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
记者从多位地方投融资人士处了解到,近期某省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向个人和民企高息借款的问题,存在相关情况的,需填报相关内容。该省界定的高息借款,指年利率8%以上的借款。
记者获得的样表显示,地方需填列债务人、债权人、项目、借款利率或融资成本、债务余额等数据。此外,地方还需上报整改时限、整改情况等内容,债务则需区分隐性债务、关注类债务、经营性债务、系统外债务等类型。
据记者了解,地方债可分为政府债务、隐性债务、需要关注的债务、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各类债务概念较为复杂,但从前至后政府承担的还款责任越来越弱。
10月以来,新一轮化债开启。截至12月1日共有29个地方披露特殊再融资债发行计划,规模合计1.37万亿元,用于置换纳入隐性债务之中的拖欠款、非标、城投债及高息债务。
与此同时,近期金融系统尤其银行支持地方债化解的工作已启动。银行参与地方债化解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本行贷款展期降息,二是债务置换。新一轮置换主要是通过贷款置换到期的城投债券、非标及高息债务。
据记者了解,高息债务主要指向年利率8%以上的债务。2021年5月,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报道,中部某省梳理年利率8%以上的政府性债务并要求清零。此外,该省还提出,各地要建立健全平台公司融资成本监测机制,原则上不得新增年利率8%以上的债务。
贵州省国资委去年1月印发的《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提出,非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股东会)批准,融资成本不得超过8%。该办法适用于贵州全省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及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所出资企业及所属企业。
一些财政经济实力强的地方则提出更高的要求。今年4月,江苏省多地发布的巡视或巡察整改通报称,要压降高成本融资,其中一些地方要求融资成本不得超过6%。
比如对“融资规模增速过快”问题,高邮市经开区在巡察整改通报中表示,严格控制融资成本,新增融资项目平均成本控制在6%以内,并在保证资金安全调度的基础上以低成本融资项目置换存量高成本融资项目,加快存量资金由活期存款向协定存款调整。
高邮市经开区通报还称,主动拜访各家银行并洽谈压减综合成本。针对梳理出的综合成本超过6%贷款,将其中可续贷的降低至6.0%以下,2023年底前整改完成总数的73%;不能通过转贷到期后通过与银行新的项目贷款予以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