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人社部、工信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吸纳更多重点群体就业。
《通知》提出,鼓励创办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创业帮扶力度,统筹用好各类创业载体,对创办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劳动者,优先提供创业孵化支持。加强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提升申领便利度,缓解融资难题。
《通知》要求,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部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范围,指定人社服务专员,开展企业岗位空缺和用工需求情况调查,提供用工指导服务。强化招聘对接,在“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中,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招聘专区,归集发布岗位信息,促进供需匹配。深化劳务协作机制,建立跨区域劳务协作联盟,有组织开展省内外劳务协作,对季节性用工需求明显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探索建立用工余缺调剂机制,缓解临时用工难题。
《通知》提出,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围绕智能制造、大数据、区块链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关联度高的新领域,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开展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动态调整职称专业设置,健全完善职业标准和评价标准体系;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人才政策支持范围,加大对人才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支持力度。
工信部: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公开征求意见,依法处置利用算法优势扰乱市场等行为
日前,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以推动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创新行业管理为着力点,在激发发展活力、维护良好秩序、稳定市场预期、优化涉企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构建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监管和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更好地发挥“一业带百业”的赋能作用,为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征求意见稿提到,要健全市场公平竞争规则。加快修订信息通信领域市场秩序、竞争规范相关部门规章,围绕利用技术和算法优势扰乱市场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完善认定标准和处置依据,强化市场秩序监管的法治保障。加强信息通信行业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要维护市场良好竞争秩序。加强基础电信市场竞争态势监测,建立校园电信市场等重点领域公平竞争状况监测、评估、巡查和通报机制,对苗头性、典型性、集中性问题提前研判、快速处置、妥善化解,严格规范基础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营造开放共享的互联网行业生态,督促大型平台企业公平、平等对待第三方企业,重点查处恶意不兼容、干扰互联网应用安装运行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优化投诉受理和转办流程,依法打击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维护良好信息通信行业发展环境。
地方行动
四川:出台推动经济持续向好19条措施,对贡献突出的市州加大财税奖补力度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强化财税政策支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推动外贸提质增效、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9条政策措施。
在强化财税政策支持方面,《措施》提出,按照成都市、7个区域中心城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其他市(州)(不含阿坝州、甘孜州)三类区域,对2023年四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经济贡献突出的市(州),继续实施分区整体激励政策,加大奖补激励力度,鼓励各地多作贡献;同时加力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3年(36个月)内按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顶格提标至24000元。
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方面,聚焦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激励和民间投资引导激励,《措施》提出将对2023年四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综合排名靠前的县(市、区)和民间投资综合排名靠前的市(州),由省级财政给予定向激励。
在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方面,《措施》提出将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发放新一轮“蜀里安逸”消费券、新能源汽车生产激励、二手车销售奖补、冬季新增航班航线补贴、旅行社引客入川奖补等措施,并降低省外来川小型客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其中,对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能源乘用车生产量达到4万辆的市(州),给予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能源商用车生产量达到3万辆的市(州),给予4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推动外贸提质增效方面,《措施》明确对2023年度为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给予激励,对2023年度进口增量贡献大的外贸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奖励。
在帮助企业降本减负和推进企业快速成长方面,《措施》提出了6条政策措施,包括支持降低支农支小贷款利率、降低融资担保费率、降低民营企业债券发行成本、降低企业招工成本、加大“转企升规”激励力度、推动工业项目加快落地等。其中,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转企升规”企业户数净增加的市(州),由省级财政给予激励。“个转企”户均标准为0.6万元,“小升规”工业、服务业、商贸业企业户均标准分别为8万元、4万元、2万元。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规上工业企业竣工投产且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由省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资金激励。
云南:14部门联合出台政策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聚焦降低发展成本、完善发展要素、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发展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了39条具体政策措施,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在降低发展成本方面,《若干政策》提出,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延续执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实“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实施社会保险降费率政策,落实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水电气使用成本,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保险保障扶持。其中,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在完善发展要素方面,《若干政策》提出通过开展网上购物节活动,积极打造特色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打造促消费活动品牌等举措,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为提升个体工商户就业创业能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政策》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用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搭建灵活用工劳动力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发展灵活用工服务;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稳岗扩岗类信贷投放;加强创新创业支持,自2023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各级政府要增加经营场所供给,充分利用现有市场、闲置厂房等场地资源为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允许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划定区域内摆摊经营等;降低支付手续费,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鼓励经营主体开发岗位吸纳就业,对吸纳我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经营主体等,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放管服”持续发力,《若干政策》提出,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或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便利“个转企”登记。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化审批和开办“掌上一窗通”等;消除市场隐性壁垒,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限制个体工商户准入、变更的,不得变相设置条件、增加申请文书及材料等;支持线上平台经营,引导平台企业对个体工商户给予专门的流量扶持,鼓励平台企业为个体工商户开辟绿色通道;支持文化和旅游业主体参加各类宣传推介活动。
在强化发展保障方面,《若干政策》提出从加强“小个专”党建、完善质量服务、加强标准和计量服务、提高知识产权能力、提供公益性服务、提供集成高效服务、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加强表彰激励等8个方面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加快建设“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专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宣传、创业培训、招工对接、市场信息、金融支持、在线智能法律服务等“一站式”高效集成服务。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将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支持鼓励“名特优新”4种类型的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满足个体工商户个性化、多元化扶持需求。
典型案例
陕西延安:推动创建国家地理标志公用品牌 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今年以来,延安市以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抓手,积极推广运用标准引领品牌创建,着力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通过核查清理市场主体商标注册情况、强化商标监管规范使用商标等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了长效监管机制。申请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延安受理窗口、陕西省品牌建设促进中心延安工作站、延安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组建知识产权人才库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联盟,初步构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多元化“全链条”工作格局。
二是持续推动公用品牌创建。着力创建“洛川苹果”“延安苹果”“延安小米”“延川红枣”“黄陵裴翠梨”“黄龙核桃”“安塞地椒羊肉”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注重知识产权制度化建设,制定《延安苹果标准综合体》,涉及产地环境、鲜苹果等16个技术规程;出台《“延安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全市地理标志商标使用,品牌授权企业279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延安苹果二维码追溯标识使用的意见》,推动全市苹果经营主体包装产品追溯标识使用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全市培育授权使用“延安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品牌已达98个,形成了“延安苹果”公用品牌引领,企业自有品牌跟进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是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升。大力推动专利转化运用,促成专利转移转化222件,累计交易额达4.8亿元。促合校企专利技术转移转化14件,成交额46万元;评选出煤焦油悬浮床耦合固定床加氢裂化关键技术等10个项目进行支持培育,签约3家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驻园惠企工作,组织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6场,征集企业技术需求29项,服务企业80余家;建成全市产业专利数据库,编制专利导航图谱,发布专利导航报告,为产业发展提供指引;推动全市商标质押融资助企纾困200余万元,金融服务帮扶3家小微企业稳岗扩岗,为广大市场主体增信心、稳预期。
四是全面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影响。开办知识产权业务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班,集中讲授高价值专利挖掘与培育、企业专业运营等内容,累计授课15堂,参训1000余人次,为40余家企业同步提供知识产权配套服务。成立延安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联盟,搭建“1+1+13”政企校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模式,将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与“五进”服务相融合,累计走访服务企事业单位114家,指导大学生创新项目78项,捐赠知识产权资料15000余册。
五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铁拳”行动。紧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侵权假冒产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案件181件,罚没款57万余元。受理知识产权投诉举报249起,期限内办结率达100%,为群众挽回损失23万余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和维权援助行动,核查清理非正常专利申请80件,调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6件,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189次。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五进”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