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147期)|海关总署探索创新监管便利化措施推动西部大开发,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司登记管理办法

2025年01月10日 14:12   21综合   周頔,刘智
海关总署出台15项措施支持西部大开发,涵盖口岸开放、江海联运、保税研发等新业态,助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优化认缴期限、规范登记程序,推动僵尸公司退出市场,以提升营商环境和市场活力。

时政要闻

海关总署:探索创新海关监管便利化措施,支持保税研发等新业态在西部地区落地

2025年1月5日,海关总署围绕以大开放促进大开发、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筑牢国门安全屏障、支持打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出台15项措施支持新时代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具体措施包括:支持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地区按规定程序申请口岸开放或扩大开放;探索创新江海联运、铁海联运等海关监管便利化措施;支持成都、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等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加大特色农食产品品牌培育力度,推动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酒类等优势特色产品扩大出口;支持保税研发、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保税展示交易、融资租赁等新业态在西部地区落地;支持西部地区海关与地方共建口岸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核生化爆、武器弹药、毒品等领域打私联合整治;支持更多海关改革举措优先在西部地区复制推广等。

海关总署表示,下一步,将指导西部地区海关充分发挥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作用,推动15项支持措施落地见效,助力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合力推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推动僵尸公司及时退出市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公布《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制度设计,该办法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一是明确调整认缴期限公司范围。《实施办法》规定,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的,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至五年内,以确保公司资本充实和稳健运营。

二是规范登记程序,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实施办法》规定了判断公司注册资本明显异常的考量因素,并增加了特殊情形下的实名验证、简化住所材料等便利举措,同时细化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不予登记的具体情形,以提升公司登记质量。

三是加强公司登记规范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中介机构的责任,细化了中介机构从事虚假登记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规范了公司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四是推动僵尸公司及时退出市场,破解公司治理僵局。《实施办法》引入了“另册管理”和“代位注销”制度,对于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原因无法调整注册资本的公司,进行另册管理;对于公司股东死亡、注销或被撤销的情况,可以由股东的合法继受主体或投资人代为办理注销登记,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提高市场活力。

据介绍,《实施办法》的出台将为公司登记管理提供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指导,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地方行动

江苏:打破企业与高校之间的信息壁垒,提升高校专利转化运用效益

为助力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加快专利“盘点”向“盘活”转变,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工信厅、江苏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提升高校专利转化运用效益若干措施》,以5个方面17条举措推进高校专利产业化。

针对高校专利转化运用中的难点堵点,《若干措施》提出,提升专利供给质效,高质量建设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机制,打造专利就地转化典型示范;广泛开展对接活动,常态化采集企业创新需求,建立多元化的企业与高校对接模式;畅通信息交汇渠道,推进专利数据加工标引,建立专利集中发布机制,打破企业与高校之间的信息壁垒;丰富专业服务供给,鼓励各类服务机构参与高校专利转化;加强特色人才培养,建立专业化、复合型高校专利转化运用人才队伍,为高校专利产业化提供智力保障。

据介绍,目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已完成全省高校院所16.1万件存量专利盘点工作,组织发动2.5万家中小企业订阅、遴选、评价相关专利技术;聚焦“1650”产业体系,在25个高校院所、25个产业园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精准开展校企对接服务。2024年1—11月,全省转让许可专利7.81万件,同比增长45.18%,其中高校院所转让许可专利9336件,同比增长36.27%。

湖南省高院:严厉惩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2024年为企业申请人盘活资金509亿元

2024年12月31日,湖南省高院召开湖南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以来湖南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湖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小立介绍,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以高水平审判支撑高质量发展。

严厉惩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02件5047人、职务侵占罪144件210人、挪用资金罪67件79人、破坏生产经营罪9件21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依法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合同纠纷35.5万件,强化市场主体契约意识、规则意识、风险意识,维护交易安全。审结股权转让、股东出资、损害公司利益等公司纠纷6350件,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推动公司治理法治化运行。

开展知识产权“高质量·严保护”专项行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8万余件,涉及计算机软件、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业等领域,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审结破产案件1277件,同比增长43%,推动1192家企业规范退出,助力85家企业涅槃重生。

2024年,湖南省法院深化“湘执利剑2024”专项行动,聚焦涉企合同类、涉工程机械行业、涉知识产权等重点案件强化执行力度,为企业申请人盘活资金509亿元。同时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判决支持金额13.65亿元,执行到位金额4.34亿元,力解中小企业“要账难”。

典型案例

山西吕梁: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承诺制免评审”改革

2024年,山西省吕梁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营商环境作为经济工作“第一要件”和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的六大支撑之一,深刻把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求,聚焦打造“五大环境”,精准改革,靶向攻坚,全市营商环境以点带面持续提升,“五大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法治环境更加完善。吕梁市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开展行政执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161个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修改意见220余条;对265份存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修改调整18份,终止执行1份。高质量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免费法律咨询29583人次,法律援助3142件。建立山西省首个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体系,商标有效注册量、专利侵权纠纷案办结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政务环境更加便捷。印发了《吕梁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上线运行32个“一件事”事项,办结7611件,平均跑动次数从15次减为2次,平均时限从21天减为5天,平均提交材料从34份减为15份,分别减少87%、76%、56%。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承诺制免评审”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批复由20天减为3天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由20天减为7天内。

信用环境更加优化。完善数据归集联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目前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总量1.2亿条,涵盖水、电、气、医保、企业登记、行政管理等各类信息。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月均归集2万条以上。构建全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已在税务、交通、金融、住建、能源、医疗等21个领域开展信用评级和分级分类监管。

人文环境更加美好。召开了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校企合作对接洽谈会,73家“985”重点产业链上企业与50余名专家达成合作意向96个。开展专项引才行动11个,引进紧缺优秀人才1600余名、博士19名,让人才和城市“双向奔赴”。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成为全省试点,发布三批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精选80个优质重点项目,总投资485.23亿元。完善提升“吕梁政企通”功能,创新推出“免申即享”服务,已上线申报事项779项,兑现各类惠企奖补资金3.75亿元。

要素保障环境更加健全。压缩项目审批时限,政府投资项目审批20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5日。市级财政设立氢能、白酒、大数据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做大做强,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减免。召开了全市“千项千亿”及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驻市银行积极开展融资对接,累计授信43.96亿元,持续发挥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用,累计完成融资担保业务57.94亿元,惠及2028户中小微企业。全方位实施“惠商保”个体工商户保险保障项目,已为2270户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理赔。

吕梁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主动作为、创新实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持续推进改革攻坚,久久为功,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优提升,一体推进“五大环境”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吕梁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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