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修法后首次立法会选举:资格审查法定化,新增五年效忠审查

2025年03月27日 19:34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   田静
本届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修订后的首次选举,将全面检验新法实施成效。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田静 澳门报道

 “四年一度的立法会选举,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广大选民直接参与的一项重要政治活动。”澳门特区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选管会”)主席盛锐敏在3月26日举行“2025年第八届立法会选举参选程序讲解会”上表示。

本次讲解会旨在向与会者介绍现行立法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届选举的参选程序。本届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修订后的首次选举,将全面检验新法实施成效。

据介绍,目前选管会正有序推进各项选务工作,期望社会各界持续给予支持,携手并进,积极参与到选举当中,共同缔造一届公平、公正、廉洁,以及依法顺利进行的立法会选举。

根据澳门特区政府去年4月通过的修订《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本次选举将首次将资格审查标准法定化,明确候选人在被提名当年或之前的五个历年内曾依法被判断为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其提名不被接纳。每一候选人须签署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区的声明书。

同时,本次选举将全面禁止选前民调,新增煽动废票刑责。

新选举法明确禁止宣传期的起点提前至提交候选名单期间届满日翌日,即6月27日;连同选举前一日的冷静期,以及选举当日,在这些期间以任何方式进行竞选宣传者,均会被处以相应罚则。各候选名单只可在8月30至9月12日竞选活动期内进行宣传。

修改后的选举法,还完善了违规公布民意调查结果及通过商业广告宣传的罚则,并新增公然煽动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废票行为的刑责。同时,新选举法也完善了候选名单的抽签安排,以及提前法人选民提交投票人名单的程序,并取消投票时须使用投票权证明书的规定。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出行政长官发布的第8/2025号行政命令,订定2025年9月14日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日。第八届立法会选举是修法后的首次选举,意义重大。

此外,新选举法明确了每名选民只可签名组成一个提名委员会,若重复签名组成不同提名委员会,其签名均属无效。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在讲解会上获悉,有参会代表在问答环节上提问关于是否会在横琴澳方口岸设置投票站,以及如何监管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竞选活动等问题。盛锐敏回应称,本届选举的选民人数较上届多,选管会将参考各界意见,设置投票站时尽可能便利选民。至于在横琴的违犯选举法行为,他强调有机会受处罚,即使在境外发生不法行为,也可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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