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自然资源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优化整合测绘事项并统一技术标准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多测合一”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核心任务。
《通知》提出要准确把握“多测合一”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中,对时间相近、内容相似、出资主体相同的多个测绘事项进行优化整合,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的测绘服务模式。它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不含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涉及的测绘业务。
《通知》明确“多测合一”改革的核心任务是优化整合测绘事项,强化测绘技术标准统一;鼓励“多测合一”项目信息化管理,建立成果共享互认机制;清理调整不利于测绘服务市场公平开放的政策限制,打破测绘服务市场的部门垄断和地方保护等。
《通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推动成果共享方面,《通知》要求鼓励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后续阶段充分利用前阶段成果,未发生变化的,直接沿用,发生变化的补充测绘;促进“多测合一”标准统一,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标准统一工作;建立健全成果共享互认机制,规范成果资料提交、审核、更新、共享流程,实现部门之间、前后阶段与环节数据共享,避免重复测绘和多头提交;不动产测绘成果经审核通过后,纳入地籍数据库统一管理;鼓励“多测合一”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与用途管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地籍管理等系统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为规划、用地、房管、登记等工作提供满足需要的测绘成果。
二是破除行政壁垒方面,《通知》要求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严禁出台限制资质资格、设置准入壁垒、增加不合理条件等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组织对相关规章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坚决取消测绘服务市场的部门垄断和地方保护措施以及违规设置的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对于具备合法资质的测绘单位,不论其产权性质、所属部门、所在地域,均可无障碍参与“多测合一”业务,杜绝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单位提供测绘服务的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方面,《通知》提出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快测绘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注重信用信息的运用;督促从事“多测合一”的测绘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成果质量责任,强化成果质量管理,严格遵守测绘成果安全保密、档案管理和成果汇交有关规定;鼓励“多测合一”项目实行注册测绘师签字盖章和终身追责制度;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测绘单位伪造、篡改测绘成果,对出现测绘成果质量、安全保密等问题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推进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构建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信用制度规则
8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第二批信用监管重点国家标准研制通知,部署《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要求》等6项信用监管国家标准研制任务。早在今年3月,国家标准委批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要求》等6项信用监管国家标准立项。
信用监管标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技术支撑,具有统一监管规则、强化业务协同的重要作用。当前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信用信息多头采集、数据交换共享困难、信用评价规则不互认、信用结果表示不统一,影响了信用监管效能的充分发挥。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三项措施,推进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构建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信用制度规则,发挥标准对提升信用监管水平的引领支撑作用。
一是开展信用监管标准需求调研。从信用监管业务实际出发,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信用监管部门、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的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单位对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需求,形成标准研制工作清单,明确标准研制路线图。
二是加强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研究。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课题研究,形成信用监管标准体系的总体架构,明确包括三大类标准:一是事前信用监管标准,包括信用监管信息的范围界定、信用承诺应用、信用报告应用等标准。二是事中信用监管标准,包括信用信息记录、信用档案、信用服务等标准。三是事后信用监管标准,包括信用惩戒对象认定、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标准。
三是加快信用监管国家标准研制。组织召开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重要标准研制推进会,创新标准研制工作方式,动员有关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参与。先后开展两批次信用监管国家标准研制,其中新制定《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实施指南》等9项标准,修订《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指南》等3项标准。目前,已形成《经营主体失信信息分类指南》等6项信用监管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即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余6项标准研制正在积极推进中。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大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力度,聚焦经营主体、基层单位需求,加强信用信息、信用评价、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务等标准研制,逐步建立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示范作用。
地方行动
上海:16项政策助力临港新片区集聚全球高端资源,打造年轻人钟爱的现代化新城
近日,上海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进一步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强劲动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包含5个方面、16项政策措施,主要是帮助临港更好集聚利用全球高端和新型要素资源、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科技创新体系、布局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产业、拓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承载空间。
