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吴治聪 深圳报道
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主席林洁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建设的提案》,呼吁全国人大尽快启动数据专项立法,制定国家数据要素登记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主席林洁。(受访者供图)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先后出台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相关政策文件,并于2023年组建国家数据局,启动实施“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
加快制定数据产权相关法律
当前,我国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设计已初步建立,但仍面临诸多法律和制度机制障碍:一是数据产权缺乏法律保障。二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数据融合应用不足。三是一体协同、多级联动的数据交易体系尚未建立。四是跨境数据流通规则机制不完善。
为此,林洁建议:尽快启动数据专项立法,并打造全国一体化的数据要素登记体系。通过法律确立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明确数据产权的属性、归属以及权利和义务,确保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林洁认为,选取数据资源基础好、数据要素市场活跃的地方开展试点。可依托深圳等国家数据要素流通枢纽节点,设立全国性数据登记机构,建设统一的数据要素登记平台,打造全国一体化的数据要素登记体系。
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
畅通数据跨境流动是发展数字贸易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跨境数据流通规则机制仍不完善,缺乏成熟的数据跨境安全评估和重要数据认定机制。如何加快建立发展与安全相协调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跨境数据流通交易机制?
林洁认为,应充分发挥深圳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加快试点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另外,可发展数字贸易和国际数据产业,探索建设离岸数据中心和离岸数据交易平台。
林洁表示,加快建立发展与安全相协调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跨境数据流通交易机制。同时,应充分发挥深圳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加快试点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此外,可发展数字贸易和国际数据产业,探索建设离岸数据中心和离岸数据交易平台。
此外,林洁还建议,探索开展央地数据融合应用创新,在国家数据局统筹下,推动有关部委与数字经济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信息基础设施完备的城市联合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同时,加强对政府共享数据的规范管理,构建国家、地方、部门、企业等不同层面的数据协同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