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卢陶然 实习生鲁荣升 巴库、北京报道
“尽管气候资金议题的谈判面临重重困难,但全球气候行动亟须统一行动,以实现1.5℃的温控目标。”绿色金融60人论坛(GF60)首席经济学家、杜克大学教授张俊杰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公平性问题是动态变化的问题,而绿色金融在全球气候治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需要更多的市场化手段来支持绿色金融的发展。
(绿色金融60人论坛(GF60)首席经济学家、杜克大学教授张俊杰,受访者供图)
经过长达两周的艰苦谈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9次缔约方大会(COP29)近日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闭幕。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COP29达成了名为“巴库气候团结契约”的一揽子平衡成果,特别是达成了2025年后气候资金目标及相关安排,设立了到2035年发达国家每年提供至少3000亿美元的资金目标,同时完成了《巴黎协定》第六条国际碳市场机制运行细则。
在此背景下,张俊杰就气候资金议题的进展、挑战以及绿色金融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作用和战略意义等问题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专访。
气候资金谈判面临公平性问题
《21世纪》:COP29谈判已经结束,在气候资金议题上谈判进展如何?
张俊杰:今年大会的核心和争议焦点依然是气候融资问题。发展中国家希望发达国家能够增加气候融资的额度,尤其是赠款的额度。然而,发达国家也面临着经济挑战,他们更希望撬动市场力量。过去几年,适应部门的气候融资非常有挑战,与此同时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越来越大,气候资金的需求在增长,而发达国家的资金供给却越来越困难,谈判也随之变得更加困难。
《21世纪》:COP29达成了名为“巴库气候团结契约”的一揽子平衡成果,特别是达成了2025年后气候资金目标及相关安排,设立了到2035年发达国家每年提供至少3000亿美元的资金目标。你对新的气候融资目标的设定有哪些看法?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如何分担责任?
张俊杰:在气候资金的谈判中,目标和协定都基于自愿原则——即使设定了量化目标,能否实现仍存疑。在责任分担方面,《巴黎协定》与《京都议定书》的主要区别在于每个国家都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其愿意做出贡献的前提条件是获得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否则将面临不公平的问题。
公平性问题是动态变化的问题。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来看,气候变化是由累积性气候污染物引起的,而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在未来将成为气候变化问题的主要责任方。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应该聚焦历史责任还是未来责任?一种有效的手段是直接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资金,但这远远不能满足其需求。长远来看,我们仍然需要依靠市场化的力量。
举例来讲,损失损害基金(L&DF)在政治上的意义大于其实际意义,在实际推动过程中涉及认定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害责任。排放大国通常是经济强国,它们面临着赔偿问题,而小岛屿和不发达国家的损失最为严重,而这些弱小国家向经济大国要求赔偿本身就是一个难题——大国不会承认这是由自己造成的损害。因此,采用市场化手段促进气候融资是必要的。
采用市场化手段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21世纪》: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在未来的前景和战略意义日益凸显。如何看待绿色金融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作用?
张俊杰:绿色金融在全球气候治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中国在这一领域的债券融资规模庞大,但提升项目质量是当务之急,简单地将原有金融工具贴上绿色标签的做法并不具备实质性意义。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工作中不应单独承担义务,同时也需要获得相应的收益,以确保其安全性和盈利性。
绿色金融的关键在于其与气候融资的紧密联系,通过公共资金的投入来有效撬动市场化资金,推动绿色转型和适应性项目的发展。虽然政府性的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在进行相关工作,但这并不是绿色金融的主流。目前这方面的工作成效有限,绿色金融更多在支持气候投融资的早期阶段,而非仅仅局限于绿色金融机构。在中国等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由于对风险的考量(尤其是银行),不太可能将大量资金投入到仍处于早期阶段的绿色科技创新领域。
为了实现“双碳”目标,我们需要更多的市场化手段来支持绿色金融。目前,绿色金融在这方面的作为还远远不够。我们希望绿色金融能够为早期投资降低风险和增厚收益。
中美在绿色科技产业的互补性尤为重要。美国在源头创新方面领先,但缺乏规模化生产的能力;中国在规模化生产方面强大,但在源头创新上存在不足。通过资金引导,可以促进更多的源头创新,这对于弥补中国在气候科技产业源头创新上的不足至关重要。中国需要进行系统性的工具创新,以更好地支持早期创新性投资。目前,绿色金融工具的供给主要集中在大规模成熟企业,而对于早期小型企业的支持不足。因此,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更加注重创新和早期投资,以实现气候目标并推动绿色转型。
《21世纪》:从南南合作、“一带一路”等角度来看,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情况如何?
