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柳宁馨 杭州报道
日前,《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发布,2025年1月1日起,杭州将全市域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近期,杭州市新闻办召开专题政策吹风会,介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具体情况。
根据《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因年老失能或规范诊疗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经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以下简称失能评估)认定为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可享受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所需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中,起步阶段重点保障基本生活照料需求。长护险费按年度一次性筹集,中途参保的人员应按年度标准全额缴纳,长护险年度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待遇核定方面,杭州规定,失能人员在享受长护险待遇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发生暂停、中断或恢复等情形的,长护险待遇同步变更。
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起步阶段,长期护理保险按照每人每年90元标准定额筹资。其中,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均由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各承担45元。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险费,每年由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贴60元,其中,享受本市资助参保政策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周利光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杭州长期护理保险在起步阶段,只要是符合杭州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失能人员,可以按需选择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两种护理形式。
周利光表示,选择机构护理的,失能人员在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接受全日制的护理服务,在规定服务项目标准范围之内,长期护理基金按床日定额给予支付。具体分两种类型,其中重度失能Ⅱ级及以下的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享受人员为每床日50元,重度失能Ⅲ级是每床日70元。
选择居家护理,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安排护理人员上门进行护理服务。在规定的服务项目标准范围之内,长期护理基金按照可享受的服务时长进行支付,其中重度失能Ⅱ级及以下的人员,每月不超过25小时,重度失能Ⅲ级人员每月不超过35小时,符合规定的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按每小时60元给予支付,个人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此前已正式出台。2024年,杭州全市域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确定为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
此前,杭州市已经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的制度体系和多支柱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但针对减轻失能人员以及家庭的风险防范机制仍存在不足。
据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朱燕锋介绍,截至2023年底,杭州全市60周岁以上参加基本医疗的老年人,已经超过了200万人,前期各区县(市)对属地的失能人员做了初步的摸排,全市重度失能的人数预计超过4万人。
“当前杭州市失能群众护理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不平衡,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建立长护险制度有助于发挥基金战略性购买的作用,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体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朱燕锋说。
围绕长期护理保险,下一步杭州还有哪些推进工作?
周利光表示,近期杭州将陆续出台关于失能等级评估的管理办法、护理服务的管理办法、基金的管理办法以及评估专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为长期护理保险顺利落地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撑。
其次,杭州要推进失能评估和长期护理保险的定点服务机构准入的相关准备工作。将建立失能评估的专家库,按照国家医保局发布的长护险失能评估的标准,对申请评估的人员进行科学公正的失能评估。
杭州还将构建长护经办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并积极融入到杭州的“15分钟医保服务圈”的长护基层网点建设过程中,还将搭建全市统一的长护险的信息经办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