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127期)|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商务部将推出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举措

2024年08月20日 10:32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周頔,刘智
工信部:支持民企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商务部:推出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举措,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扩大开放

 

时政要闻

工信部:支持民企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意见》针对信息通信企业反映的各类政策诉求,经深入研究论证后提出相应举措,旨在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经营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具体来看,《意见》共提出4方面12项重点任务。

在持续优化高效开放统一的准入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对于涉及多类电信业务的新技术新应用,加强业务指导,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一次性申请、一站式审批”,有序开展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自检自证试点等。

在积极营造健康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健全市场公平竞争规则,加强基础电信市场竞争管理,建立校园电信市场等重点领域公平竞争状况监测、巡查和通报机制等。

在进一步打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构建“以网管网”监管能力,严格规范行政监管执法等。

在着力构建便捷可靠优质的服务环境方面,《意见》明确畅通群众诉求反映直达通道,针对企业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数据分析研究,推动破解问题关口前移,实现解决一个诉求、优化一类服务。同时,加快推进电信业务线上办、异地办。

《意见》将通过全面优化行业管理制度、方式、手段,进一步完善支持信息通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更大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比如,《意见》提出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移动通信转售等业务和服务创新的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更好地支持民营电信企业发展;《意见》还提出推广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手段,按照合法、科学、审慎的原则,细化信息通信领域“轻微违法不罚”的具体标准,完善配套监管制度,依法给予经营主体容错纠错空间。

商务部:推出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举措,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扩大开放

8月16日,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李詠箑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作出了一系列与外资工作相关的重要部署,下一步商务部将推出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举措。

商务部将继续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尽快修订和发布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制造业领域限制措施“清零”,推动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地扩大开放。推动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的试点示范。此外,还将修订和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的限制,拓宽外商投资的渠道,引导更多的优质外资进入资本市场长期投资。

商务部将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进一步完善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和投诉工作机制,指导地方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体系,支持各地聚焦自己的优势领域,开展精准、透明、合规的招商引资活动,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把更多高质量的外资引进来。

商务部将加大鼓励政策的力度,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增加鼓励的条目。聚焦先进制造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应用等相关领域,而且还要鼓励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投资。

商务部将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方面的国民待遇,并且一视同仁地支持内外资企业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政府采购等。还将跟有关部门一起进一步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让更多外资企业共享中国改革开放的红利,促进合作共赢。

地方行动

江苏: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8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江苏省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加强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实施意见》部署实施29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共分7个部分,提出了20条工作部署要求。在工作措施上,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进“一门一网一线”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加强政务服务制度标准供给,并在组织实施、突出实效、加强宣传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完善政务服务职责体系和工作体系,建设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高素质政务服务队伍;打造江苏敏捷服务,着力打造应需而变、数字支撑、快速响应的敏捷服务,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政务服务渠道“一体融合”,全面加强服务渠道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移动端、自助终端和办事窗口等渠道用户统一、数据同源、功能互补、服务同效,并打造“一企来办”综合服务体系;着力为基层减负、为基层赋能,推动政务数据共享直达基层,并部署在全省乡镇(街道)推进实施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

当前,江苏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正有力有效推进。国务院部署的第一批13个“一件事”中,江苏承担了企业信息变更、开办运输企业、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等4个创新示范“一件事”,是承担创新示范任务最多的省份之一。4个创新示范“一件事”率先在江苏省全省范围落地见效,比国家要求提前一个月。

上海:自贸试验区首批联动创新区启动,自贸区政策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围

8月15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将在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之外设立联动创新区,推动自贸试验区政策适用范围进一步延展。

据悉,上海将在黄浦区、徐汇区、虹口区等6个区的重点区域,以及位于自贸试验区外的松江、漕河泾、奉贤、金桥、青浦、嘉定等6个综合保税区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形成首批联动创新区“一区一方案”。

