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级经开区考评结果公布:苏州5家经开区进入前30 武汉、宜宾临港经开区排名上升快

2023年12月29日 07:09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申美怡

21世纪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申美怡 北京报道 2023年12月28日,据商务部官网消息,近日,商务部完成2023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对全国230家国家级经开区2022年度综合发展水平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评价结果显示,国家级经开区作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积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呈现总量扩大、质量提升、开放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

数据显示,在经济发展方面,2022年,国家级经开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2%。截至2022年末,东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拥有主营业务收入30亿元以上、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拥有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共1765家,较前一年显著上升。

在对外开放方面,2022年,国家级经开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32亿美元,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比重为23%。实现进出口总额10.3万亿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比重为25%;其中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额3万亿元,占全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额比重为27%。

在科技创新方面,截至2022年末,国家级经开区拥有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683家,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1.2万家,高新技术企业6.5万家,较上年末均有明显提升。

在绿色低碳方面,2022年,国家级经开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耗同比均显著下降,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截至2022年末,东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与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开展合作共建、国家级经开区对口援疆援藏援助边(跨)境合作区数量比上年增加126个。

苏州5家经开区上榜前30名

商务部同时公布了国家级经开区综合排名前30的名单,以及实际使用外资、进出口总额等单项排名前10的名单。

前30名名单显示,苏州工业园区排名第一,已连续8年蝉联榜首。通过梳理发现,相较于上一年名单,武汉经开区、宜宾临港经开区、广州南沙经开区是排名提升幅度最高的三个经开区,其中广州南沙经开区进入全国排名前10。从区域分布情况来看,与上一年名单情况相似,前30名国家级经开区中有23家经开区位于沿海地区,同时,在实际使用外资和进出口总额两项单项排名前10的经开区也基本来自于沿海省市。沿海地区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在发展对外贸易方面拥有一定的天然优势。

 

沿海省份中,来自江浙地区的国家级经开区占据了考评综合排名前30名的15个席位,其中江苏9家,浙江6家。值得关注的是,苏州市的9家国家级经开区中,有5家进入2023年综合考评全国前30,其中吴江经开区较上一年提升了5名,昆山经开区上升1名跻身全国经开区前4名,苏州浒墅关经开区则是首次进入全国排名前30。在实际使用外资单项排名前10的名单中,苏州有2家经开区上榜,而在进出口总额单项排名前10的名单中,苏州有3家经开区上榜,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和昆山经开区的进出口总额规模维持了全国经开区前2名的优势地位。

中西部地区部分经开区提升幅度明显

综合来看,中西部地区共有6家经开区上榜综合排名前30,其中安徽省2家,湖北省、四川省、陕西省、河南省各1家,分别为合肥经开区、芜湖经开区、武汉经开区、宜宾临港经开区、西安经开区和郑州经开区。

合肥经开区维持了全国第6的排名,是中西部地区中唯一一家跻身前10强名单的经开区。近年来,合肥经开区积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22年,其工业产值已超过3400亿元、占到全市的三分之一,在内陆省份的经开区中表现亮眼。

武汉经开区、宜宾临港经开区、西安经开区分别较上一年提升8、7、5个名次,提升幅度显著。武汉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在2022年首次突破2000亿元,经济增速超过本省市水平,展现了较强的经济发展韧性;宜宾临港经开区实现连续4年排名上升,在西部国家级经开区中排名第1。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的考评结果中未公布东中西部分地区前十强名单。在实际使用外资和进出口总额两项单项排名前10名中,未见中西部经开区的身影。从商务部官网于2023年5月公布的2022年国家级经开区主要经济指标情况来看,国家级经开区之间或仍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此前的初步核算中,2022年,东部地区112家国家级经开区进出口总额8.3万亿元,同比增长9.4%,实际使用外资378亿美元,同比增长11.4%;中部地区68家国家级经开区进出口总额1.2万亿元,同比增长15.7%,实际使用外资31亿美元,同比下降10.1%;西部地区50家国家级经开区进出口总额5220亿元,同比增长32.5%,实际使用外资14亿美元,同比增长8.2%。

12月28日,商务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提出12项措施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其中提到,要加强梯度转移载体建设,高质量培育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等载体,完善动态评价考核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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