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孙迟悦 香港报道
12月12日,德勤中国房地产行业主管合伙人罗远江在德勤中国与香港房托基金协会联合举办的“释放资产潜力——香港房托基金市场展望”发布会上表示,香港房地产信托基金(下称“房托”)市场在2000年的起步阶段曾经历过客观增长,而目前香港上市房托数量仍维持在11个,这显示出香港房托市场在规模及多元化发展方面仍有很大潜力。
香港房托基金协会荣誉创会会长及主席王国龙表示,香港房托市场区别于美国和日本等市场,仅允许以信托架构模式运营,这为其增加了募集资金的难度。尽管香港的房托可以通过债务或股权进行融资,但股权发行的审慎及借贷限制约束了房托的发展,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房托。
王国龙建议,香港房托市场应引入公司架构,并通过独立的托管人维持资产保护。此外,香港还应放宽房托需持有物业两年的规则,在不影响长远稳定的前提下,让房托可以迅速响应市场变化。
香港房托基金协会董事梁国豪表示,提高借贷限额的灵活性对于释放香港房托的增长潜力至关重要,但与之相关的风险管理措施也应当被引入。香港房托基金协会建议,将物业发展项目的资产值占比上限提高至25%,并且无需基金单位持有人批准。
据悉,香港房托的物业发展项目仅限于资产总值的10%,在经基金单位持有人同意后才可增加至25%。此外,香港房托的借贷上限为资产总值的50%,而日本、澳洲、美国和英国则基本不设置贷款上限,但须遵守各类财务和税务规定。
香港房托基金协会荣誉创会会长翟迪强表示,香港企业在资产重组时需支付大额印花税作为前期成本,这是影响房托进入市场以及寻求上市的重要因素。因此他建议,将收取直接注资物业的印花税的时间延迟至上市成功后,而非不论上市结果如何都需支付大批前期款项。此外,他也建议将直接转让物业的税率降低至0.2%。
据悉,与实施“税务穿透”措施的市场相比,香港并非在基金单位持有人层面进行征税,而是在房托层面进行征税。即,香港房托需就直接持有的物业缴纳15%的物业税,或就其通过特殊目的公司拥有物业的租金收入,缴纳16.5%的利得税。此外,香港房托物业的转让印花税高达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