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释放内需潜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的重要抓手。要加快完善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和交易、数据信息、社会信用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财税、统计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大先行先试探索力度,把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则立起来。要深入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把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破除掉。
很明显,这是自去年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发布和今年5月国常会研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以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又一重要节点。可以预见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会进一步提速,地方政府的激励约束和考核评价体系大概率将会迎来调整,不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规则将会加速出清。
把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制度规则立起来,首要之义在于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的统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产权保护制度为基础,完善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制度体系。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同时还要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加快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和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加快应用场景落地和立法。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制度保障。财税领域的改革,也是本次国常会重点强调的内容。结合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这可能意味着我国财税领域会迎来一轮力度较大的系统性变化。可以预计的是,在目前一些地区面临财政收支问题、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带来新挑战以及人口流入和流出呈现区域性分化大背景下,一场更好理顺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在路上。
本次国常会还专门强调了要破除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因为从体制机制来看,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以往绩效考核机制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所以出现了一些限制要素跨区流动现象。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个关键核心,那就是尽快推动相关改革,制定一个有利于促进要素跨区域流动和市场化定价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需要强调的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还不能忽视全球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外需乏力可能已成为一个中长期的趋势。今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最新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预计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只有3.0%,远低于近十年来3.8%的平均水平。实际上,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阶段性变化,内需已经成为当前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达34.2万亿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83.2%。
由此,更好发挥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需要一个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接下来,应进一步打通制约市场主体壮大、市场效率提升、居民收入增加、劳动生产率提高、供给质量提升、需求优化升级等方面的关键堵点,不断提升要素配置水平,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