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作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保险可以有效分散科技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大力发展科技保险,是扎实做好以科技金融为首的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客观需要。
在广东,如何进一步发挥科技保险的效能,更好地为全省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科技强省建设保驾护航?2024年10月~12月,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的指导下,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联合广东主要财产险公司,发起广东科技保险发展专题调研活动,走进保险企业、科技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重要科技创新平台,以及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等,共同探讨广东科技保险发展新模式,携手求解金融赋能科技自强新路径。
南方财经智库研究员郭晓洁
中国的科技保险发展始于2006年,经历了从试点产品到全面铺开的过程。如今,科技保险产品已覆盖了包括研发、成果转化以及市场推广等科技项目各生命周期。
尽管科技保险产品线已经相对丰富,但目前其保费规模仅占整个财产保险原保费收入约4%。
近年来,多项与科技保险相关的顶层设计政策陆续出台。
在对科技保险一线业务负责人的调研中,南方财经智库研究员发现,业内普遍感受到近年政策导向的变化——政策正鼓励保险行业从提供单一的风险保障产品,转向提供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南方财经智库的研究员认为,这种转变不仅与发达国家科技保险的发展路径相吻合,对于保险业特别是财产险公司而言,也是科技强国战略背景下的必然选择。
“风向”渐渐变了
今年1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对科技保险明确定义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科技活动以及科技活动主体,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等经济行为的统称”。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政策意味着,保险行业在科技保险领域的支持重点应转向支持全生命周期的“科技活动”,而非局限于科技企业本身。
风向的转变,与科技保险市场发展多年后仍显供需错配有关。
回溯到2006年,科技保险被官方正式提出。彼时科技部与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科技保险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等6个险种。初期,中国出口信保和华泰保险作为试点承保机构,推出了科技保险。
2007年,北京、天津、重庆、深圳、武汉和苏州高新区成为首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区)。2008年,上海、成都、沈阳、无锡及西安高新区、合肥高新区,被批准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区)。此后,贵州、四川、南京、嘉兴、青岛等地,都相继加入。
各地也陆续推出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扶持科技企业优化风险保障。2024年,广东还发布了被称为“科金十五条”的《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特别强调了保险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并鼓励保险机构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提供全方位保险保障。
经过多年试点,从具体险种看,科技保险已落地包括知识产权保险、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以及护航科技企业出海的出口信用保险等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科技保险产品看似已覆盖研发、成果转化、市场推广等环节,但大部分产品是将传统的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等产品“套”到科技企业上,并未打到科技企业心坎上。
“部分创新产品仅是在传统保险基础上进行了重组和包装。保险机构在真正深入为科技研发活动提供全生命周期风险保障方面,仍然面临着不小的挑战。”一位机构科技保险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这一点从科技保险的规模上或许可见一斑。在调研中,险企普遍反馈科技保险的保费规模占比较小,而其中真正针对科技活动的科技保险保费占比约10%~20%。
缘何“叫好不叫座”
数据显示,2024年1~8月,我国科技保险的保费收入达到388亿元,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活动提供了超过7万亿元的风险保障。
对比下来,这仅占前8月财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9648亿元约4%。尽管占比相较以往有了大幅提升,但仍有“叫好不叫座”之感。
从已有经验看,国际市场已较为成熟的知识产权保险以及政策层力推的“三首业务”成为科技保险发展早期的重点。
我国自2011年探索推进专利保险相关工作,已覆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类型。截至2022年末,我国知识产权保险累计为超过2.8万家企业的4.6万余件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提供了逾1100亿元风险保障。