张俊杰: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需要全球协同努力。中国与发达国家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必由之路。中国企业在气候科技产业方面具有优势,无论是产品、服务的国际化,还是对国际矿产和原材料的需求,都需要国际的深度合作。中国提供的气候资金能够帮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培育相关产业需求,有助于中国产业在其他国家的落地。
全球发展中国家气候政策中,中国是最早实施碳定价的新兴经济体之一,尽管碳价不及欧盟,但也有着10美元/吨的价格,而其他发展中国家大多尚未建立碳价体系。在此情况下,中国希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立自己的碳价体系,避免碳泄漏和产业转移。
建立全球碳市场,关注“两个流动”
《21世纪》: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报告,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必须在2030年减少42%,到2035年减少57%,否则1.5℃目标将无法实现。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什么?中国在实现1.5℃目标中主要发挥哪些作用和贡献?
张俊杰:在当今情况下,实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目标的关键在于全球共同努力。我们要实现目标的唯一路径是让低成本的气候减排技术在全球快速部署,这就需要通过创新降低技术成本,并通过规模化生产快速降低成本。然而,出于对当前地缘政治的考虑,各国倾向于自主研发,这可能导致市场分割,从而降低全球协作的可能性。
中国能提供的贡献在于,首先,中国有能力实现碳达峰,而面临的关键挑战是让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稳步实现“双碳”目标。中国仍需平衡减排成本,继续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培养优势产业。
中国在制造业方面具有优势,气候变化转型期虽然会对经济产生影响,但中国愿意承受这一成本。通过这一契机,中国可以发展新产业,使能源产业和制造业不再依赖化石能源,从而摆脱化石燃料限制和环境约束,实现强大的制造业和工业。尽管短期内存在挑战,但从长远来看,转型的前景是乐观的。
《21世纪》:COP29也完成了《巴黎协定》第六条国际碳市场机制运行细则,这对全球气候行动意味着什么?
张俊杰:在全球强制碳减排机制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谈论全球碳市场的建立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首先,建立全球碳市场势必涉及“两个流动”,第一是碳减排量/信用的跨境流动,第二是资金流动。目前政治经济情况下,大规模的流动缺乏政治氛围且减排承诺是自愿性的,缺乏强制力。
回顾历史,在《京都议定书》下的全球一体化上升阶段曾有助于气候目标的实现,但当前的逆全球化趋势和贸易保护主义使得各国更倾向于将减排产业留在国内,与25年前的情况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全球自由流动(资本、技术、减排量自由流动)的大环境已不复存在。
对于中国而言,国内的自愿减排量尚不充足,大规模向国外出售的可能性不大,亦不太可能在境外大量购买减排量。
对于体量较小的国家而言,自愿碳市场可能更有意义,因为它们亟需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例如原始森林保护和离网型可再生能源等项目,发达国家或中国可能愿意购买它们的减排量,但这类零星的项目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实际意义有限。
《21世纪》:你对明年的COP大会有哪些期待?
张俊杰:明年的COP大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特别是美国的态度可能会影响其他国家的态度以及全球气候行动的雄心。未来的谈判应更多地集中于公共部门的技术投资和研发支持,以激活市场活力。政府能够提供的公共资金来应对气候变化是有限的。因此,谈判的重点不应该是争论责任,而是应放在如何激活市场活力上。
首先,全球需要有明确的转型计划,包括国家、地区、公司的转型策略,以降低投资者的不确定性。其次,需要稳健的全球经济体系来支持适应部门的投资和开放的贸易体系,以应对日益分割的市场和上升的减排成本。第三,需要全球协作框架,考虑到各国采取的策略不同,中国强调的南南合作和“一带一路”的小规模、区域型的双边谈判可能更有意义。
「1.5℃ Talk」专栏介绍:21世纪经济报道联合绿色金融60人论坛(GF60)在COP29上发起「1.5℃ Talk」专栏,通过专访与对话为行业及公众提供关于《巴黎协定》十周年和1.5℃目标挑战的深入见解,助力提升气候雄心,推动行动落地。
《巴黎协定》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里程碑,其核心目标是控制全球温升2℃以内,力争1.5℃。去年在阿联酋迪拜召开的COP28是《巴黎协定》生效后的首次全球盘点,全面“考核”了全球落实《巴黎协定》的进展与差距。盘点结果表明,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到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再到为脆弱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所有气候行动领域的进展都过于缓慢。随着《巴黎协定》签署即将进入第十年,国际社会期待各方进一步加大行动力度,实施更严格的减排措施和可持续发展方案,力争实现控制温升1.5℃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