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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向
●国家医保局:鼓励将新技术、新药械纳入医保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870号(社会管理类2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其中提出,“推动建立基本医保、商业健康保险等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鼓励将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纳入保障范围,激发药品企业创新研发动力。在DRG/DIP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充分考虑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的应用,科学测算病种分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药械审批
●默沙东PD-1抑制剂在华获批第12个适应症
12月18日,默沙东(MSD)宣布,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已批准其PD-1抑制剂帕博利珠单抗的新适应症上市,联合含氟尿嘧啶类和铂类药物化疗用于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据介绍,这是帕博利珠单抗在中国获批的第12个适应症。
●罗氏创新双抗在中国获批
12月18日,罗氏(Roche)宣布,中国国家药监局(NMPA)已正式批准法瑞西单抗用于治疗糖尿病黄斑水肿(DME)。法瑞西单抗是一款双通路眼底创新治疗药物,专为眼内注射设计。
据介绍,法瑞西单抗此次获批主要依据两项全球性3期临床研究YOSEMITE和RHINE的积极结果。研究结果显示,法瑞西单抗负荷期治疗后可实现75%的患者无积液,两年数据显示约80%患者治疗间隔可延长至3-4个月,患者通过更少的注射针数获得了显著的治疗获益。中国亚群1年研究结果显示,个体化治疗组75%患者的给药间隔可达到12周及以上,50%患者可达到16周,安全性和耐受性总体数据与全球数据一致。
资本市场
●白云山终止分拆广州医药到境外上市
12月19日晚间,白云山(600332)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上市,并同意广州医药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未来将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需要,择机寻求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此前在2020年,白云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医药发行H股的分拆上市方案,2021年3月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上市申请,并于2021年7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批复。2022年6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已经届满,白云山决定暂时中止推进此项分拆工作。
现如今,考虑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批复有效期已届满,且目前境内外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结合白云山及广州医药的战略规划,经审慎研究,白云山及广州医药决定终止推进广州医药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上市的相关工作。
白云山强调,广州医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专注于医药批发和零售业务,广州医药与公司在人员、机构、业务、财务及资产等方面均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本次终止广州医药发行H股上市相关工作不会对公司及广州医药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
●美中嘉和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
12月19日,民营肿瘤医院美中嘉和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联席保荐人为中金公司、海通国际。
据其官网介绍,美中嘉和成立于2008年7月,隶属于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泰和诚医疗。长期专注于影像诊断、放射治疗以及肿瘤专科医院的投资运营和建设,2016年1月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后于2018年2月终止挂牌。
目前,美中嘉和在中国拥有7家自有医疗机构,包括广州泰和肿瘤医院、大同美中嘉和肿瘤医院、上海泰和诚肿瘤医院(在建自营)3家肿瘤医院、3家诊所/门诊部(广州泰和医疗门诊部、上海美中嘉和肿瘤门诊部、上海美中嘉和云影全科诊所)、1家影像诊断中心(上海美中嘉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1家互联网医院(银川美中嘉和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圆心科技第五次递表港交所
12月18日,港交所官网显示,北京圆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心科技”)递交港交所上市申请,整体协调人为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
而这已是圆心科技的第五次递表,此前四次递表的时间分别为2021年10月、2022年4月、2022年10月、2023年5月。
招股书显示,圆心科技为医疗健康公司,提供专注于患者的医疗服务周期的服务。同时,圆心科技为互联网医疗平台妙手医生母公司。
行业大事
●国家卫健委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
12月19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其中,三级综合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自2023年12月启动,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
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传染病医院巡查工作分别由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按《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统筹安排。
行业作风建设是本次巡查的重点之一。通知表示,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通知显示,关键人、关键岗仍是关注的重点,在通知中多次提及关键人、关键岗,如通知要求,在巡查中要重点关注医院是否就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领域,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内部监管体系;对整治工作是否做到思想发动、自查自纠、线索移交、问题核查、组织处理、机制建立“六个到位”。是否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
此外,通知还要求就医院是否建立完善覆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要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监管机制,并做好问题处置和持续改进。
同时,巡查的重点还包括是否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文件还表示将“将行风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等参考依据”,本次巡查将持续三年,这意味着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影响并不会短时间内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