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味业上市后首次违反证券法:监事何涛因短线交易被出具警示函丨佛山企业扫描

2024年11月09日 09:02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   林平
何涛刚当选为职工代表监事就违规交易,这也让市场对海天味业的公司治理能力提出了一定质疑。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林平 佛山报道

11月5日晚间,海天味业公告称,公司监事何涛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何涛作为公司监事,其证券账户在2024年9月24日至10月1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何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责令其购回卖出的公司股份,上交所则对何涛予以监管警示。

这成为海天味业上市后首例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


海天味业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何涛为新任监事,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学习不够深入,未及时规范亲属行为,导致其亲属代为操作其本人证券账户,在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4700股,成交金额633593.00元,成交均价为43.10元;累计卖出11600股,成交金额468984.00元,成交均价40.43元,卖出最高成交价42.50元。何涛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但交易亏损未构成获利。

上交所公告指出,海天味业时任监事何涛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4.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条指出:“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存在本指引不得减持情形的,不得披露减持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何涛在9月19日被选举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为期三年,薪酬为税前60万元。这意味着,何涛刚上任不到一周,其证券账户便开始买卖公司股票。

根据海天味业以往发布的公告,何涛2004年加入海天味业,2006年就已是海天味业的实际股东,彼时持10000股。入职至今历任酱料厂副厂长、发酵酱事业部总经理、江苏海天总经理、海莲生物总经理、南宁海天总经理等职务。截至2024年9月20日,何涛持有海天味业股份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约0.0005%。

何涛刚当选为职工代表监事就违规交易,这也让市场对海天味业的公司治理能力提出了一定质疑。

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监督。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

有知情人士告诉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海天味业作为一个总市值近3000亿元的老牌龙头上市公司,在这种基础问题上犯错实属不该。这背后,暴露的是海天味业对监事等培训、管理可能存在问题与漏洞,未来,公司应该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完善对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据市场传言,海天味业正在考虑在香港二次上市,可能筹资至少15亿美元。据悉,海天味业正在跟顾问商讨在香港发行股票的可能性,可能在明年上半年上市,目前该商讨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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