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两部委就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024年12月29日 11:36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边万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边万莉 杭州报道 12月27日,为推动形成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新格局,健全银行卡清算业务监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形成《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修订后《办法》共七章59条,明确了申请与许可、变更与终止、运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相关要求,推进行政许可工作公开透明、依据充分、流程规范。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国内银行卡清算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扩大,逐步形成多家银行卡清算机构同台竞争的市场化发展格局,有必要结合市场实际和监管实践,对《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银行卡清算机构是指经批准,依法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专门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企业法人。银行卡清算业务,是指通过制定银行卡清算标准和规则,运营银行卡清算业务系统,授权发行和受理本银行卡清算机构品牌的银行卡,并为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其品牌银行卡的机构间交易处理服务,协助完成资金结算的活动。

目前,共有三家机构获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分别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后,第三家拥有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的公司。其中,后两者获取银行卡清算业务牌照的时间分别是2020年6月、2023年11月。连通公司是由美国运通与连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万事网联是万事达公司与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公司。

事实上,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的对外开放早有依据。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15〕22号)明确,开放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经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原银监会批准后,外资银行卡清算机构可通过在我国境内设立商业主体提供人民币银行卡相关服务。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原银监会发布《办法》,对外资和内资银行卡清算机构在设立条件和程序、业务管理等方面设置同等标准,充分体现了扩大开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修订《办法》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起草说明指出,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原银监会发布《办法》后,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不断深入,形成多个银行卡清算机构同台竞争的市场化发展格局,市场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对《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夯实市场开放的制度保障,有利于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持续提升清算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于对外开放大局和国内经济发展。

此外,《办法》还明确为跨境交易提供外币的银行卡清算服务的境外机构的报告义务;提出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在治理 结构、规则体系、成员机构管理、风险管理框架、业务连续性 保障、外包业务管理等方面要求;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提出银行卡清算机构重大事项报 告和业务报告要求。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