以徐汇区为例,该区联动创新区涵盖大徐家汇区域、西岸滨江区域等,总面积约45平方公里,重点聚焦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和科技成果转化,在促进人工智能产教融合、打造数字经济语料生态、推动数据高效便利安全出境,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高质量孵化器建设等方面提出一批任务举措。

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成立挂牌;2019年,上海又在临港地区设立了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十余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出一揽子开创性政策,一大批标志性成果持续涌现。

随着联动创新区的设立,上海将在更大范围推广试验区试点经验,推动自贸试验区政策适用范围的进一步延展,以及重点领域改革开放创新的深化突破。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彦峰介绍,首批联动创新区设立后,上海将围绕贸易便利化、跨境资金结算、外籍人才服务等方面精准复制推广一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据统计,首批各联动创新区已经提出了45条拟复制推广的任务举措。

从企业实际诉求出发,未来各联动创新区还将结合自身需求和特点,深度对接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重点产业和功能平台,打造具体应用场景,在发展“保税+”新业态新模式、数据跨境流动、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深化合作。

典型案例

广东:联合港澳已发布“湾区标准”215项,涉及食品、物流、养老等32个领域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消息显示,自2023年9月广东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以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推进各领域相关标准制修订,逐步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广东联合港澳方已发布“湾区标准”215项,涉及食品、物流等32个领域。

聚焦标准互融互通,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起草《广东省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工作方案(2024—2027年)》,充分利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发展机遇,发挥广东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优势,努力提升标准制度型开放水平。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建设,组建由钟南山等17位专家院士担任委员的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

目前,广东联合港澳方发布215项“湾区标准”,涉及食品、物流、养老等32个领域,三地超过1000家企业声明使用,近百家“湾区标准”示范店落地,在港珠澳大桥、跨境养老、电子竞赛等场景得到有效应用,有力带动大湾区装备、产品、技术和服务走出去。

目前,全省共拥有ISO、IEC技术机构主席6名,国际标准注册专家868名。省市场监管局还推动华南农业大学与老挝共同研究制定《优质水稻生产技术规程》等10项农业标准,推动广州地铁标准体系在巴基斯坦拉合尔轨道交通推广运用,助推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优化标准体系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机制、新路径、新举措。

宁夏:439项包容免罚事项基本覆盖民生重点行政执法领域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消息显示,自开展“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以来,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行政执法部门明确了439项包容免罚事项,基本上覆盖关系民生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

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不断推动“多领域包容免罚”机制,督促指导各地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形成了以“包容免罚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为核心、动态调整为机制的“包容审慎监督”模式。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突出问题,自治区按照“一部门一清单”方式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全区共计梳理问题898个,开展专项整治343起,自治区本级34个行政执法部门共计梳理问题188个。通过“突出问题梳理+专项治理”方式,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

目前,自治区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等配套机制,自治区财政厅采取“线上+线下”“财政+部门”多种监督检查方式开展重点问题专项行动,自治区人社厅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专家库,灵武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吴忠市探索建立“13621+N”工作模式,固原市创新采取“四个一批”方式对全市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认真清理,海原县公安局设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室)等。

云南:进一步压减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据《云南日报》报道,今年以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坚持把为企业松绑减负增效作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任务、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重要举措,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帮助企业腾出更多精力抓生产促发展。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召开“为企业减负”座谈会,来自不同行业的企业负责人都谈到,与去年相比,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明显减少、检查效率明显提高,政府服务更加主动周到。

在2022年公布的第一批涉企“督检考”事项清单基础上,今年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再次对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滇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对履行涉企监管职能的39家单位“督检考”事项逐一审核,以“进一次门,查多件事”为目标,坚持应减尽减、能并尽并,将各单位报送的232项“督检考”事项压减至110项,压减率达52.6%,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

为进一步压减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在2023年4月印发《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今年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入重点单位和企业听取意见,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着力督促各部门落实“无计划不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执行“企业安静期”,使企业实实在在提升“减负感”。

此外,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推动第一批16个事项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平均压减材料66.7%、压减环节80.1%、压减时限73.3%、压减跑动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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