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缴翼飞 实习生 潘晓霞 北京报道
5月23日,商务部举行例行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何亚东介绍,今年1-4月,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343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7%。其中,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7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4%。
另外在对外承包工程方面,今年前4个月的完成营业额为313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8%;新签合同额444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3%。其中,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252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1%;新签合同额386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7%。
值得注意的是,商务部已经在5月20日发布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7章、49条,涵盖了总则、备案管理、立项管理、信息报告、监管和促进、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主要内容包括一般项目备案管理、特定项目立项批准、项目信息及时报告、业务分级管理、加强促进和监督五个方面。
据商务部数据统计,2013—2023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2.6万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7万亿美元,对带动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我国与相关国家互利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面临复杂的外部环境。”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介绍,商务部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在现有管理措施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制定了《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理,将企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分为一般项目与特定项目。
具体来看,一般项目指企业在与我政治外交关系较好、安全风险不高的国家和地区,承包不涉及多国利益的项目。特定项目则指企业在与我无外交关系或者外交关系降级国家承包的项目、涉及多国利益的项目、存在高风险的项目,以及按照《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规定确定的其他项目。
《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办理特定项目立项应提交立项表,并根据不同类型的特定项目,相应提交使(领)馆意见、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等材料。对合同额10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在办理备案立项时,由商务部会同相关单位先开展会商,评估项目风险。
“商务主管部门将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健全多双边工作机制,提供相关公共服务产品,加强对企业境外合规经营培训,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促进、保障措施,推动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