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人福医药、中船应急、泉为科技、中泰化学等股票的维权索赔,正处线索征集当中,不慎“踩雷”的股民们可诉诸法律,通过专业团队律师挽回损失。
人福医药信披违规遭立案并收到警示函
2024年10月22日,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证券代码:600079)及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同日,人福医药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8号)《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艾路明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人福医药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信息及前期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因前述原因被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0月22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0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中船应急因信披违规被立案 股民可索赔
2024年4月27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27)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4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中船应急发布2024年中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总收入4.13亿元,同比上升66.11%,归母净利润-127.74万元,同比上升99.16%。按单季度数据看,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2.73亿元,同比上升86.75%,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1030.14万元,同比上升107.77%。本报告期中船应急盈利能力上升,毛利率同比增幅180.13%,净利率同比增幅99.49%。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0月21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0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泉为科技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被处罚
2023年11月3日,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16)盘后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泉为科技原控股子公司国立供应链开展以船运方式交易的二甲苯贸易业务,经柯某进等人介绍,与茂名市茂南钻达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供应商签订二甲苯采购合同,开展38批次交易。采购合同签订当日,国立供应链与冠兴石化(海南)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签订二甲苯销售合同,货品、数量与对应采购合同完全一致,约定货物由上述客户自提。同日,国立供应链作为托运人,供应商作为付款方,与相关船运公司签订租船合同,采购和销售的货物运输均由同一船运公司在同一航次中完成。上述供应商和客户存在明显异常关系,租船合同、运输单据虚假,采购、销售环节均无货物实际交付航运运输,购销货款存在资金循环情况。国立供应链开展上述业务时主动要求柯某进同时为供应商和客户提供担保,明知相关交易多个环节明显异常,仍将上述业务按照内销产品销售业务模式全额确认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泉为科技将上述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度虚增业务收入556,924,983.89元、营业成本552,210,788.51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0%、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3,787,557.02元、营业成本340,388,234.97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6月1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6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中泰化学因关联交易信披违规被处罚
2024年5月17日,中泰集团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号)
经查明,中泰化学(证券代码:002092)及中泰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中泰化学未在2021年、2022年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2022年,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以预付款、退货款、代收代付运费等名义,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总发生额为7,718,058,292.55元。其中,2021年发生额2,153,912.371.55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4%;2022年发生额5,564,145,921.00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61%。截至目前,上述年度资金占用本金已归还。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19日(含当日)买入,并在2024年3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