此外,被业内人士称为“三首业务”的科技保险自2015年开始推广开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补偿政策陆续出台,保障了重要科技成果在面向市场初期的推广应用的部分风险,是保险业支持重要科技成果转化的抓手。今年1-8月,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为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新材料应用,提供了近1万亿元的风险保障。
南方财经智库研究员调研发现,从需求方的视角来看,知识产权保险仅能提供科研成果的部分保障,而“三首”保险的准入门槛相对较高。目前,能够精准满足不同行业科技企业保险需求的产品并不多,加之保费较高,市场上急需更多专为科技企业和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市场接受程度高的保险产品。
科技保险具备风险保障功能和资金优势,为科技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提供风险保障、资金融通等服务,分散科技创新风险。鉴于此,调研发现险企对科技保险的发展前景普遍看好。但面对科技保险服务对象的专业性、风险独特性,多位业内人士向南方财经智库研究员坦言,科技保险产品创新面临不少挑战。
首先,数据获取与风险评估难题是行业普遍面临的痛点。科技活动往往存在较高的行业壁垒,数据可获得性低,数据孤岛现象突出,且不同行业风险状况差异巨大,使得保险公司难以进行准确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难,随之而来的便是定价难。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周臻向研究员表示,由于市场数据积累不足,缺乏风险评估模型,科技保险的费率厘定和风险评估依赖于个人经验和直觉,定价困难。此外,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难度和理赔难度。
这使得从产品供给端来看,由于科技保险风险识别难、产品定价难、理赔鉴定难等,对于前沿科技、新兴科技产业的保险产品供给较少。而此类保险产品若无法大规模推广,保险公司则缺乏数据支撑产品精算,无法基于大数法则进行合理定价从而实现有效供给,最终影响科技型企业投保热情。
更进一步,调研还发现,不少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科技型企业,对科技保险产品缺乏认知,期待能通过科技保险以较低的成本“保一切”,对科技保险寄予了较高期望。
“看得清”“管得住”的风险管理
南方财经智库研究员调研发现,面对风险状况差异巨大的科技产业,走定制化策略,提供综合性的服务方案,成为保险业的必选项。近期监管的陆续发声,也可捕捉到这一政策导向。
今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鼓励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
从提供产品转变到提供“保险+服务”,保险业要不仅在产品上覆盖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也同样需要全面覆盖。提升特定行业风险识别能力,为企业提供风险减量服务,让科技企业的特殊风险被“看得清”“管得住”,已逐步成为业界共识和实践探索的方向,而这也与发达国家的科技保险发展历程不谋而合。
一方面,险企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提升自身识别风险,精准投保的能力。
从各地落地经验看,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首创推出了“苏研保”项目,采用“保险+鉴证服务”的双重风险控制模式,通过与产学研合作平台的合作,对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可行性进行了评估。
又如今年11月,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推出全国首个“技术研发应用综合保险”,投保范围包括科技企业、科研院所、中试平台以及投资人等多元化的科技创新主体,并联合权威第三方机构引入“技术就绪度”作为衡量科研项目的可保标准,随后该产品被升级至广东保险业示范性条款。
另一方面,险企还通过提升风险减量服务水平,为投保企业提供主动防御措施的风险控制方案,降低预期损失,变“不可保业务”为“可保业务”。
例如在海外知识产权侵权保险上,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向研究员介绍,目前该司已建立了“承保前创新风险预警、承保中整合服务资源、出险后提升应对效率”的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全链条工作机制,并联合专业律师团队为企业提供海外法律风险服务。
又如在网络安全险产品上,太保财险广东分公司向研究员介绍,该司通过委托评估方开展网络安全风险实时监测,协助保险方监控承保风险动态变化,并投入配套软硬件网络安全产品、实施风险预警、组织客户开展网络安全培训等,为投保企业提供及时的风险预警和处置。
但从“产品”向“服务”的转变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重塑工程,不可能仅凭“一家之力”来完成。
多家险企科技保险负责人向南方财经智库研究员表示,随着市场对定制化保险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科技保险产品的研发除了需要自身人财物力的大量投入外,还需要更多基础设施服务,在承保过程中也需要借助更多“外力”。
对此业内人士也建议政府牵头完善“直保+共保+再保”的风险分担体系,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行业提供有价值的风险数据体系配套机制、科研专家库资源,以帮助险企应对新型风险,提升承保能力。
策划:辛继召
统筹:郭晓洁
调研组成员:郭晓洁、庞成、周妙妙、翁榕涛、家俊辉、郑玮、吴佳楠、丁莉
设计:林军明
特别鸣谢: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