已全部要求整改。

会议强调,当前经济增长正在企稳回升,但仍面临诸多挑战,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仍较困难,要把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与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紧密结合起来。已出台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中的一些减税降费政策仍有发挥效应的空间,要深入抓好落实。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多措并举提振市场预期,巩固经济增长企稳回升势头。

工信部:发布《2022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报告》 ,这十个城市排名靠前

近日,工信部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2022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选取4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27个省会城市,共计36个典型城市作为评估对象,从“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融资环境、创新环境和政策环境”五个维度评价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报告》显示,2022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综合得分排名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深圳、上海、南京、广州、北京、杭州、厦门、宁波、长沙和青岛。

《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底,参评城市中小企业数量2248.18万户,占全国总数的46.8%,较2019年底(1858.46万户)年均增长率达9.99%,新注册企业数量423.28万户,占全国总数的46.8%,较2019年底(331.75万户)年均增长率达12.96%,其中32个城市新注册企业数量实现两年连续增长;各参评城市持续加快优质企业培育步伐持续,已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2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由2020年度的905家增加至目前的4,572家,占全国总数量50.8%,年均增长率高达124.77%。其中,武汉、深圳、杭州、济南和长沙5个城市增长较明显,年均增长率均超过190%。

《报告》显示,在由市场准入、要素保障、政务服务、市场主体、公平竞争5个二级指标构成的市场环境方面,深圳、广州、南京、上海、杭州的得分居前5位;在由贷款获得、信用与担保、创业投资、融资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构成的融资环境方面,上海、深圳、杭州、宁波、北京的得分居前5位;在由组织领导、财政支持、服务促进、企业培育、政策落实5个二级指标构成的政策环境方面,上海、厦门、深圳、北京、广州的得分居前5位。

《报告》总结了参评城市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主要经验做法,如深圳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通过推进电子化招投标、规范保证金管理等,确保中小微企业公平享受政策红利;北京市建立“12345”工作模式,通过“一个统筹机制”“双向线索排查”“三种落实手段”“四条投诉渠道”“五项法规制度”的工作模式,确保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上海市探索打造“以数治税”优化服务企业新模式,持续提升数据共享共用共治效能,确保各类税收优惠落实到位。

地方行动

黑龙江:通报2022年破坏营商环境反面案例,2023年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2月21日,黑龙江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报了破坏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和2022年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要锚定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快打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投资兴业热土。要持续优化政策供给,聚焦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精准制定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20条”等政策措施直达基层、见到实效。要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强化要素保障,提升金融服务,做实领导包联企业(项目)工作机制,畅通服务企业“快速通道”和解决问题“绿色通道”,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要持续完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着力推动公正执法司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要持续释放创新活力,大力培养和引进各类人才,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激励各行各业劳动者发挥聪明才智,在现代化强省建设中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展现作为。要持续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搭建“政商直通车”“政商沙龙”等载体,建立政企沟通常态化机制,督促党员干部严守廉洁底线,打造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政商环境。要狠抓督导考评,常态化开展定期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湖北: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将湖北打造成综合成本洼地和营商环境高地

2月22日,湖北省举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

会议强调,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新高地。控制成本是衡量营商环境是否优化的关键。对一个地区、一座城市的竞争力而言,同样要看它的综合成本有没有比较优势。要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综合运用市场、社会、法治的力量,重点打造“七大环境”,将湖北建设成为综合成本“洼地”和营商环境高地,跻身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列。

一要以促进公平为重点,打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准入公平,完善市场监管。把中介服务纳入营商环境体系,持续规范中介服务。二要以提升服务为重点,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制定政策要以让群众和市场主体更方便为出发点,让服务对象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审批项目和环节。加强数字政务建设,变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三要以宜居宜业为重点,打造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市场主体征信机制、社会治理体系。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四要以循环畅通为重点,打造自由便利的开放环境。强化“单一窗口”功能,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打造湖北自贸区升级版,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服务机制,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五要以良法善治为重点,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持续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六要以优化配置为重点,打造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促进人才要素有序流动,推进资本要素有效供给,创新土地要素配置方式。七要以智慧高效为重点,打造完善便捷的设施环境。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织密交通设施网络,优化城乡人居环境。

典型案例

湖北:发布2022年度营商环境评价结果 武汉、宜昌、襄阳、十堰、黄石排名靠前

近日,湖北省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公布了全省17个市州、99个县(市、区)、19个国家级开发区2022年度营商环境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其中,市州评价排名标杆城市为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十堰市、黄石市;评价排名前6位的国家级开发区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调查显示,92%的市场主体对当前营商环境表示满意。湖北省陆续出台稳经济“133条”及接续政策“96条”、稳增长“18条”、优化营商环境“25条”等系列惠企政策;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创建工作,创建事项达69项,比2021年多28项;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中心,综合窗口覆盖率达100%;湖北省及武汉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被国家评价为“非常高”,位列第一方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达到全国最优水平;在全国率先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累计办理“证照分离”登记395.4万件,惠及市场主体161.56万户。

评价结果还显示,湖北省在全国率先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限由45天压缩至20天;加快项目落地,小型工业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武汉市探索“承诺可开工”审批服务新模式,工业项目审批时间可从30天压减到3天;定标推广“一事联办”主题事项41个,累计办件量达308万件,平均减办理时间81%、减环节75%、减材料42%、减跑动83%,经验受到国办肯定。

南京:推行“一网统管”引领数字经济发展,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水平

近日,《南京市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对外发布,该办法将从3月1日开始施行。

所称“一网统管”,是指依托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优化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和流程,实现“一网整合数据、一屏能观全局、一体应急联动、一线解决问题”。

《办法》提出,充分发挥“一网统管”工作在推进长江三角洲和南京都市圈区域协同治理中的作用,在治理研究、制度建设、技术应用、场景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与交流。

《办法》提出,“一网统管”工作坚持党的领导,遵循需求导向、应用牵引、数据赋能、整体协同、安全可控原则,聚焦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水平,引领数字经济发展。市人民政府加强对“一网统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一网统管”工作重大问题。本市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融合发展,围绕数据共享、技术支撑、流程优化、效能提升等方面,推动“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双向融合、相互促进。建设“我的南京”政务版,构建统一工作人员用户体系,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协同办公服务和业务系统的统一入口平台。市、区城运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建设“一网统管”技术平台,整合、接入部门业务系统,实现数据标准统一、规范采集、实时更新、充分共享,为及时精准发现问题、研判形势、预防风险和处置问题提供支撑。同时,依托“一网统管”技术平台,建立市、区和江北新区、镇和街道、社区、网格和楼宇五级应用体系,加强指挥协调和现场处置,实现线上线下协同高效处置一件事。

《办法》还提出,鼓励和支持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一网统管”建设,发挥“12345”热线政务服务总客服和政务门户网站建议征集作用,建设支持图片视频信息采集、情况处理、结果反馈的技术平台,拓展参与渠道和方式,反映社情民意,回应市民诉求,探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一网共治”城市治理格局。另外,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一网统管”工作需要,创新人才保障机制,通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等方式,加强人员配备,并将“一网统管”和数字化转型等专业知识纳入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提升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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