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 张伟泽 香港报道
香港财库局和香港金管局于12月27日联合发表公众咨询文件,就有关监管稳定币发行人的立法建议收集意见,当中重点包括透过引入新法例实施发牌制度、规定只有指定持牌机构可向零售投资者售卖法定货币挂钩的稳定币(法币稳定币)等,香港金管局将提供6个月过渡期安排。
香港财库局局长许正宇表示,监管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的立法建议,是继今年六月起实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之后又一促进香港Web3生态系统发展的重要措施。有关发牌、监管和执法安排的落实,可以妥善管理与香港稳定币发展相关的实际和潜在风险,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根据相关咨询文件,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发行港币稳定币或是向香港公众推广其法定稳定币的发行人都需要获取牌照;只有指定持牌机构可以提供购买法币稳定币的服务,而只有持牌发行人所发行的法币稳定币可以售予零售投资人。
咨询文件提出,法币稳定币发行人需要遵守以下监管要求:1.健全的储备管理及稳定机制;2.持有者赎回稳定币的权力;3.健全的管制和风险管理;4.披露和审计要求;5.充足的财政资源。
文件同时要求,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必须具备充足财政资源以经营发行业务,建议最低缴足股本为2500万港元,或者是流通法币稳定币面额的2%,以较高者为准。
香港金管局助理总裁(货币管理)何汉杰指出,在拟监管要求中,法币稳定币的发行人需要有足够资产作为法币发行的支撑,目前设定的比例为100%。同时,将零售投资者购买法币的资金进行分开管理,相关资金需要存放于高流动性且高质量的理财工具中,例如银行存款或是政府债券。
他进一步表示,相关发行人有义务稳定相关法币币值,以防止稳定币价值大幅偏离底层资产价值。相关条例施行初期,发牌条件将仅限发行港元稳定币,未来可以发行其他币种或是一篮子货币的稳定币。
香港金管局曾于2022年1月发布《加密资产和稳定币的讨论文件》,提出了对加密资产特别是支付稳定币的监管模式构思,并邀请业界和公众就有关的监管模式提出意见。
据了解,相关咨询文件咨询期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2月29日,在此期间,金管局也将推出模拟“沙盒”安排。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香港金管局支持金融创新,同时也认为需要制定必要的监管规限和标准。香港金管局在展开公众咨询的同时将推出“沙盒”安排,通过此渠道让香港金管局和有意在香港开展稳定币发行业务的市场参与者交流意见,以促进监管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