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周頔 北京报道
11月7日,在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回应了中欧双方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磋商的相关问题。
何咏前表示,10月25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委会执行副主席兼贸易委员东布罗夫斯基斯视频会谈,双方重申了通过对话解决分歧的政治意愿,明确了继续将价格承诺作为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的解决途径。10月29日,欧方公布终裁结果,同时表示将继续与中方就价格承诺进行磋商。欧方技术团队已于11月2日抵京。目前,双方正在按照“务实、平衡”的原则,密集就价格承诺方案具体内容进行磋商。
会上,何咏前也就近日商务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行了介绍。她表示,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以坚持进一步扩大开放,支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防范化解风险为原则,修订《办法》,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新规定,自12月2日起施行。
新的《办法》降低了战略投资门槛、拓宽了投资渠道,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增加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二是适当放宽外国投资者境外资产要求。三是增加要约收购的投资方式;对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跨境换股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四是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将以协议转让、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降低至5%,取消定向发行方式的持股比例要求;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不低于3年调整为不低于12个月,如果今后证券市场有关规定对锁定期有新要求,则需要从其新规。
何咏前谈道,这些开放举措有助于吸引更多优质外资投向上市公司,有利于推动我国相关产业发展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新的《办法》构建了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在稳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可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何咏前表示,下一步,将通过举办培训、组织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方式,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商协会加强宣传解读,与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一道,切实保障新规尽快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