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赵云帆 报道
3月12日晚间,“防水茅”东方雨虹发布公告,调整了此前备受投资者争议的分红预案。
其中,公司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计划由原先合计44.19亿元,减半至22.1亿元。
“我们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交流,积极听取了大家关于此次方案的关切与建议”,东方雨虹在调整后的投资者交流信息中阐明,将更关注分红对公司流动性的影响,积极保障公司财务健康。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东方雨虹在2024年中期时已经进行过一轮14.62亿元的中期分红,如按调整前计划,东方雨虹2024财年合计分红金额将高达58.81亿元。即便作了调整,其2024财年合计分红金额仍然高达36.71亿元。
与大手笔分红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整显出经营颓势的东方雨虹,2024年全年仅实现净利润1.08亿元,这也令东方雨虹成为A股历史上每股分红与每股收益差别最大的分红案例。
耐人寻味的是,在东方雨虹于收益质量、资产负债、现金流均存在风险隐患,监管亦明确不支持异常大额分红前提下,公司董事会竟然全票通过了分配决议。
如此一来,东方雨虹的内控制度还有多少可信可靠之处让人疑心。
分红竭泽而渔
2019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整出清的低迷周期,东方雨虹业绩亦因行业景气下降而受到严重冲击。
2022年——2024年,东方雨虹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18.9亿元、295.1亿元、280.6亿元,呈逐年下降趋势,同公司归属股东净利润则从2022年的15.2亿元骤降至1.08亿元,呈断崖式跳水。
然而此时,东方雨虹没有选择在地产过冬时“广积粮”,反而逆市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其羸弱的财务表现,很难不令人对其超大比例利润分配产生“寅吃卯粮”之感。
从A股历史来看,业绩下滑却逆市分红的情况并非没有,但均远不及东方雨虹“大胆”。
比如,中联重科2015财年仅实现8346.7万元,但仍然选择现金分红11.5亿元以响应监管层加强投资者回报的号召。但需要指出的是,截至2015年底,中联重科彼时的未分配利润达到170.68亿元,因此实际2015年度分配利润占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仅为6.74%,相比之下,其分配力度尚不会让人觉得太过夸张。
类似的情况还有丽江股份在2022年度的分红。该财年公司虽然因暂时的公共卫生事件仅获得利润368.46万元,年度分红却达到1.37亿元。但考虑到丽江股份往年一直维持常态化分红,且彼时账面长短期债务均为零,货币资金充裕,公司2022年底未分配利润也有10.57亿元,分红占未分配利润比例也只有13%。
相比之下,此次东方雨虹分红若按原计划44.19亿计算,将占到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126.46亿元的35%,即便是修订之后也将达到17%,均远高于当时被认为逆势分红典型的中联重科和丽江股份。
况且,即便按照调整后的计划,东方雨虹仍可能在2025年年中继续派出大量红利。
资金链隐忧
需要指出的是,“未分配利润”虽然名字中有“已经赚到但还没分配的利润”,但其本质只是所有者权益中的记账方式,并不代表有足够的现金随时拿来利润分配。
“许多公司都会把未分配利润投入经营,但账面上并不会在财报上直接将利润转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公司资本项目中。”一位上海前注册会计师告诉记者,比如企业用往年利润购买了设备投入再生产,但这一操作只会影响资产负债表资产下的现金转入固定资产。所有者权益下的未分配利润项却不会因为买入设备产生变化的。
因而,看似拥有百亿以上未分配利润的企业,其实际可以用于分配利润的现金,可能远低于账面的未分配利润。
而对于东方雨虹房这家地产相关的制造业企业来说,除了生产、制造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商务活动中的资金垫付、应收账期延后等情况都会考验公司现金流的管理能力。
若考察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截至2024年底,东方雨虹流动性资产243.43亿元,流动负债达到173.18亿元,流动比例约为1.4左右。
传统财务理论认为,企业的流动比例在2以上属于健康状态,1~2属于亚健康状态,而低于1则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若按照东方雨虹早一版计划分红,那么公司流动性资产将降到199.24亿元,流动比例会降至1.15,进而触及短期偿债风险“红线”,即便参照新的分红计划,流动比例亦会降到1.27,对公司的流动性安全构成不利影响。
现金流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现金等价物持续净流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分别-51.18亿、-12.64亿、-16.75亿。
粗略计算此次分红带来的影响,公司2024年末货币资金为72.59亿元,而短期借款46.12亿元,两者差额在26.47亿元,调整后的分红方案实施完毕后,其资金链已然高度紧张,充裕资金所剩无几。
鉴于东方雨虹在2025年中期仍可能坚持相当规模的现金分红,为了完成这一分红计划,公司只得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
而在所处行业依然不太景气的市场环境下,靠回收应收账款来保障现金分红似乎并不现实,届时东方雨虹若维持大比例分红或许只有举债借钱或变卖资产的路可走了。
内控有效性几何?
虽然近年监管层号召上市公司加强分红,提高投资者投资回报获得感已经成为潮流,但监管层同时也要求上市公司分红量力而行,不得损伤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比如去年发布的“新国九条”,对超出能力分红现象做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在资产财务状况不佳的情况下,现金分红不得超过当期利润规模50%。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东方雨虹将2024年年度分红金额调减了一半,但其大比例分红,不论从监管要求还是财务稳健的角度看,都存在瑕疵,但相关分红决议获得了包括四位独立董事在内的11位董事全票通过。
通常而言,独立董事的选任往往包括一位财务专长独立董事和一位法律专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理应能够发现大额分红方案存在的瑕疵,尤其是独立董事更有及时提出异议的法律责任义务。
诸多迹象显示,东方雨虹选择大额分红应该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通过超常分红缓解实际控制人巨额债务风险的意图相当明显。
截至目前,东方雨虹实际控制人李卫国持股5.31亿股中,有4.2亿股、近八成持股处于质押状态,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左右。
2021年,东方雨虹推出员工持股计划,1600名员工自筹资金28亿元高价参与增持公司股份。李卫国为激励员工参与,承诺兜底本金并保障8%的年化收益。
非常不幸的是,东方雨虹的股价总市值已经从2021年的1500亿元缩水至现如今的330亿元,近八成股票被用于质押融资的李卫国,其背负的财务压力可见一斑。
东方雨虹于3月12日披露的一则投资者关系记录显示,公司公开承认超大比例分红与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相关,辩称通过分红纾困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对上市公司也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