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调有理(第二季) | 45 基金合同提前看 投资范围明于心

2025年03月20日 20:35   股市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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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概要:

吴某反映,其申购的某基金公司旗下产品高端制造股票A基金,近期查看该基金2024年第一季度季报,发现季报中存有金融业股票,认为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范围不一致。吴某称公司未按基金合同执行投资,导致基金净值大幅下跌,因此申请调解,要求基金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调解过程及结果:

调解员介入后,首先查看了A基金的基金合同,合同明确约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端制造主题相关上市公司,主要包括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行业,具有技术含量高、资本投入高、附加值高、信息密集度高,以及产业控制力较高、带动力较强的特点。本基金所指的高端制造行业为:(1)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提供生产技术装备的具有高技术、高附加值制造业;(2)与上述行业密切相关的行业,即为上述行业提供产品与服务的行业。”由此可见,高端制造不是一个具体的行业,而是一个主题,高技术、高附加值制造业以及为高技术、高附加值制造业提供服务的行业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金融业属于为高技术、高附加值制造业提供服务的行业,因此基金公司没有违反基金合同的约定。

随后,调解员向吴某详细讲述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范围及高端制造行业的具体分类,经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及解释,最终取得吴某的理解,该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启示与建议: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作为了解基金的重要文件,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并详细了解,重点关注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比例、投资策略、风险及费用等内容。本案的吴某因为基金名称为高端制造股票A基金,便理所当然认为基金投资范围仅限于高端制造业股票,购买前并未认真了解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策略,最终引起纠纷。

此外,根据有关法规,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季报、中期报、年报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这是投资者了解基金的重要文件。投资者查看基金定期报告,能更好跟踪基金的运行情况,在投资时就能做到有的放矢,但投资者也应注意报告的发布要滞后于报告所记载信息截止日一段时间,所以报告的内容仅作为投资参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邓炜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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