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发展扎实推进 教育强国建设行稳致远 ——新中国75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十

2024年09月24日 17:42   国家统计局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不断完善,14亿人享有更好更公平教育正逐步成为现实,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初步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我国教育普及程度实现新提升,教育改革激发新活力,教育强国建设推动扎实有力,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重要支撑。

一、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国民教育水平显著提升

1949年,全国约80%人口不识字,只有2000多万名小学在校生,100多万名中学在校生,10多万名大学在校生,教育基础极其落后。新中国成立7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各级各类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

(一)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快速提升

1952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明确学前教育“福利性”和“教育性”的双重功能,为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指明方向。1950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仅为0.4%,2023年达到91.1%,提高90.7个百分点;幼儿园数从1950年的1799所增加到2023年的27.4万所,在园幼儿数从14万人增加到2023年的4093万人。

(二)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

1963年发布“小学四十条”“中学五十条”,提出中小学教育任务和培养目标。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战略目标,我国义务教育底子薄、基础弱的面貌逐步改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1949年,我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仅为20%;近年来,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接近100%。1949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2522万人,其中,小学2439万人,初中83万人;2023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6亿人,其中,小学1.1亿人,初中0.5亿人。

(三)高中阶段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基础非常薄弱,毛入学率仅为1.1%。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将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等教育基础薄弱、普及程度较低的地区作为攻坚重点,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7年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各地区毛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2023年,我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8%,比1949年提高90.7个百分点。1949年高中阶段在校生数44万人,2023年达到4542万人[1],增长103倍;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数由1949年的21万人增加到2023年的2804万人,增长134倍。2023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学校2.2万所;其中,普通高中1.5万所,比1949年的1597所增长9倍。

(四)职业教育规模日益扩大

75年来,我国职业教育规模从小到大,办学层次从低到高,办学能力由弱变强。1951年第一次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召开,1980年国务院批转《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确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相继印发实施,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构建。2023年,全国有职业院校11133所[2],职业教育在校生3478万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738万人,比1965年增加1246万人。

(五)高等教育普及水平实现跨越

1961年发布《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完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明确要求。20世纪90年代以来,相继启动“211工程”“985工程”发展战略,1999年开始实施高校扩招政策,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2015年起,提出“双一流”[3]建设新要求,我国高等教育迈上新的历史起点。1949年,全国仅有高等学校205所,各类高校在校生11.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0.26%。2023年,全国有高等学校3074所[4],比1949年增长14倍;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4763万人,比1949年增长406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60.2%,比1949年提高59.9个百分点。

二、教育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教育均等化扎实推进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始终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政策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持续扩大

近年来,我国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2010年《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印发,要求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明确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同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学前教育管理和保障力度不断加强。2023年,全国共有普惠性幼儿园23.6万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6.2%;其中,公办园12.5万所,比2013年增长91.9%。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717万人,占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的90.8%,比2016年提高23.5个百分点。

(二)城乡义务教育差距逐渐缩小

2002年《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的目标。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审议通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改薄”[5]等基础教育重大系列工程陆续实施。2016年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统筹配置。2017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颁布,截至2021年底,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

(三)困难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辍学实现动态清零,长期存在的辍学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要求,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各学段资助标准。2022年,全国累计资助金额2922亿元,资助学生1.6亿人次。

(四)特殊教育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20世纪50年代,《办好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的几点指示》颁布,明确特殊教育的教育属性。20世纪80年代,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相继颁布和修订,特殊教育步入依法治教轨道。2017年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确立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的特殊教育发展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等相继实施,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规模不断扩大,全国实现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从小学到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2023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345所,比1953年增加2281所,增长36倍;在校学生91.2万人,比1953年增加90.7万人,增长181倍;专任教师7.8万人,比1979年增加6.8万人,增长7倍。