一是引进具有较强产业带动性的重大项目。今年上半年,特斯拉上海储能超级工厂项目开工建设,成为特斯拉在美国本土以外首个储能超级工厂,预计2025年一季度投产,初期规划年产超大型电化学商用储能系统1万台,储能规模近40吉瓦时。临港产业规模和产业生态持续提升,重大产业项目接连落地。上海此次明确表明,将继续支持临港新片区通过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招引,不断壮大实体经济能级。
二是进一步打造年轻人钟爱的现代化新城。未来三年,临港将提供不少于15万个新就业岗位,主要方向包括:一是人工智能、跨境数据等数字经济产业;二是科技金融、离岸金融、航运服务等高端服务业;三是智能汽车、集成电路、民用航空等先进制造业。这些都是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又符合年轻人就业意愿的方向。
三是拓展新应用场景形成鲜活案例。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彦峰表示,上海将继续支持临港新片区创新发展新型国际贸易,赋能国际贸易中心提质升级。例如,在离岸贸易方面,通过优化拓展“新片区跨境通”平台功能,进一步汇集整合全球航运信息和货物运输状态,为提升贸易真实性审核效率提供支撑;同步鼓励商业银行探索优化业务审核流程,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在数字贸易方面,在支持高标准建设国际数据经济产业园的基础上,集中规划建设一批高性能智算中心,争取率先落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探索发展针对全球数据加工处理的创新业务,拓展数字贸易新空间。同时,提升高端航运服务能级,促进国际航运中心内涵延展。例如,在航运金融方面,依托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建设,支持聚焦重点领域率先开展新型风险转移产品发行和交易试点,创新巨灾风险和特殊风险分散资本补充机制,深度融入国际再保险市场。在船舶燃料供应方面,把握航运绿色化发展趋势,以构建完善清洁燃料加注体系为突破口,持续扩大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绿色甲醇加注等业务规模,进而探索建立支撑绿色氢基能源产品贸易的国际化交易平台,助力上海完善绿色航运产业链生态。
广东江门:推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营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
近日,江门市政府制定并印发《江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24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突出“优无止境”,以年度为周期滚动更新作为营商环境改革推进机制,有节奏地进行迭代更新,加快改革进程,破解难点痛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包含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营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营造稳定透明法治环境、营造合作共赢开放环境、保障措施等5方面共34条任务措施,多条措施直接针对江门市营商环境评价的短板弱项和经营主体反映的问题诉求而制定,在推改革、扩开放、促创新上持续用力。
一是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营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放宽新业态新领域准入,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实现迁移登记“一次办、一地办”。
二是在优化企业登记与退出服务方面,提出要支持港澳居民在江门市按规定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出台符合江门市实际的跨县级区域“一照多址”措施,推动实现新设、注销经营主体“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城通办”。
三是在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方面,提出要积极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广远程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提升招投标便利度。
另外《实施方案》强调,要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全链条监管,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探索对同一建设项目的环评和排污许可实行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一次办结。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探索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对同类型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可打捆编制一个环评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统一的环评批复。
《实施方案》强调,要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编制实行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等领域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对涉及多部门检查或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制定“综合查一次”跨部门综合监管检查计划并实行动态管理。
典型案例
海南:发布2023年自贸港营商环境白皮书,减轻基层负担以无感方式获取60%评价指标
8月29日,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优化营商环境之《2023年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评价白皮书》专场在海口举行。会上,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副厅长王雪皓表示,通过“三个原则”和“四个库”的建设,海南自贸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海南省在营商环境评价过程中,始终秉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突出企业实际感受,将企业满意度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显著加大企业满意度占比权重,确保“营商环境好不好,经营主体说了算”。二是对标国内国际一流,充分借鉴世行和国家指标,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评价,将自贸港特色指标纳入评价体系,首次选取一批关键数据对标国际前沿水平,表现突出。三是注重日常无感监测,采用无感方式获取约60%的评价指标,大幅减轻基层评价数据填报负担,使无感监测成为主要方式。
为实现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海南省还建立了“四个库”机制。一是建立“问题库”,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纳入数据库,以便后续解决。二是建立“点子库”,通过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听取企业和群众诉求,形成制度创新“点子库”。三是建立“项目库”,对“点子库”中的建议进行项目化、清单化推动,解决关键问题。四是建立“案例库”,及时总结和推广全省各地各部门的改革创新案例,形成“海南做法”和“海南经验”。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坚持以评促优、以评促改,促进海南自贸港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升。
天津:升级“一张表”系统,解决基层报表多、多头报等问题
日前,天津市数据局、天津市委网信办联合印发了《“津治通”平台社会治理“一张表”系统升级完善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津治通”平台社会治理“一张表”系统功能,加强新技术应用,打通报表制发填报、回收利用渠道,优化报表填报流程、精简报表数量、有效解决社会治理数据重复填报问题。致力于推动报送数据由“基层手动填报”向“系统智能填报”转变,实现同类数据报表“最多报一次”。
近年来,天津不断推动各部门数据的汇聚、整合,打通横向、纵向的数据壁垒,实现将分散的多张表格整合为按需生成的一张电子表,切实减轻基层数据采集负担,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天津市数据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津治通”平台社会治理“一张表”系统逐步成为基层填表报数的统一入口,及数据赋能减负的便捷通道,为基层治理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