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张欣 北京报道
华语乐坛天后李玟(CoCo)于7月5日离世,终年48岁。7月5日,李玟二姐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公布李玟死讯,称其因抑郁自杀身亡。
据港媒报道,李玟曾立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80岁的母亲,其中李玟与母亲、两姐以“长命契”持有1.5亿豪宅,且均无按揭。目前有消息称李玟老公疑似找律师推翻遗嘱。对此,对此李玟二姐回应:“我不是Bruce(李玟丈夫)代替不了他,自己去问他吧”。
可见,围绕李玟遗产,似有直系亲属和丈夫之间争夺之意。即便有遗产争夺,实际上这是李玟家庭私事,也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解决纠纷,更值得关注的焦点是,抑郁自杀遗嘱是否有效?“长命契”的威力又在哪里?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了香港资深家事法古明慧律师团队,以及中华遗嘱库创始人陈凯。
因抑郁而自杀,遗嘱是否有效?
按照最初李玟二姐的描述,李玟是因抑郁而自杀,那么其生前遗嘱是否有效?
古明慧律师行顾问律师张天恩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根据中国香港的法律,逝者是否因自杀而死亡并不会影响其遗嘱的有效性,逝者生前遗嘱如符合香港有关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即被视为有效。从精神方面的原因来说,除非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被认定为不具备订立遗嘱的精神行为能力,该遗嘱才会被视为无效。
其次,遗嘱是否有效与遗嘱订立的时间息息相关,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遗嘱在结婚前订立:结婚这一行为将会撤销该婚前遗嘱,丈夫可根据法定继承规则继承遗产;
2、遗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订立:如立遗嘱人在死亡时其婚姻仍在存续状态,则遗嘱有效;如立遗嘱人在死亡时已经离婚,那么遗嘱中关于“指定前配偶为遗产执行人”和“前配偶的赠与等相关条款将被自动撤销;
3、遗嘱在离婚后订立:遗嘱有效。
“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非常重要。”中华遗嘱库创始人陈凯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抑郁症是一种精神疾病,严重的抑郁症可能导致认知的巨大改变。如果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处于抑郁症的状态,那么遗嘱的有效性就存疑。
据陈凯介绍,为了保障遗嘱效力,中华遗嘱库建立了国内首个遗嘱人精神评估体系,由专业精神评估师根据专业测评体系,对遗嘱人订立遗嘱的精神状态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与遗嘱档案一同存档备查。如果发现遗嘱人的精神状态存疑,将交由有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正式精神鉴定。
考虑到港媒报道李玟曾立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80岁的母亲,并且李玟去世之前也未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其丈夫是否有获得遗产的权利?
张天恩律师表示,除了根据逝者的遗嘱,丈夫若想获得遗产也可以根据香港《财产继承(供养遗嘱及受养人)条例》申请。若双方未离婚,丈夫可以直接根据该条例索偿,法庭会考虑所有相关因素(比如婚姻状况)进行裁决;若双方已经离婚,丈夫则须举证,到逝者死亡之前,其一直受到逝者的金钱资助,方有机会获得一部分逝者的遗产。
李玟与直系亲属以“长命契”持有豪宅,有何威力?
据港媒报道,李玟有4处豪宅均与家人以“长命契”形式共同拥有,市值1.5亿港元,且均无按揭。其中山顶白加道某处别墅于2007年以3000万港元买入,目前市值已高达约6000万港元。
此外,李玟还以公司名义持有山顶豪宅和上环商厦,且均无按揭纪录。具体来看,李玟以独资公司名义持有山顶白加道某处别墅,市值高达约6000万港元,较1988年买入时升值近16倍;李玟与母亲合股公司名义持有上环某处商业大厦,2011年以1100万港元买入,最新市值仅微升至约1200万港元。
“长命契”,英文为joint tenancy,直译为“联合租赁”。在康奈尔大学法学院的“法律百科全书”的解释中,joint tenancy是指一种共同所有财产的形式,每个所有者在财产中拥有不可分割的权益。这种所有权形式创建了一种遗产享有权,这意味着当一名所有者去世时,其他所有者将继承该逝者的权益。例如,如果A和B作为联合租户共同拥有一所房屋,两人对该财产拥有不可分割的所有权和有完全的使用和占有权。如果A去世,由于遗产享有权,B将独占该房屋的所有权。
那么,如果李玟的丈夫也争夺这几处以“长命契”持有的豪宅,到底由谁继承?
张天恩律师称:“根据香港法律关于‘长命契’的规定,所有联名共有人自动继承另一方的权益,如其中一方离世,其他在世的联名人将自动继续以‘长命契’持有该物业,该物业不会被当作遗产处理。”也就是说,按照“长命契”的约定,这批豪宅的继承人是李玟母亲及两个姐姐。
康奈尔法学院官网的名词解释中提到,法院通常不赞成Joint tenancies,更倾向于认定财产通过“共有租赁”的方式拥有。不过,张天恩律师表示,“长命契”在香港被广泛接受和使用,尤其在司法实践中,法庭通常会认可“长命契”的作用,除非在“长命契”的签署过程中出现瑕疵。
上述“瑕疵”是指什么?古明慧律师所创办人古明慧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比如联名共有人在签订契约时,各方使用“长命契”的意图并不明显,例如契约内的相关文字表述模糊,这种情况下法庭会综合所有因素确定“长命契”是否存在。
为何在香港“长命契”被广泛使用和接受?古明慧律师解释称,“长命契”在中国香港的使用是文化和历史发展的结果。以其所了解的司法实践来看,香港大多数家庭都倾向于将资产留给自己的配偶和子女,“长命契”可以在资产持有者过世之后,其继承人可跳过遗产继承的步骤而直接持有相关资产,从而省去不必要的纠纷。不过,自2016年香港非首置印花税税率实施后,“长命契”的使用有所减少,因为在新的税率下,“长命契”的联名共有人若想另行置业将不会被认为是首次置业,从而需要缴纳更高的印花税。
值得注意的是,李玟的遗产范围也是一大焦点。陈凯认为,由于李玟是中国国籍,并且在中国香港有居所,丈夫是加拿大国籍,二人曾经在中国香港定居,因此李玟的遗产范围的认定也存在争议。其遗产范围取决于所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度,而其夫妻财产制度又取决于适用哪个地区的法律。
按照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的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所适用的法律可以协议约定,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有共同居所的适用共同居所地法律,没有则适用共同国籍地法律。根据媒体报道,李玟与丈夫已分居,因此没有共同居所和共同国籍,所以没有明确可以适用的法律。鉴于适用中国内地法律和香港地区法律的结果将大相径庭,李玟遗产范围的认定注定将是一个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