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燕娜
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自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未来,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面推广,将给人民群众、金融机构和整体的民生保障带来哪些新变化?
将国债、指数基金纳入产品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12月12日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自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
所谓个人养老金就是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国家政策支持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自愿在特定账户存一笔钱,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到达退休年龄时又多一个养老金来源、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与普通银行理财或基金、商业保险不同个人养老金缴费可享受延期征税的优惠政策。
为推动个人养老金保值增值,《通知》要求优化产品供给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基础上,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
《通知》指出,审慎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范围,鼓励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
《通知》还增加了提前领取情形,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试点两年来市场接受度不断提升
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在北京、上海等36地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试点两年来,市场接受度不断提升。
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超6000万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000万人。近期部分地区也披露了缴存数据,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北京市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531.8万户,缴存资金114.2亿元;上海地区个人养老金累计开户近500万户,缴存金额超过110亿元。广州、深圳截至10月末的开立户数则均超过了400万户,分别达到488万户和434万户。
“开户人数超预期”是当前业内对于个人养老金试点情况的普遍评价。
多位公募基金相关人士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作为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布局。将个人养老金试点项目推向全国,将构建起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
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政策可能迎来优化
据了解,此次扩围后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政策可能迎来一些优化。11月初,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年金处处长陈娟娟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还需要不断深化研究,包括探索税优政策的优化路径、拓宽个人养老金的投资渠道以及引入市场化投资顾问服务等,以期更好地满足广大民众的实际需求。
就税收政策而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上述税收政策也导致了目前开通个人养老金业务并缴存资金的主要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人群,未来要吸引更多人参与,需要对税收政策进行优化。“财税政策是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重要引擎而非唯一动力,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养老金融产品情况、制度参与便捷程度等因素都会对个人养老金产生影响,因此个人养老金建设是一个长期发展和逐渐壮大的过程,应当随经济社会发展、税制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等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有财税专家表示。
个人养老金产品分层提升吸引力
个人养老金制度已走过两个年头,该制度框架下的产品也在动态变化:有的产品退出,有的产品加入,有的产品迭代升级。业内人士向投资快报记者分析称,解决产品同质化、税优政策不够完善等问题,是未来提高个人养老金制度吸引力的关键。
记者查询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发现,截至12月11日,个人养老金产品中的储蓄、基金、保险、理财产品数量分别为466只、200只、165只、26只。动态调整之下,各类产品的总量均较去年同期实现增长。
有机构表示,个人养老金产品分层是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按风险偏好、收入水平、生命周期和功能进行分层设计,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提升个人参与度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金融机构与政府需加强合作,优化产品设计和政策支持,确保分层产品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从而实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