(五)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75年来,我国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重大教育项目实施等方式向民族地区倾斜教育资源,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已形成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包括民族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和民族班、中东部发达地区民族班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少数民族教育体系。2004年正式启动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15年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2016年颁布《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促进民族地区、中西部地区教育公平发展。

三、人才培养成果斐然,国民素质全面提高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人才培养成果斐然,国民文化素质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从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国民文化素质全面提升

随着“两基”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各级各类教育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劳动力素质结构更加优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9年,比1982年增加4.6年。2023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05年,比1982年增加3年;我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4年,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达到2.5亿人。

(二)高层次人才培养进入快车道

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经历从小到大、由大到强的历史转变。党的十九大以来,通过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重点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学科专业与行业企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联动,加大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前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超过60%,形成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发展、齐头并进的格局。1949年,我国研究生在学人数仅为629人;2023年在学研究生388万人,其中在学博士、硕士生数分别为61万人和327万人。

(三)高校创新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汇点,是前沿技术研究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的策源地,拥有众多相互交融的学科和一流科研创新平台。75年来,我国高校立足国家需要,以高水平学科布局、高精尖科研攻关、高效能科技成果转化和高质量创新人才培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战略支撑。近年来,我国高校承担60%以上的国家基础研究和重大科研任务,承建60%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60%以上的国家科技三大奖。同时,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1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47.9亿元,支持设立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各类研究项目3.6万余项,布局建设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51个、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30个、各类协同创新中心40家。

四、教育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教师队伍配置水平持续提高,教育信息化建设支撑作用不断加强,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一)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教育财政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投入。我国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持续优化,教育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充分发挥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优势,实现教育投入保障更加有力有效。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首次超过4%,截至2022年底,已连续11年实现教育财政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4%以上。2022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61329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48473亿元,比1991年增长77倍。

(二)教师队伍建设有力推进

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是重要的基础工作。1951年印发《关于中小学教师进修问题的通报》,中央统筹、地方为主的教师培训体系逐步形成。1978年国务院转批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进入新时代,相继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成为做好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遵循。2023年,全国各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达1892万人,比1949年增长19倍;其中,学前教育307万人,义务教育1074万人,高中阶段教育295万人,高等教育207万人。

(三)信息技术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随着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实施,我国教育数字化、信息化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接入率达到100%,超过3/4的学校实现无线网络覆盖,99.5%的学校拥有多媒体教室。各地教育新基建逐步推进,推动5G、IPv6等网络技术落地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不断丰富优质资源供给,目前已汇聚超过4.4万条中小学资源、1300多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7万门优质大学慕课,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国际教育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在开展中外国际教育交流方面取得瞩目成就,教育对话交流“请进来、走出去”稳步推进,双边、多边教育交流持续深化,教育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一)双向留学交流稳步推进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提出“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的主张。1956年起,来华留学生规模逐渐扩大,留学生生源国日趋多样。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要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2004年,国务院印发《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全方位、高层次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相继印发。在各项政策的引领和推动下,更全方位、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加主动的教育对外开放局面逐步形成。我国出国留学人数从1978年的860人增加到2019年的70万人,来华留学生规模从1978年的1236人增加到2018年的49万人。

(二)国际教育合作持续深化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近年来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持续推进。“鲁班工坊”成为中国境外办学的“新名片”,助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经济共同发展。截至2023年底,“鲁班工坊”开设自动化、云计算、电子信息、动车组检修、工业机器人、城市热能应用等70多个专业,累计招收学历生6100余人,非学历生31000余人次,培训外方专业教师4000余人次。中外院校合作开发教材220余本,多个职业教育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纳入合作国国民教育体系,与数家中国企业、海外企业开展合作。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全面提升,教育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教育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体系逐步构建起来。继往开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国教育事业将以更加开放的胸怀、更加扎实的举措,持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有力推动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注:

[1]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院校)。

[2]包括技工院校,下同。

[3]指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

[4]包括普通、职业本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5]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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